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规范集团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有效控制电网建设的工程造价,依据国家电网基建[2007]303号《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结合山东电网建设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的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扩建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第三条施工图是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的文件全面负责施工图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按照规定的深度和程序进行编制,贯彻落实下列文件内容:1、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审批意见和审定的初设概算2、集团公司签发的有关设计协调会纪要第四条施工前,应由建设管理单位(指受集团公司委托,负责该项目建设管理的市供电公司、500kV 输变电工程管理处,以下同)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会审,会审发现的问题,由设计单位依据施工图会审纪要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第二章设计变更分类第五条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正式交付施工图开始至工程投产期间内,因设计原因或非设计原因引起的对设计文件的改变。
施工期间,对设计图纸的任何部分的修改或补充都需要设计单位出具正式设计变更文件第六条本办法中的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必须修改的问题或错误;非设计原因指的是工程建设的外部条件、施工现场情况或建设管理单位、集团公司的要求发生了改变第七条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列入建设管理单位或集团公司考核设计质量的范畴;因非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单,不列入建设管理单位或集团公司考核设计质量的范畴设计变更单和变更设计单(含各自附表或图纸)统称为设计变更文件第八条设计变更采用分级管理制度,按照变更的程度和金额分为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是指改变了初步设计审查确定的工程设计方案、规模、标准等原则意见的设计变更,或单项变更增减投资较大(35—220kV 输变电工程超过10 万元; 500kV 输变电工程超过50万元)的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变更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九条集团公司基建部是集团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检查监督,负责审批建设管理单位上报的重大设计变更(改变了初步设计原则意见的500kV 输变电工程的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国网公司批准)。
第十条建设管理单位受集团公司委托具体负责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负责审批一般设计变更,负责上报重大设计变更第十一条设计单位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并向监理单位提交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参加有关设计变更的审查,审核工程量清单、费用变动,监督设计变更的实施,及时统计设计变更及其费用,并负责组织向工程档案保管单位移交全部设计变更文件第十三条施工、加工制造单位对设计变更文件进行签收,并按要求组织实施第四章设计变更管理流程第十四条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包括设计变更的提出、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设计变更的批准、设计变更的实施和设计变更文件的归档第十五条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等参建单位均可以根据设计问题、材料采购、施工工艺、外部环境变化等情况提出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建议,出具相应的沟通(或业务)联系单发设计单位对于非设计原因引起的变更,应事先征得监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同意;对于建议变更程度较大或者可能构成重大设计变更的,还需报集团公司基建部第十六条设计单位收到联系单后,应在3 天内给予答复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则出具设计变更文件第十七条设计变更应按专业进行编号;应准确说明工程名称、变更的卷册号及图号、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及变更所造成的工程费用。
涉及费用变化的设计变更,还必须附有工程量明细和预算书,并有设计单位技经人员签字由非设计单位提出的联系单,应作为附件成为正式变更文件的一部分第十八条设计变更文件必须按照程序签署批准后生效一般设计变更由监理签署后,交建设管理单位签署生效( 紧急情况时,可由现场监理签署执行,但应在7 天内补办签署意见 ) ;重大设计变更由监理签署后,经建设管理单位签署并报集团公司基建部批准生效(改变了初步设计原则意见的 500kV 输变电工程的重大设计变更还要经集团公司基建部报国网公司批准) 第十九条设计变更文件生效后,由监理单位分发至各相关单位具体实施第二十条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国网公司“07 版监理表式”对变更文件进行报验、登记、汇总施工等单位应在变更执行完成后,提出“执行报验单”,由监理进行验收签证;监理单位应建立“设计变更通知单汇总表”,及时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和跟踪管理;设计单位应在工程送电移交前,向监理单位提交“设计变更文件汇总报检表”(如变更文件传递过程中,变更文件以、复印件等方式进行的,还应提供足够份数的由相关设计人员签字齐全的变更文件原件)第二十一条一旦设计变更累计增加费用超过批准概算中所列基本预备费的30% 时,建设管理单位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基建部,并将此前和此后所有设计变更文件及时报集团公司基建部备核。
第二十二条工程竣工后,各相关单位应将设计变更文件及时归档;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将完整的设计变更文件移交工程档案保管单位存档第二十三条工程投运后,设计单位应及时出具竣工图,所有已实施的设计变更必须在竣工图上得到完整真实的体现第五章考核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基建部及建设管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合同单位的设计变更情况进行考核第二十五条对于以下情况,将视具体情况扣减责任单位合同价款1 万至 5 万元1、 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不及时对参建单位提出的变更沟通(或业务)联系单进行答复,或者出具的变更文件不满足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2、 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审查、传递、执行、报验、登记、汇总第二十六条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造价增加超过批准概算中所列基本预备费的15% 时,以15% 为基数,每超过1% 扣减勘测设计单位合同总价的1% (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按正确的设计施工而造成的材料积压、返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第二十八条对于在设计变更管理工作中失职,致使设备积压、返工或者延误工期构成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参照集团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事故调查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理第二十九条集团公司对参与工程建设的设计、制造、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信誉评价,对于设计变更管理工作落后、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给予招标扣分、停止或限制参与公司系统工程的投标等处罚。
第三十条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考核,依照集团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及委托管理协议进行第三十一条工程设计变更未按本办法履行手续的,不得纳入工程结算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设计单位内部设计变更管理可按照自身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规定执行,但不应与本办法发生矛盾设计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将本单位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提交监理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备案,明确设计变更文件在设计单位的签署权限第三十三条集团公司在招标、合同签订、工程管理、验收与结算等环节,将本办法的有关内容落实到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第三十四条以往规定中与本办法有冲突的,按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工程变更申请单表号: DJB-A12-01 工程名称:编号:致项目监理部::由于原因,兹申请工程变更(内容见附件),请予以审批附件:变更详细说明(包括费用计算)提出单位(章)负 责 人日期:项目监理部意见:项目监理部(章):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设计单位意见(或另附变更通知单、处理方案):设计项目部(章)设计代表:日期:建设管理单位意见:建设管理单位(章):项目经理:日期:本表一式份,由提出单位填报,建设管理单位、项目监理部、设计各存一份, 提出单位存份。
填写、使用说明1、 由于某种原因,施工承包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供货的材料、设备制造厂家要求工程变更,或要求材料代用等工程恰商,应向项目监理部申请,有关方审查同意,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方案后,方可实施2、 提出单位应附变更的详细说明,涉及到费用变更时,应附费用变更计算3、 项目监理部审查确有必要变更,签署监理意见,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意见后,经建设管理单位同意, ,同意提出单位的建议, 或出具处理方案, 或另外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4、 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填写要点:a)变更原因是否属实;b)变更方案是否可行;c)费用计算是否正确;d)是否涉及合同费用变更设 计 变 更 执 行 报 验 单表号: DJB-A12-02 工程名称:编号:致项目监理部:我方已完成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全部内容的施工,请予以查验详细情况使用说明如下:承包单位(章):项目经理:日期: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项目监理部(章):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本表一式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管理单位、项目监理部各一份,承包单位存份填写、使用说明1、施工承包单位在完成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施工内容后,应报项目监理部查验2、施工承包单位应将设计变更通知单涉及的施工部位、施工内容和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做详细使用说明。
3、项目监理部审查确认设计变更通知单涉及的工程量全部完成,并经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