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电工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有效的农电工工资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促进农电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公司农电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基本原则1•总额控制,分级管理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3•激励优先,技差有别第三条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与公司县供电企业(含代管、控股公司) 有农村供电服务业务承揽关系的农电服务公司第二章工资总额管理第四条农电工工资总额从农维费业务承揽费预算中列支公司依据各市州农电工定员人数,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 济发展水平、实际人员编制、公司认可的历史遗留问题等因 素下达业务承揽费预算第五条各市州局在公司核定的业务承揽费预算内,根据定员人数和绩效考核情况核定各农电服务公司的工资总额, 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州局制定第六条各农电服务公司应加强对农电工的考核管理,制 定绩效考核办法农电工的月度绩效工资要与安全生产、营 销服务、降低线损、电费回收、工作完成数量与质量等工作 绩效指标挂钩,根据考核结果计发第七条农电工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 平第三章薪酬结构第八条薪酬构成农电工的薪酬实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包括岗位薪点工资 和辅助工资。
第九条岗位薪点工资岗位薪点工资是依据岗位劳动要素评价确定岗位岗级、 用薪点数设置工资标准、根据经济效益确定薪点值、按工作 绩效确定收入的工资单元岗位薪点工资实行“一岗多薪”,按岗位序列划分为6个 岗级,每个岗级设12个薪级(见附件2)岗级差分300、500、 1000三个等级,薪级差为200-300不等岗位薪点工资额二岗位薪点数X薪点值薪点值由各市州局依据绩效考核情况、企业经济效益、 工资总额等因素确定第十条辅助工资辅助工资是以各种津贴以及单项奖励形式支付给员工的 工资性收入1. 技能津贴技能津贴是为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中级以上 专业技术资格的员工发放的津贴取得与岗位相对应专业技 师资格的员工,津贴标准为200元/月,高级技师津贴标准为 300元/月;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津贴标准为300元/月,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津贴标准为400元/月技能津贴按专业对口,在岗发放”的原则发放岗位 专业与资格证书专业不一致的,不享受技能津贴同时取得技能等级和专业技术资格的,按就高的原则享 受津贴2. 特殊津贴对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农村供电所连续工作十年及以上的农电工,按年龄段设特殊津贴。
具体标准:(1) 50岁及以上按200元/月;(2) 40岁及以上50岁以下按100元/月;(3) 30岁及以上40岁以下按50元/月3. 误餐津贴:标准为80元/月4•交通津贴:测算标准为150元/人•月5•通讯津贴:供电所所长120元/月,副所长100元/月, 班组长80元/月,其他人员50元/月6. 卫生津贴:女性员工享受的津贴,标准为50元/月7. 奖励:(1) 获得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获得市级及以上专业 竞赛名次的员工,按《员工奖惩办法》享受一次性奖励2) 各单位根据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设定的单项 奖以及奖惩办法中规定的其他各类经济性奖励第四章薪酬的考核第十一条岗位薪点工资的80%作为农电工月度绩效考核 的基数,各供电所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按月考核农电工的业绩, 得出其当月绩效系数,按考核结果发放月度岗位薪点绩效工 资月度岗位薪点绩效工资二岗位薪点工资X20%+ (岗位薪点 工资X80%X月度绩效系数)第十二条年度绩效考核1•农电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根据各月度绩效考核综合评 价得出2•各农电服务公司要严格实行绩效考核,农电工年度绩 效考核为A的不超过总人数的30%; B的为总人数的30%; C 的为总人数的30%; D的不低于总人数的10% (此比例仅限本 指导意见实施的第一年,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逐年下调,但 不得低于5%)。
供电所所长、副所长由各农电服务公司进行考核,其他员工由供电所考核年度绩效考核为D的人员需由农电服务公司年度绩效考 评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体现公开、公平、公正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的计1分、B的计0. 5分、C的 计0.25分、D的计0分年度绩效分值累计满1分的可晋升 1个薪级,年度绩效考核为D的降低1个薪级,内部下岗培训 1个月年度绩效考核连续两年为D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升薪后年度绩效分值清零第十三条农村供电所统一保管员工的绩效档案,对每月 绩效考核结果应予以公布,并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至 农电服务公司第五章薪酬的管理第十条初次确定岗级、薪级1 •员工初次定岗按《湖南省农电工岗位归级表》确定岗级(见附件1)2.员工初次入薪级按考试考核结果分别归入4、3、2薪考核结果应按员工人数的百分比予以控制:入4薪比例为30%, 入3薪比例为45%,入2薪比例为25%具体的考试考核办法 由各市州局制定3.员工在各岗位有其他兼职的工作时,上浮1个薪级 第十五条岗位的变动1•岗位变动农电工岗位变动的,须由农电服务公司按 程序报批后,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执行新的岗位薪点工资1) 岗位由低级岗位变动到高级岗位的,若专业相同或 相近,按变动后岗位确定岗级,薪点按原岗位薪点垂直上靠。
跨专业转岗,若持有新岗位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变 动后所从事对应岗位确定岗级,薪点按原岗位薪点垂直上靠 执行;若无新岗位专业技能等级证书,需要3个月的试岗期, 试岗期间岗位薪点工资不变试岗期满合格后,按新岗位岗 级的2薪执行;考试不合格者,延长1个月试岗期,若考试 再不合格者,退回原岗位如:某员工从营业员转至生产班运检工岗位,现岗位 薪点工资为1岗3薪若该员工持有农网配电高级工技能等 级证,则岗位薪点直接上靠为2岗3薪;若无新岗位技能等 级证,则试岗3个月,试岗期间岗位薪点工资执行1岗3薪, 考试合格后,执行2岗2薪;若考试不合格,延长1个月试 岗期)(2) 岗位由高级岗位变动到低级岗位的,同专业或相近 专业转岗的,按原岗位的薪点垂直下靠至新岗位的薪点工资 标准执行若同时持有新岗位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同专业转岗 执行岗位薪点工资;无新岗位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需要3 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的岗级执行所从事新岗位1薪,试 岗期满合格后,按新岗位确定岗级,薪点不变;考试不合格 者,延长试岗期1个月,若考试再不合格,按新岗位2薪执 行如:某员工从台区班班长转至生产班运检工岗位,现岗 位薪点工资为4岗4薪。
