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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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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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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体系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体系北京云帆沧海平安防范技术北京云帆沧海平安防范技术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三、法律法规有关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四、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的具体要求内容提纲内容提纲 3•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52号)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352号)号)•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05号文)号文)•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国务院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国务院令449号)号)•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47号)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总局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总局令48号)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49号)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51号)号)•《《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牛年)牛年)》》(国办发(国办发43号)号)•《《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卫法监发[2002年年]第第108号)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卫法监发[2002年年]第第63号号 ))•《《高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卫法监发[2003] 142号号 ))•《《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安监总安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号)•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 •职业病危害防护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护标准 •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个体防护装备标准 •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 •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抑制障碍抑制障碍标准标准标准标准政策和规范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性文件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法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职业职业病防病防治法治法规与规与标准标准体系体系框架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 〔一〕法律与法规〔一〕法律与法规          1、、?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其沿革及其沿革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 ?平安生产法平安生产法平安生产法平安生产法? ?〔〔〔〔20012001〕〕〕〕? ?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 ?〔〔〔〔19941994〕,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     就就就就职业平安卫生进展了规定职业平安卫生进展了规定职业平安卫生进展了规定职业平安卫生进展了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 ?〔〔〔〔20012001〕〕〕〕?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 ?〔〔〔〔20212021〕〕〕〕 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雇主雇主雇主雇主/ /企业企业企业企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就业劳动就业劳动就业劳动就业报酬权报酬权报酬权报酬权休息权休息权休息权休息权劳动平安卫生权劳动平安卫生权劳动平安卫生权劳动平安卫生权雇员雇员雇员雇员/ /从事职业活动的从事职业活动的从事职业活动的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责任责任责任责任权利权利权利权利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障权〔一〕法律与法规〔一〕法律与法规          2、立法宗旨、立法宗旨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职业平安权职业平安权职业平安权职业平安权职业安康权职业安康权职业安康权职业安康权 劳动者劳动者雇主雇主/企业企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就业劳动就业报酬权报酬权休息权休息权劳动平安卫生权劳动平安卫生权雇员雇员/从事职业活动的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劳动者责任责任权利权利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障权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职业平安权职业平安权职业安康权职业安康权劳劳动动法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平安生产法〔局部〕平安生产法〔局部〕职职业业病病防防治治法法 〔一〕法律与法规〔一〕法律与法规         2、立法宗旨、立法宗旨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安康及其相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安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开展,根据宪法,制定本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开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 〔一〕法律与法规〔一〕法律与法规   3、涉及的责任主体、涉及的责任主体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用人用人单位单位政府政府部门部门劳动者劳动者技术效技术效劳机构劳机构 〔一〕法律与法规〔一〕法律与法规          4、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u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条例〔国务院令352号〕号〕u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05号文〕号文〕u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平安防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平安防护条例〔国务院令护条例〔国务院令449号〕号〕u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国务院令619号号 〕〕? ?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管理条例业职业卫生管理条例业职业卫生管理条例业职业卫生管理条例? ? 〔二〕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二〕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u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视管理规定〔总局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视管理规定〔总局令47号〕号〕u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方法〔总局令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方法〔总局令48号〕号〕u用人单位职业安康监护监视管理方法〔总局令用人单位职业安康监护监视管理方法〔总局令49号〕号〕u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监视管理暂行方法〔总局令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监视管理暂行方法〔总局令50号〕号〕u建立工程职业卫生建立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监视管理暂行方法〔总局令三同时〞监视管理暂行方法〔总局令51号〕号〕u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安康管理方法〔卫生部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安康管理方法〔卫生部令55号〕号〕u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卫生部令第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卫生部令第91号〕号〕u地方性职业病防治法规,例如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等均制地方性职业病防治法规,例如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等均制定有职业病防治条例定有职业病防治条例u…… 〔三〕政策和标准性文件〔三〕政策和标准性文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u?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1 年〕年〕?〔国办发〔国办发43号〕号〕u?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卫法监发[2002年年]第第108号〕号〕u?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卫法监发[2002年年]第第63号号 〕〕u?高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卫法监发[2003] 142号号 〕〕u?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方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方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安监总安健〔2021〕〕89号〕号〕u?关于公布建立工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关于公布建立工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安监总安健〔2021〕〕73号〕号〕规定了规定了“十二五十二五〞时期我国的职〞时期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根本目业病防治根本目标和任务要求标和任务要求?职业病分类和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录〔征求意见稿〕〕?::130种,新种,新增医护人员因职增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等职业病病等职业病17种,种,删除职业病删除职业病1种。

