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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各国法制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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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各国法制的主要内容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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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第七章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法制的主要内容,第一节 各国政治体制和行政制度 第二节 主要刑事法制 第三节 主要民事法制 第四节 主要经济法制 第五节 主要军事法制 第六节 列国关系法制 第七节 司法和诉讼制度,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第一节 各国政治体制和行政制度,一、各国基本政治体制 二、户籍管理制度 三、官吏管理制度,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一、各国基本政治体制,(一)国君制度 (二)中央行政机构 (三)地方行政管理体制,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二、户籍管理制度,“户籍”一词的最早出现:《管子·禁藏》:户籍、田结者,所以知贫富之不訾也故善者必先知其田,乃知其人,田备然后民可足也编制户籍的目的是为了分配土地,征发徭役和统计能充当兵丁之人数 各国户籍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人口数、成年男子的姓名和年龄等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三、官吏管理制度,(一)任官制度 (二)玺符制度 (三)爵命制度 (四)俸禄制度 (五)考核制度 (六)监察制度 (七)致仕制度,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第二节 主要刑事法制,一、各国刑事立法 二、主要刑事罪名 三、主要刑罚,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一、各国刑事立法,(一)春秋时期立法郑国有子产“铸刑书”、邓析作《竹刑》,晋国有文公的“被庐之法”、赵宣子的《常法》、范宣子的《刑书》、夷搜之法、赵鞅“铸刑鼎”等。

楚国有《仆区之法》、《茅(茆)门之法》等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二)战国时期立法,秦国制定什伍告奸之法、燔诗书之法等楚国制定了《鸡次之典》等魏国制定《法经》、《大府之宪》(《宪令》)、《立辟》等齐国有《七法》、《守法》、《守令》、《李法》等赵国制定国律,韩国制定《刑符》,燕国有《奉法》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二、主要刑事罪名,不道(无道)罪;不祭不祀罪;侵害君主罪 ;以妾为妻罪 ;废嫡立庶罪 ;奸非罪;窃取国家印信罪 ;私议法令罪 ;博戏(赌博)罪 ;非法集处罪 ;贪赃枉法罪;违命或不用命罪 ;杀人罪 ;降敌罪 ;私斗罪 ;舍人无验罪 ;生活奢侈罪 ;猎杀动物罪 ;藏匿逃亡罪;僭越或违礼罪 ;言论惑众罪 ;弃灰罪 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三、主要刑罚之一,(一)死刑:1、夷族2、戮尸3、烹、镬烹 5、轘又称车裂,俗称“五马分尸”又称沉河又称腰斩8、弃市二)肉刑:1、黥刑2、劓刑3、贯耳4、刖,膑5、宫刑又称腐刑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三、主要刑罚之二,(三)连坐刑。

1、全家连坐2、什伍连坐3、职务连坐4、同伍连坐四)耻辱刑髡刑(耐刑)五)徒刑城旦、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戍、候六)流刑迁、流、徙、放、窜等七)身份刑1、锢,后世多称禁锢 2、夺爵八)赀刑、赎刑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第三节 主要民事法制,一、民事主体资格 二、土地所有权 三、契约制度 四、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一、民事主体资格,天子、诸侯、公卿、大夫、士、庶人(士农工商)、奴隶等作为民事主体,其权利能力或资格是不一样的等级越高,权利能力越完整;等级越低,权利能力越小庶人依附于采邑,具有不完全权利能力工商业者一般服务于官府,也具有不完全权利能力奴隶(臣、皂、隶、牧等)完全是工具,没有任何权利能力,但是可以通过解放或赎免而获得庶人身分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二、土地所有权,春秋战国时期,土地的所有权不再由周天子所独有,国君、卿大夫甚至卿大夫的家臣们拥有了一定的土地所有权 私人所有土地权在春秋以前基本不存在自春秋时期开始,“井田制”逐渐通过暴君污吏“漫经界”而开始瓦解,与此同时私人即可通过开垦或通过军功而实际获得私有土地。

于是各国逐渐通过改革,承认这一现实,承认土地的私有权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三、契约制度,(一)借贷契约 (二)雇佣契约 (三)行政契约 (四)买卖契约,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四、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婚姻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继承制度:身份继承方面,春秋时期兄终弟及,战国后父死子继取代兄终弟及制;财产继承方面,大约实行诸子平分制家庭制度中法律上的“家长”职务正式形成家长一般由男性长者担任,在家庭中处于核心地位,不但有权处分家庭公共财产,而且对子女也具有支配权和惩戒权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第四节 主要经济法制,一、生产与资源管理制度 二、赋税制度 三、平准制度 四、手工业管理制度 五、商业管理制度,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一、生产与资源管理制度,(一)农业管理制度 (二)林业渔业管理制度 (三)盐铁官营制度,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二、赋税制度,(一)田赋制度 (二)市税与关税制度,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三、平准制度,春秋战国时期,为了控制物价特别是粮价,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形成了平粜平籴或平准制度。

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四、手工业管理制度,春秋时期:手工业者由官府供养,由官府直接控制各国管理手工业的官吏有工正、工师、匠师、尹官府手工业者是世袭的,一般世代为官府工匠,不能任意迁移和改变职业 战国时期:手工业私人经营有所发展,官府手工业仍占主要地位,特别是关键部门仍由官府把持对手工业生产管理的立法主要从生产纪律、产品质量和数量方面加以管理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五、商业管理制度,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大多设有专门商业或市场管理机构法律对市场和商业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如关于市的设置位置及规模;商贾店铺的排列等战国时期各国商业迅速发展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第五节 主要军事法制,一、军事行政法制二、军事刑法,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一、军事行政法制,(一)军队的编制 (二)兵役制度 (三)训练校阅制度 (四)军功爵制度,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二、军事刑法,(一)法律形式:“誓”等 (二)军事司法人员 (三)军事刑罚体系,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第六节 列国关系法制,一、列国关系原则二、列国交往关系法三、列国争端解决机制四、战争规则,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一、列国关系原则,(一)国家之间地位平等 (二)互不干涉内政 (三)互不侵犯领土 (四)盟约必须信守,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二、列国交往关系法,(一)列国外交机关 (二)列国间会盟 (三)列国间盟誓(约),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三、列国争端解决机制,(一)强制解决方式 (二)和平解决方式 :谈判和协商;斡旋和调停;仲裁;司法解决。

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四、战争规则,(一)出师之名 (二)战争开始 (三)战时的规则 (四)战争的结束,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第七节 司法和诉讼制度,一、司法机关二、诉讼制度三、监狱制度,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一、司法机关,春秋时期,周天子作为最高司法官,主要处理有关诸侯之间的争讼,或者授权诸侯长即霸主处理诸侯之间的争讼,或授权其制裁对周王室不尽朝贡义务的诸侯随着周天子势力逐渐衰败,周天子的地位被齐、晋、楚等几个诸侯霸主所取代,霸主们代天子行使司法权在各诸侯国内部,国君掌握最高司法权,形成了自己的中央司法体系国君有时设立特别最高法庭审理重大案件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二、诉讼制度,(一)起诉 :控告式;纠劾式;自告式(二)受理:受理控告必须进行审核三)审理:受期;强制措施;出庭;辩论;证据;判决;执行四)法官责任,http://cn.legal-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三、监狱制度,监狱继续称囹圄、圜土监狱的形式有“深室”、“高丘”、“楼台”“石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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