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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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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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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职工职工职工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实行统一管理 1.2 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所配备的保护装备,包括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和特种劳动保护用品 1.3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职责、发放、使用管理等内容 1.4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册职工 2 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职责 2.1 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劳动保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编制、选型、配备,发放标准的制订、修改工作,并检查监督职工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各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劳动保护用品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领用、审核及检查督促职工按规定穿戴、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公司机关各部室、各分公司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计划的申报及领用,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2.2 物资供应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质量验收、保管、统一发放工作。

按国家有关规定, 采购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或到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采购进口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查验是否取得国家颁发的安全许可证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物资供应部会同安全生产部共同选定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 2.3 劳保服实行统一式样、统一制作、定期发放由物资供应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选定布料、式样,监督制作质量 3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3.1 一般劳保用品费用标准人均不超过 650 元/年夏服、冬服(含棉衣)每套分别不得超过 140 元、200 元(250 元) ,劳保鞋每双不超过 130 元,小劳保按每人每年 200 元标准执行所有劳保用品(包括夏服、冬服、劳保鞋以及小劳保、特种劳保用品等)均由公司统一采购发放,各单位不得自行采购 3.2 夏服、劳保鞋的发放按照每年 3 月份在册职工申报,冬服(含棉衣)的发放按照当年 3 月份在册职工申报,小劳保的发放按照每年的 5、11 月份在册职工分上、下半年两次发放,各单位的申购报告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核定用工性质后,再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总列入计划实施 3.3 建立个人“劳保用品发放登记卡(简称劳保卡)” ,分为“正卡”和“副卡” ,正卡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保管(公司机关由安全生产部保管), 副卡由分公司所 48 属单位保管(公司机关由公司各部室保管)。

领用劳保用品时,领用人(代领人)分别在正、副卡上签字 3.4 劳动保护用品均以实物发给职工,在劳动(工作)过程中使用,不发现金或有价证券 3.5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年限 3.5.1 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含后勤,勤杂人员) ,每年各发放夏服 1 套、劳保鞋 1双,每 3 年各发放冬服 1 套 3.5.2 分公司(分厂)管理人员,每年各发放夏服 1 套、劳保鞋 1 双,每 2 年各发放冬服 1 套 3.5.3 一线操作职工,每年各发放夏服 1 套加夏服上衣 1 件、劳保鞋 1 双,每 2年各发放冬服 1 套,每 4 年各发放棉上衣 1 件、雨衣 1 套、雨鞋 1 双 3.5.4 值班门卫,每年各发放夏服 1 套(领带、肩章、胸章、便帽、帽徽等配件,每 4 年发一次) 、劳保鞋 1 双,每 2 年各发放冬服 1 套,每 4 年各发放棉大衣 1件、雨衣 1 套、雨鞋 1 双 3.5.5 各单位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年限,按时申报计划 3.5.6 新进厂职工当年一次性发放夏服 2 套、冬服 2 套、皮鞋 1 双、安全帽 1 顶;其中冬服 1 套属提前预发放,下个发放周期不再给予发放;其他劳保从次年开始按统一发放标准发放。

3.6 各分公司定期将本单位在册职工劳保工作服(鞋)数量、型号尺寸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汇总 3.7 从事化工生产、装卸等工种的职工应按实际需要发防静电、耐油、耐酸碱的劳保鞋,电工统一发绝缘鞋 3.8 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网、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特种手套、护目镜、保护眼镜、耳塞(罩)、防酸工作服、耐酸碱鞋靴、绝缘鞋靴等〕根据工种需要,每季度初由各分公司提出计划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经审批后列入当月低值易耗品计划,由物资供应部组织采购,作为生产操作人员公用劳保品使用,费用摊入本单位成本 3.9 退休、内部退养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自办理手续之日起,不再发给任何劳保用品 4 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 4.1 职工上岗作业,进入生产、检修、施工现场,必须依照规定穿戴好所需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劳保鞋、劳保服等 4.2 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好安全带(绳) 4.3 凡进入有毒有害介质的场所作业必须佩戴防毒器具,并根据有毒有害气体 49 种类和浓度,选择适合的防毒面具或空气、氧气呼吸器等防毒器具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时, 使用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 并严格控制使用时间为保证滤毒罐在有效使用时间内,使用前由使用者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必要检查,使用后所在单位应立即组织检测。

如发现失效,立即申报更换 4.4 凡进入高电压(对地大于 250 伏)场所作业,必须根据电压高低选择相适应的绝缘保护装备并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等保护用品 4.5 凡进入酸、碱及其他含有腐蚀性物质的场所作业,必须穿戴胶保护服、保护眼镜、胶手套等 4.6 各种特种保护器具必须按期检验,不合格的要及时更换特种保护器具设专柜专人保管,按班交接,人人会正确使用 4.7 职工应妥善保管好个人劳保用品,遗失责任自负 4.8 各单位应教育本单位职工按照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和保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9 各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台帐,并严格按照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保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5 处罚 公司各单位没有按国家和公司规定为职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以及职工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规定,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有关条款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原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众和化塑[2010]22号)同时废止 6.2 本办法修订部门:安全生产部。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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