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关于禁止从事露天烧烤行为的通告

hs****ma
实名认证
店铺
DOC
12KB
约3页
文档ID:463934647
关于禁止从事露天烧烤行为的通告_第1页
1/3

精品资料关于制止从事露天烧烤行为的通告__市人民政府关于制止从事露天烧烤行为的通告为减少城市大气污染,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物业管理条例》、《__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露天烧烤经营行为进展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凡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二、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制止从事露天烧烤行为,主要包括:〔一〕无固定经营场所,占用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的经营行为;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但在道路两侧店外烧烤、店外占道摆桌的行为; 〔三〕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盲道、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的经营行为〔四〕占用住宅小区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展露天烧烤的行为三、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从事露天烧烤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继续从事露天烧烤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一〕对擅自占道消费加工、摆设摊点和占用住宅小区公共场地进展露天烧烤的行为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根据《__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并暂扣经营物品; 〔二〕利用车辆进展露天烧烤阻碍道路交通平安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的相关规定,责令立即驶离;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噪声干扰别人正常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予以查处; 〔三〕对未获得食品经营答应证消费烧烤肉串、未获得餐饮效劳答应证从事露天烧烤经营行为的,由食品药品监视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对露天烧烤经营行为过程中产生消费噪声、油烟的,由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配合市容环卫〔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的对擅自占道消费加工、摆设摊点进展露天烧烤行为的整治工作。

四、对阻碍、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__年4月12日第 页 共 页。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