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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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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审计报告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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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审计报告1. 大量现金交易,及现金坐支除个别行政拨款外,寺庙收入都是现金,参见餐饮企业由此产生两个问题其 一,发生收入的过程中往往是没有簿记的(也就是〃没人做账”),大额捐赠可能 香客还会在功德簿上写一笔,小额布施不会有任何书面记录,寺庙也不会派人在每 个殿里顶着每个功德箱记录每个访客捐了几块几毛另外由于免税(门票和捐赠 都免),税务申报表也不用填,没有第三方证据确认收入的唯一方式是现金盘点 (类似于存货的实地盘存制来记收入)只有〃实”没有〃帐,做不到〃帐实匹配” 内控少一环,错漏和舞弊风险大此外,无论是主观.上不愿或客观上不能(比如离着银行网点太远),寺庙基本做 不到每日缴存现金收入,而开销每天都要有,必然发生现金坐支有可能出现收支 相抵净额入账的错误,即使收支两条线记录,由于坐支导致没有银行流水记录可查, 收支金额完全没有凭据,无法审计更不可能通过发送客户询证函的方式获取证 据)如果现金坐支形成资产(建筑,工程,装修),价值也难以确认2. 土地权属理论上,宗教用地可以申请确权(国有土地使用权9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实际上由于历史原因,大量宗教场所的用地权属不清、缺乏权属证明,用地合法性 存疑(尤其农村地区)。

这两年好像在推宗教用地土地确权工作,各地进度可能不一, 比较复杂由权属不明可能弓|发出持续经营疑问和或有负债3. 税务问题宗教场所自身的收入是免税的,包括门票、香火捐赠、其他一些经营所得(卖 纪念品、卖斋饭等)(虽然按法条来说有一些前提限制,但勉强来说也可以认为约等 于完全免税)而僧人个人所得不免税这里有个问题,即僧人与寺庙之间的关系之前有过一个案例,法院判决认为僧人与寺庙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那么也就是 说,寺庙支付给僧人的报酬(不管是什么名目),不能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那么应 当以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偶然所得征税?好像没有明确说法从实质来看,把寺庙视作非营利组织,支付给僧人的报酬是其业务活动成本,视为劳务报酬更合理 一些则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寺庙应承担20%扣缴义务,如未扣缴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也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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