若该员工持有农网配电专业技能等 级证,则岗位薪点直接下靠为2岗4薪;若无新岗位技能等 级证,则试岗1个月,试岗期间岗位薪点工资执行2岗1薪, 考试合格后,执行2岗4薪3)岗位由低向高变动后,若出现新岗位薪点工资与原 工资额相等的情况,则向上加1个薪级2.技能津贴农电工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资格,从发证 时间次月起享受相应的技能津贴第十六条新进人员1•新参加工作的农电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参加工作时学历试用期限试用期工资标准大专3个月基岗5薪本科3个月基岗6薪硕士研究生1个月基岗8薪2.试用期内不参加绩效考核3•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后执行相应岗位的2薪岗位薪点工资第十七条待岗、内部下岗待岗及内部下岗人员在待岗(内部下岗)期内工资待遇 执行基岗1薪岗位薪点工资,其他工资项目均不执行第十八条农电工不再实施内部退养本意见实施前已签 订内部退养协议的员工待遇按当时签订的协议执行第十九条工资计算农电工月工资额珂(岗位薪点工资X20%) + (岗位薪点 工资X80%X月度绩效系数)]+辅助工资农电工年度工资总额二Y农电工月工资额+其他奖励 第二十条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各种假期待遇的标准工资。
第六章福利待遇第二十一条 福利是农电公司为农电工提供的除货币之 外的各种间接的经济待遇,包括培训、住房公积金、劳保用 品等形式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待专题讨论**)由农电服务公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农电工缴存住房公 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员工上年月平均工资,各单位可 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统筹兼顾承受能力,合理自行 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员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 例不应低于5%,不髙于12%o新进人员第一年按当月应发工资额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 基数第七章各类假期的管理第二十三条 农电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第二十四条事假 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之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本人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 过7天事假期间日扣发工资标准为: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5% 如:某员工上年月均工资为2500元,本月事假3天,则 本月应扣发375元计算方法:2500X5%X3=375第二十五条病(伤)假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 据劳部发〔1994〕479号《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 规定》,(附件3)给予相应医疗期病(伤)假期间生活待遇 见附件4。
计算员工病(伤)假工资时,文件中‘本人标准工资” 统一为“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2•员工因工负伤,医疗期及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执行第八章工作要求第二十六条 各市州局、县供电企业应加强对业务承揽费 的使用监督,保证农电工工资来源第二十七条 各农电服务公司要建立健全农电工工资台 账制度,准确记录工资收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完整第二十八条各市州局要建立工资调整的常态机制,每年 应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经济效益、省公司下拨工资计划和当 地社会平均工资变化,对各农电服务公司岗位薪点工资的点 值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并在年初公布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要建立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形成县供 电企业到农电服务公司、农电服务公司到各供电所的纵向贯 通、层层落实、指标完善、评价科学、激励到位的绩效管理 体系,制定完善的绩效管理与工资分配挂钩的办法第三十条各单位要建立考试考核制度,严格按照考试考 核结果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真正实现收入与能力挂钩,收 入与贡献挂钩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原有关农电工薪酬规定与本指导意见不符 的,按本指导意见执行第三十二条本指导意见由公司农电部解释附件:1•湖南省农电工岗位归级表2.湖南省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标准表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 [19941479 号》4•企业职工病伤假期间生活待遇一览表《湘劳险 [19891218 号》5.按本指导意见模拟计算的各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湖南省农电工岗位归级表\系列 岗济、农网配电系列农网营销服务系列其他系列12农村供电所所长 配电运检所所长供电营业所所长11生产副所长 配电运检所副所长营销副所长 供电营业所副所长10生产班班长 运检班班长 低压维护班班长台区班班长 营业班班长供电所综合管理员9生产班主运检工 运检班主运检工8运检工台区员7营业员基岗试用期员工、待岗、下岗人员岗级1薪2薪3薪4薪5薪6薪7薪8薪9薪10薪11薪12薪124000430046004900520055005800610064006700700073001135003780406043404620490051805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