建筑业企业一套表填报必知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2012年6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六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 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 权利,不受侵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 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 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 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 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 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 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 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 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 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 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 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 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 资料的;(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 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 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四条红线企业一套表要坚决守住四条红线,坚决做到:严格执行“先进库、再有数”,“不在库、不出数”,确 保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的真实准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绝不允许以数据 衔接或其他任何名义强令授意企业按指定的数据报数,确保 企业上报的数据能客观揭示企业状况;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绝不允许统计机构 及统计人员代填代报除军工企业以外的企业数据,确保每张 调查表中的每项指标都是企业统计人员自己填报;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绝 不允许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自行修改企业任何数据,确保每 张调查表中的每项修改都是企业统计人员自己修改总说明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基础工作,帮助企业准确理解 报表填报方法和指标解释,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依照国家统计 局《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及业务流程,特制定本必知一、统计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施工生产活 动的资质内建筑业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二、统计范报告期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获得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独立核算建筑业法人单位 包括没有工作量的建筑业企业。
三、统计内容: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 生产、财务、房屋建筑完成情况,以及能源消费、信息化情况 等内容统计原则: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按照法人单位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按照法人注册地统计原则,企业在填报建筑业总产值及相 关资料时,包括本法人单位(含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和非法人分 公司、项目部)在本省(区、市)和外省(区、市)完成的部 分,但不包括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完成的部分特别是集 团公司(或总公司),不得将其所属企业法人施工活动内容纳入 公司总部统计报表合并填报五、报表上报时间及方式(一)上报方式:具有建筑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由企业直接从网上填报二)上报时间:报送日期和各省(区、市)统计局数据 审核、验收截止日期如下:1.年报基层表表 式统计范围企业上报日期省统计局数据审 核验收截止日期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资质建筑企业次年2月29 日前次年3月31日前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产业活动单位次年2月29 日前次年3月31日前财务状况(C103表)总专包企业次年3月15日前次年4月15日前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4-1表)同上次年3月15日前次年4月15日前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C104-2表)同上次年3月15日前次年4月15日前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C104-3 表)劳务分包企业次年3月15日前次年4月15日前信息化情况(C109表)资质建筑企业次年3月15日前次年4月15日前2.定报基层表表 式统计范围企业上报日期省统计局数据审 核验收截止日期法人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资质建筑企业免报免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同上第1、2、3、4季度 分别在季后5、3、8、 5日前第1、2、3、4季度 分别在季后8、7、11、10日前财务状况(C203表)总专包企业季后18 日前季后22 日前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同上第1、2、3、4季度 分别在季后5、3、8、 5日前第1、2、3、4季度 分别在季后8、6、11、10日前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C204-2表)同上同上同上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3 表)劳务分包企业季后11日前季后22 日前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 表)见注释第1、2、3季度季后 8前,第4季度次年 1月9日前第1、2、3季度季后 15前,第4季度次年 1月17日前报表填报要求填报报表必备材料(复印件)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四)中标通知书(五)项目施工许可证(六)《施工合同》文本(七)审核决算定案表(八)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二、企业统计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一)依法建立主要指标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包括《建 筑业施工项目合同统计台账》、《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对比 分析统计台账》、《单位工程进度统计台账》、《主要材料及能 源消耗统计台账》、《建筑企业机械设备汇总表》等二)按照《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规定时间上报 报表,在报表审核期间随时接受统计部门查询,及时反馈或 修改数据三)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 管理制度三、一套表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根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以及企业原始 记录、统计台帐、合同文本等,认真、如实填写基层统计报 表二)按照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规定,在报 表上报期内及时上网报送规定报表三)按照国家统计局业务工作流程,及时审核、修改 错误数据,直到国家统计局验收通过为止四)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来不及修改的数据,可以进行 补充修改主要指标填报说明一、签订的合同额(一)指标定义: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直接同建设单 位签订合同的总价款和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未 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二)填报依据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 帐填报;2.无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企业与项目建设 单位签订的各种施工合同文本。
三)计算和填写方法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 账填报具体填写方法为:第一步 根据《工程合同统计台账》,将表中合计项的首 次合同额和追加合同额汇总后,减去减少合同额后的汇总数 即可得到签订的合同额;第二步 如果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须除以 1000 后, 四舍五入填写整数;如果是“万元”,须乘以10 后,四舍五 入填写整数2.无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可根据企业与建设单 位(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等文本,将本年新签订的各 合同价款,以及上年签订,结转到本年继续施工的各合同价 款余额汇总,按“千元”计量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签订的合同额=上年结转合同额+本年新签合同额,即: 01=02+03(五)注意事项1.签订的合同额包括公开投标、暗标、甲方指定、口 头协议等,不管企业用什么方式,也不管合同的形式,只要 是从建设单位直接承包的工程项目都应统计;2.签订的合同额只含直包合同和建造合同,不含境外 合同二、建筑业总产值(一)指标定义:建筑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 总产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三部分 内容。
劳务分包企业建筑业总产值指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 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后,从事建筑安装工 程取得的所有劳务收入二)填报依据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 账填报;2.无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以施工预算,预算定 额或消耗量定额,工程合同,各种工程结算(变更)签证, 竣工结算(甲方审计结果),财务人员提供的报告期内发生 的有关费用为依据计算填报三)计算和填写方法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 账填报第一步 根据《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对比分析统计台账》,建筑业总产值取自表中自年初累计至报告期业主(监 理)确认批复量也可根据《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统计台账》,建筑业总产 值取自表中自年初累计至报告期实际完成产值数第二步 如果台账中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 ,须除以 1000 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如果是“万元”,须乘以 10 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2.没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要通过计算后填报 建筑业总产值是价值指标,而建筑产品的价值即工程造 价是通过工程预算来确定的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产值是根 据已完成的工程量乘预算单价为基数,再乘以一定的间接费 率来确定的。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报告期建筑业总产值二5 [(分部分项完成实物工程量X 预算单价)x( 1 +间接费率)]X( 1+利润率)x( 1+税率)由于建筑工程承包方式的多样化,预算定额单价的基价 包含内容不尽相同,因此,在计算建筑业总产值时,可按工 程实际进度,与工程承包价相结合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有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部位进度法、 工序比重法和直接费率法等五种方法但在企业实际生产核 算中,主要使用以下三种方法计算1)工料单价法第一步 将以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乘以预算定额单 价汇总成直接工程费,再根据一定比率计算间接费、利润和 税金,最后计算出建筑业总产值第二步 将各工程完成的总产值汇总后,如果合同金额 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须除以 1000 后,四舍五入填写整 数;如果是“万元”,须乘以10 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2)部位进度法 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的中小微型建筑企业, 如果没有编制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和价值计算表、以及取费 计算表,可采用部位进度法计算建筑业总产值即将单位工 程划分为几个部位,先求得每个部位的预算价格占单位工程 预算价值的比重,即构成比,然后根据本月实际完成的各部 位进度求得其占单位工程完成进度的百分比,然后根据本月 实际完成的各部位进度求得其占单位工程完成产值,再与单 位工程预算造价相乘,即为报告期该单位工程完成产值。
各 单位工程产值相加,就是该企业报告期完成的建筑业总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