种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1 年年)?目标,到目标,到2021 年: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由现在的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由现在的8.5%下降到下降到5%以内;以内;根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根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较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较2021年下降年下降20%,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根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控制,根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到达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到达90%以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率到达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率到达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到达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到达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到达测率到达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到达率到达80%以上。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立工程预评价率到达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立工程预评价率到达60%以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到达上,控制效果评价率到达65%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安康体检率到达职业安康体检率到达60%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到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到达达85%以上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1 年年)?目标,到目标,到2021 年:年:职业病防治监视覆盖率比职业病防治监视覆盖率比2021年提高年提高2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到达查处率到达100%监管网络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对中小企监管网络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得到加强业的监管得到加强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职业病防治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职业病防治网络,根本职业卫生效劳逐步覆盖到社区、乡镇化学中毒和核辐射网络,根本职业卫生效劳逐步覆盖到社区、乡镇。

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的能力建立和管理得到加强,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能力不医疗救治的能力建立和管理得到加强,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到达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到达90%以上;职业病患者得到以上;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职业卫生标准〔四〕职业卫生标准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u职业卫生专业根底标准职业卫生专业根底标准 u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 u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标准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标准 u职业病危害防护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护标准 u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 u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u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 u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 u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  〔四〕职业卫生标准〔四〕职业卫生标准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国家标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地方标准  〔一〕地方人民政府〔一〕地方人民政府 1、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

