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注册号项 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名 称住 所邮政编码联系法定代表 人姓名注册资本(万元)(万元)实收资本(万元)(万元)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营业期限长期/ 年长期/ 年股东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备案事项□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2、 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3、 “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岀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一一股东岀资信息》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 《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岀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 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一法定代表人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一一股东出资信息》 、《公司变更登记附表一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1、 办理 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口 手续。
2、 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 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 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曰至 年 月曰签 字: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或者经办人信息固定:移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盖章或签字)年 月 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2、 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岀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 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3、 委托事项及权限:第 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 2、3、4、5 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V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 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企业名称注册号登记类型核准日期业务号通知书名称通知书文号领取人签字领取日期受理通知书准予登记通知书颁发营业执照情况正本 个 编号:副本 个 编号:缴纳登记费缴纳副本费颁发集团证书情况正本 个领取人签字颁发人签字日期日期备注证照 打印日期打印人归档日期归档人归 档 情 况备注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 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相关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 可证书复印件;6、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此外,根据需要办理的变更登记事项,还应提交:[1] 名称变更还应提交: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2] 住所变更还应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 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 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表》 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 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3] 法定代表人变更还应提交:① 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一一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 (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 ,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 决定(加盖公章)或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③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④ 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岀具的证明,无需提交第5、②两项材料[4] 注册资本变更还应提交:①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一一股东岀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②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 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岀资方式、岀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③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岀具的验资证明;④ 以股权岀资的,提交《投资人股权认缴岀资承诺书》;⑤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岀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5] 实收资本变更还应提交:①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一一股东岀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②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岀具的验资证明;[6] 经营范围变更还应提交: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 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 XX分支机构经营)”字样[7] 公司类型变更还应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验资报告; 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 材料[8] 营业期限变更还应提交:营业期限变更不涉及章程修改的,无须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9] 岀资时间变更还应提交:需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岀资时间岀资[10] 岀资方式变更还应提交:以股权岀资的,提交《投资人股权认缴岀资承诺书》[11] 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还应提交:①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一一股东岀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② 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 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岀具的变更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③ 股东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 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 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12] 股东变更还应提交:① 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一一股东岀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 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交上述材料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③ 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④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为自然人的, 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⑤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②、③项材料;国务院、地方人 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 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第③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 料,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原外资注册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有关材料注:1、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2、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一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变更登记附表 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登记附表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一一股东岀资信息》、《登记附表一一投资人股权认缴岀资承诺书》可以通过东莞红盾 信息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登记注册大厅领取东莞红盾信息网 :3、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