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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汽车内饰零部件生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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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汽车内饰零部件生环评报告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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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试行)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零部件生产项目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零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 2017 年年 01 月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零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斌 联系人 金炯 通讯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东一路 3 号院 2 号楼 联系 18910856829 / 邮政编码 100176 建设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东一路 3 号院 2 号楼 立项审批部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文号 京技管项备字 [2016]221 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6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7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0 总投资 (万元) 2300 其中: 环保投资(万元) 23.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2% 评价经费 (万元) 5.0 预期投产日期 2017 年 03 月 2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常熟市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是北京奔驰公司的内饰件供应商之一。

公司拥有多台 Kraussmaffei 和 Engel 等世界先进的注塑设备,曾为北京奔驰的 300C 和铂锐车型配套,目前为北京奔驰 GLK300、E 级车等车型配套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5 日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 22 万套汽车内外饰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京技环审字[2011]213 号) ,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22 万套汽车内外饰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京技环验字[2013]034 号) ,原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目前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新建水铣切机、液压机共计 6 台用于奔驰汽车内饰零部件的生产, 该项目利用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厂房的闲置空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筑面积约 570m2,不新增建筑面积本项目 2016 年 12 月 5 日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零部件生产项目备案的通知》 (京技管项备字[2016]81 号) ,根据备案文件,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利用开发区内现有厂房,生产奔驰汽车 MFA2 主副仪表台总成、手套箱、门板总成、立柱、地毯、侧围、衣帽架、备胎衬垫、盖板、天窗板及福田宝沃 S600 门板总成。

项目所用房屋产权归“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单独所有,房屋规划用途为“厂房”, 《房屋所有权证》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3 号,2015 年 6 月 1 日执行)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K 机械、电子”中的“73、汽车、摩托车制造”中的“其他”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 2016年 11 月 16 日对项目拟建地进行了踏勘及监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完成后报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进行审批 32.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东一路 3 号院 2 号楼,地理坐标为北纬39°43′50.43″,东经 116°30′10.56″,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 本项目位于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一层厂房内,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周边环境关系为: 东侧厂界外为空地, 距离为 0m, 东厂界距离北京北汽李尔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110m;南侧厂界外为融兴北二街,距离 20m; 西侧厂界外为规划瑞合东一路,距离 18m; 北侧厂界外为空地,距离 0m。

项目周边关系详见《附图 2、建设项目周边关系图》 项目所在地卫星影像图见下图 图图 1 项目所在地卫星影像图项目所在地卫星影像图 3、项目平面布置 4本项目利用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一层厂房内闲置空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筑面积共计 570m2,功能区主要为生产车间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3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4、劳动制度与定员 本项目劳动定员 10 人,所需职工从原有项目中抽调,本项目建设不新增员工使用原项目职工食堂就餐,厂区内无职工宿舍 工作制度为:年均 330 天,日均 8 时 5、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2300 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 23.5 万元,环保投资明细详见表 1 表表 1 环保投资明细环保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单位:万元项目 环保措施 金额 废气治理 安装有机废气净化器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净化处理 20 废水治理 厂区内设置化粪池,污水管道做防渗漏处理 1.0 噪声治 车间设备、净化器风机基础减震、软连接、安装 声箱 0.5 固废治理 设置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塑料垃圾桶,委托专人定期清运 2.0 6、主要原辅材料和生产设备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本项目生产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见表 2。

表表 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表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表 序号 名称 化学成分 年用量 1 基材(PP\PET) 聚丙烯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 35T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见表 3 表表 3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序号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型号型号 数量数量 1 液压机 THP34-350E 5 2 水铣切机 DUO 1 项目投产后主要生产奔驰汽车零部件,各种产品种类见表 4 表表 4 主要产品名称及产量主要产品名称及产量 序号 型号 产量(万套) 1 MFA2 主副仪表台总成 10 52 手套箱 10 3 门板总成 40 4 立柱 10 5 地毯 10 6 侧围 10 7 衣帽架 10 8 备胎衬垫 10 9 盖板 10 10 天 板 10 11 福田宝沃 S600 门板总成 10 7、产业政策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⑴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本项目属于《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 》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 年版)》 (京政办发[2015]42 号)中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

⑵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所占房屋规划用途为“工业”,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8、公用工程 给水: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自来水管线提供,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用水和水铣切机的定期补充水 生活用水量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03) (2009 版)中的用水定额进行计算,生活用水定额取 50 L/人,职工 10 人,则生活用水量为 0.5m3/d,165m3/a根据企业提供的实际生产经验数据,水铣切机的补充水约为 0.1m3/d,33m3/a 排水:排水:本项目排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废水,职工日常生活废水排水量按照用水量的 80%计算,则为 0.4m3/d,132m3/a 供暖、制冷:供暖、制冷:本项目冬季采暖由市政统一提供,夏季制冷使用分体空调 供电: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局电力系统提供,预计年耗电量为 570000kWh 燃料:燃料:本项目不涉及燃料使用 6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使用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闲置空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原项目污染主要来自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22 万套汽车内外饰件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主要为原项目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

一、废气 原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内外饰件的生产, 大气污染物来自汽车饰件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包括: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以及职工食堂排放的餐饮油烟 1、有机废气 根据北京中瑞环泰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活性炭净化器现有废气排放口的检测报告, 原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情况如下表 表表 5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检测项目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苯 0.31(8.0) 0.0031(0.36) 甲苯 0.52(25) 0.0053(2.2) 二甲苯 1.1(40) 0.011(0.73) 非甲烷总烃 11.0(80) 0.11(6.3) 备注:日均运行备注:日均运行 8 小时、年均运行小时、年均运行 330 天;上表中括号内数据为天;上表中括号内数据为(DB11/501-2007)中的相关排放限值中的相关排放限值原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自建的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 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空(净化器配套风机风量 15000m3/h) ,由上表数据可知,原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有机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相关规定,可达标排放。

2、餐饮油烟 原项目设有职工食堂一座,用于厂区职工日常就餐,食堂运营期间会排放餐饮油烟厨房内设有燃气大锅灶、鼓风灶、低汤灶等设备,折合基准灶头 7 个,建设单位安装 17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用于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 油烟通过专用烟道最终在建筑物楼顶排放,排放口距地面高度 4m 根据北京中瑞环泰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9 日出具的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油烟废气排放口的检测报告 表表 6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检测项目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检测浓度(mg/m3) 油烟 11.0 0.12 原项目厨房操作间内产生的油烟经集烟罩收集后通过排烟管道进入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约为 0.12mg/m3,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的油烟排放小于 2.0mg/m3的要求,可达标排放 二、废水 原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排放, 废水主要来自职工日常生活污水, 原项目共有职工150 人,根据企业提供的实际用水量数据统计,职工日常生活用水量为 7.5t/d、2475t/a,排放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则废水排放量为6t/d、1980t/a。

废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北京中瑞环泰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9 日出具的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区污水总排放口的检测数据,见表7 表表 7 原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表原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表 单位(单位(mg/L))废水采样点 污染物名称 PH COD BOD SS 石油类 NH3-N 总排口 检测数据 7.44 122 55.6 82.8 0.16 18.9 标准(DB11/307-2013) 6~9 500 300 400 100 45 由表 7 中数据可知,原项目所排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307-2013)中“表 3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相应标准值,废水达标排放 三、噪声 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内使用的各种生产设备运转噪声 根据北京中瑞环泰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9 日出具的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四周厂界的检测数8据,原各厂界噪声见表 8 表表 8 原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情况原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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