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3、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视的机制,实行分类管视的机制,实行分类管视的机制,实行分类管视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理、综合治理理、综合治理理、综合治理 〔一〕地方人民政府〔一〕地方人民政府 4、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立和效劳体系建立  、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立和效劳体系建立  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 〔一〕地方人民政府〔一〕地方人民政府5、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 〔一〕地方人民政府〔一〕地方人民政府6、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并、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 〔一〕地方人民政府〔一〕地方人民政府 7、采取措施,确保职业病病人的医疗救助采取措施,确保职业病病人的医疗救助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 〔一〕地方人民政府〔一〕地方人民政府?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 ?罚那么罚那么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本法履行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除的处分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 〔二〕地方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二〕地方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防防::安全监管安全监管 保保::人力资源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障 治治::卫生卫生 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21〕104号 〔二〕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职责部门〔二〕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职责部门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视管理工作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视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视管理工作  关监视管理工作   〔二〕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职能部门〔二〕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职能部门 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 ?罚那么罚那么 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八十四条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有关部门擅自批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有关部门擅自批准建立工程或者发放施工许可的,对该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准建立工程或者发放施工许可的,对该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视管理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视管理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三〕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三〕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            评估工作评估工作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2021年年10月月22日,日,职业病危害防治考职业病危害防治考核〔评估〕试点工核〔评估〕试点工作总结会在京召开,作总结会在京召开,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出席副局长杨元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并讲话  〔三〕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三〕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1 年〕年〕?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安康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安康u推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本推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u促进用人单位有效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促进用人单位有效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主体责任害的主体责任评评估估目目的的 〔三〕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三〕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三〕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三〕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                        评估工作评估工作评估工作评估工作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2021年提出,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年提出,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2021年在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已经划转省份实施年在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已经划转省份实施2021年在北京市、山东省、黑龙江省、年在北京市、山东省、黑龙江省、重庆市进展了试点重庆市进展了试点研研究究与与试试点点情情况况 〔三〕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三〕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制定和落实地方政府制定和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与责任制情况职业病防治规划与责任制情况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情况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情况评评估估重重点点 抽样确定被评估省级单位的拟抽抽样确定被评估省级单位的拟抽查地市及备查用人单位查地市及备查用人单位评估准备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评估实施结果公示与公布结果公示与公布赴各被评估省级单位,通过资料赴各被评估省级单位,通过资料审查、现场审查,评估各省级单审查、现场审查,评估各省级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汇总各被评估省级单位的评估结汇总各被评估省级单位的评估结果,报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审查后果,报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审查后公示与公布公示与公布 评评估估方方法法与与程程序序〔三〕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      个体个体个体个体特征特征特征特征职业性职业性职业性职业性有害因素有害因素有害因素有害因素作用作用作用作用条件条件条件条件三、法律法规有关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三、法律法规有关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职职业业性性疾疾患患发发生生模模式式职业性疾患职业性疾患〔职业病,〔职业病,工作有关疾病工作有关疾病〕〕   个体个体特征特征职业性职业性有害因素有害因素作用作用条件条件三、法律法规有关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三、法律法规有关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个体防护管理个体防护管理§职业安康管理〔安职业安康管理〔安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检查、职业病诊疗与康复、职业禁忌与与康复、职业禁忌与检查异常处理〕检查异常处理〕§……§原辅材料管理原辅材料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工艺过程管理工艺过程管理§……§作业过程管理作业过程管理§作业环境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工艺过程管理工艺过程管理……§综合管理综合管理〔机构与〔机构与人员、职人员、职业卫生档业卫生档案、安康案、安康教育与促教育与促进等〕进等〕§三同时管三同时管理理§…… 用人单位职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内容用人单位职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内容用人单位职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内容用人单位职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内容设立与运营设立与运营设立与运营设立与运营现场产生现场产生现场产生现场产生危害因素危害因素危害因素危害因素员工接触员工接触员工接触员工接触危害因素危害因素危害因素危害因素员工安康员工安康员工安康员工安康接触反响接触反响接触反响接触反响安康受损安康受损安康受损安康受损致职业病致职业病致职业病致职业病综合管理:综合管理:综合管理:综合管理:三同时等三同时等三同时等三同时等工作场所管工作场所管工作场所管工作场所管理:现场检测理:现场检测理:现场检测理:现场检测; ;控制设施等控制设施等控制设施等控制设施等作业管理:作业作业管理:作业作业管理:作业作业管理:作业标准标准标准标准;  ; 告知告知告知告知; ;个体防护等个体防护等个体防护等个体防护等安康监护;异常处置;安康监护;异常处置;安康监护;异常处置;安康监护;异常处置;职业病诊断、报告、职业病诊断、报告、职业病诊断、报告、职业病诊断、报告、治疗与康复等治疗与康复等治疗与康复等治疗与康复等培训教育:专业培训教育:专业培训教育:专业培训教育:专业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 ;职职职职工岗前培训等工岗前培训等工岗前培训等工岗前培训等三、法律法规有关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三、法律法规有关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33抑制障碍抑制障碍标准标准综合管理综合管理工作场所工作场所管理管理作业管理作业管理健康监护健康监护培训教育培训教育用人单位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内容体责任内容ØØ组织机构与人员组织机构与人员ØØ建立工程职业卫生建立工程职业卫生“ “三同时〞管三同时〞管理理ØØ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Ø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ØØ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与实施方案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与实施方案Ø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ØØ生产布局与卫生用室等管理生产布局与卫生用室等管理ØØ材料与设备管理材料与设备管理ØØ警示标识等管理警示标识等管理ØØ工程防护设施管理工程防护设施管理ØØ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管理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管理ØØ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ØØ告知管理告知管理ØØ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标准〕ØØ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管理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管理ØØ个体防护用品适用与管理个体防护用品适用与管理ØØ作业安排与津贴管理作业安排与津贴管理ØØ职业安康检查职业安康检查ØØ检查结果的处置检查结果的处置ØØ职业安康监护档案职业安康监护档案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报告与病人报告与病人保障保障ØØ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ØØ职业病报告职业病报告ØØ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病病人保障ØØ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员培训ØØ劳动者上岗前与定期教育培训劳动者上岗前与定期教育培训ØØ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人员培训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人员培训三、法律法规有关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三、法律法规有关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根本方针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根本方针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预防为主:职业病具有可以预防,但是很难治愈的特点,职业病防治坚持“三级预防〞原那么防治结合: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展治理,对已经引起的疾病应重视治疗、促进病人康复分类管理:依据行业风险对建立工程和用人单位的分类管理;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固有特性的不同,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管理;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致病风险的差异,对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以及用人单位的特殊管理等综合治理:多措并举,从多个层面采取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例如粉尘危害控制的八字方针等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职业病防治的三级预防策略职业病防治的三级预防策略接触职业病危害建立工程审批,工程技术,宣传培训岗前体检和个体防护,监视检查职业病诊断,早诊断与早治疗职业病康复,减少伤残和死亡× × × × 职业病康复,减少伤残和死亡× 岗中、离岗职业安康体检,发现职业禁忌征调离岗位一级预防一级预防二级预防二级预防三级预防三级预防 1.机构与人员机构与人员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承受职业卫生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承受职业卫生培训         〔一〕综合管理〔一〕综合管理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一〕综合管理〔一〕综合管理2. 2. 建立工程职业卫生建立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三同时〞管理〔〔1 1〕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立工程,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有资质的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立工程,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价报告报安监部门备案或审核构进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价报告报安监部门备案或审核〔〔2 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立工程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平安生产监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立工程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审查管理部门审查 〔〔3 3〕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或严重的建立工程,建立工程完工后、竣工〕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或严重的建立工程,建立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评价报告报安监验收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评价报告报安监部门备案或审核。

部门备案或审核〔〔4 4〕职业病危害较重或严重的建立工程,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经平安〕职业病危害较重或严重的建立工程,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经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竣工验收生产监视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3.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的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申报危害工程,承受监视时、如实向所在地的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申报危害工程,承受监视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综合管理〔一〕综合管理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5.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案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案和实施方案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案和实施方案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案和实施方案。

6.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资料〔一〕综合管理〔一〕综合管理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二〕工作场所管理〔二〕工作场所管理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二〕工作场所管理〔二〕工作场所管理1.生产布局等管理生产布局等管理主要依据主要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等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2.材料与设备管理材料与设备管理〔〔1〕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安康的新技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安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艺、设备、材料            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制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制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设备或者材料产业构造调整指导目录〔产业构造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年本〕?〔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9号令〕号令〕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二〕工作场所管理〔二〕工作场所管理2.材料与设备管理材料与设备管理〔〔2〕产生危害的材料、设备警示、告知等的要求〕产生危害的材料、设备警示、告知等的要求〔〔3〕知悉危害并采取措施〕知悉危害并采取措施        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应当知悉其可能产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应当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生的职业病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制止危害转移〕制止危害转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3. 公告栏、警示标识、高毒物品告知卡等的管理公告栏、警示标识、高毒物品告知卡等的管理〔二〕工作场所管理〔二〕工作场所管理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标准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标准?〔〔GBZT 203〕〕:高毒物品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安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安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高高毒毒物物品品告告知知卡卡样样式式 4. 工程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管理工程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管理〔二〕工作场所管理〔二〕工作场所管理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二〕工作场所管理〔二〕工作场所管理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检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检测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三〕作业管理〔三〕作业管理1.告知管理告知管理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2.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标准〕〔〔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操作规程〕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操作规程 〔〔2〕应根据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具体类型、特点,结合生产工艺和工〕应根据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具体类型、特点,结合生产工艺和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        针对性、程序化、可执行,并持续改进针对性、程序化、可执行,并持续改进〔三〕作业管理〔三〕作业管理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3.放射、高毒与高危粉尘等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管理。

放射、高毒与高危粉尘等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管理〔三〕作业管理〔三〕作业管理4.4.个体防护用品使用与管理个体防护用品使用与管理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5.作业安排与津贴管理作业安排与津贴管理〔〔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安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安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对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的〕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 〔三〕作业管理〔三〕作业管理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四〕职业安康监护〔四〕职业安康监护1.职业安康检查职业安康检查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务院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安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安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四〕职业安康监护〔四〕职业安康监护1.职业安康检查职业安康检查     ①①上岗前职业安康检查,目的在于发现职业禁忌症,以便分上岗前职业安康检查,目的在于发现职业禁忌症,以便分清责任评价劳动者是否适合从事该作业评价劳动者是否适合从事该作业     ②②在岗期间职业安康检查,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劳动者的安康在岗期间职业安康检查,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劳动者的安康损害,评价劳动者的安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判损害,评价劳动者的安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判断劳动者是否适合继续从事该工种的作业早期发现安康损害,断劳动者是否适合继续从事该工种的作业早期发现安康损害,及时治疗,减轻职业病危害后果,减少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和社及时治疗,减轻职业病危害后果,减少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和社会负担        ③③离岗时职业安康检查,目的是了解劳动者离开工作岗位时离岗时职业安康检查,目的是了解劳动者离开工作岗位时的安康状况,以分清安康损害的责任,特别是的安康状况,以分清安康损害的责任,特别是?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规定的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四〕职业安康监护〔四〕职业安康监护1.职业安康检查职业安康检查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展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展应急职业安康检查:应急职业安康检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病症的;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病症的;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病症的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病症的  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四〕职业安康监护〔四〕职业安康监护2.检查结果的处置检查结果的处置      〔〔1〕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       〔〔2〕存在职业禁忌的,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存在职业禁忌的,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3〕安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妥善安置;〕安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妥善安置;      〔〔4〕需要复查的,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需要复查的,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5〕疑似职业病病人,安排其进展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安排其进展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6〕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四〕职业安康监护〔四〕职业安康监护3. 职业安康监护档案职业安康监护档案〔〔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安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安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规定妥善保存〔〔2〕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安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安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五〕职业病诊断、报告与病人保障〔五〕职业病诊断、报告与病人保障1.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卫生部令第〔卫生部令第91号〕号〕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2.职业病报告职业病报告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报告。

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报告               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五〕职业病诊断、报告与病人保障〔五〕职业病诊断、报告与病人保障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3.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病病人保障〔〔1〕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2〕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3〕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4〕职业病病人变开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职业病病人变开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展安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展安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安置职业病病人 〔五〕职业病诊断、报告与病人保障〔五〕职业病诊断、报告与病人保障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六〕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六〕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六〕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六〕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重新培训生变化的,重新培训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进展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单位应当进展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前方可上岗作业训合格前方可上岗作业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四、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知识回忆知识回忆Knowledge Knowledge ReviewReview祝您成功!祝您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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