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 绿色建造涵盖建筑工程的策划、设计、施工、交付等全过程,应统筹 规划,一体化实施,实现全过程的绿色化3.0.2 绿色建造应明确责任主体3.0.3 绿色建造应实施绿色采购,优先采购全寿命期中环境影响小、环境绩 效优的产品与服务,绿色建材的选用应符合《雄安新区绿色建材导则》要求3.0.4 绿色建造应通过组织建设、制度保障、过程管理等措施进行全生命期 安全质量风险管 控3.0.5 绿色建造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推行绿色施工,在保障质量、安全的基 础上,根据雄安新 区的特点满足节材、节水、节能、节地、环境保护和职业健 康的要求3.0.6 绿色建造应积极稳妥地推广装配式、可循环利用的建造方式3.0.7 绿色建造应采用数字化、智能化方式,满足雄安新区数字孪生城市的 规划和建设要求3.0.8 积极探索“互联网+”形势下的项目管理,在建造全过程系统实践建 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云计算、移动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及机器人、3D打印 等相关设备的集 成与创新应用3.0.9 绿色建造应积极创新,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持续进步,实现环境友好 和资源节约,提升建筑工程建造的整体水平7.1 一般规定7.1.1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全面 落实绿色施工的管理要求。
加强对分包商和物料供应、运输等分供商的管理,确保所有参建 单位执行绿色施 工的规定7.1.2 应进行绿色施工策划,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内容应涵盖绿色施工 及环境保护、职 业健康与安全等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 底中应有绿色施工相关内容,以保证绿色施工的落实7.1.3 在施工各个环节中,确保绿色策划、绿色设计过程中的目标和要求得 到有效地执行7.1.4 依照相关规定和绿色施工要求进行图纸会审,结合施工现场资源使用 与环境保护和品质提升的实际,落实绿色施工技术与管理措施7.1.5 依照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和绿色施工方案,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和场外相关的公共区域、道路的绿色施工实施的环境绩效,并结合量化指标要求, 对绿色施工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整改问题,并保存有关记录7.1.6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行为绩效监测,依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级标准和 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及时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7.1.7 基于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项目应进行施工环境因素识别和风 险评价,并针对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7.1.8 积极推广绿色施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住建部十 项新技术和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公告的技术,加快提升传统施工工艺。
宜采用无尘、少尘的施 工技术7.1.9 依照投诉管理程序记录、报告、处理绿色施工及环境问题的投诉7.1.10 在工程项目场界醒目的位置设置绿色施工公示牌,公示绿色施工的 管理组织机构、 主要目标指标、责任人、监督投诉等信息7.1.11 建立和保持社区与现场相关方的沟通机制,保障社区公众尤其是距 离施工现场 500 米范围内的人群对施工现场影响社区环保问题的知情、参与和 监督权利7.1.12 优先选择符合《雄安新区绿色建材导则》的材料和设备7.1.13 应采用工具化、标准化工装系统,施工前选择有代表性单元进行预 制构件试安装,并 根据结果调整施工工艺、完善施工方案7.1.14 落实绿色施工技术、管理措施,保障工程项目达到绿色施工量化指 标137.1.15 应对装配式建筑关键安装部位施工过程进行影像记录,并在数字 化交付时一并交付7.1.16 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管理、示范申报等相关信息,上传至雄安新区建 设管理平台7.2 环境保护7.2.1 结合现场实际,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1. 施工平面合理规划,应保护现有植被、减少对原土的扰动,避免扬尘产生 和土壤的 侵蚀2. 路基、土方开挖宜分段或分区有序进行,避免土方长时间裸露,造成扬尘。
填筑形成的坡面在采取防尘网覆盖等临时措施基础上,跟随施工进展及时完成相应的 护坡工程措施或种植植物的措施较长时间存放的土方采取种植植物、压实固化 措施3. 遇有 4 级及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格 控制土 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4. 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5. 易产生扬尘的区域,施工时应综合利用各种除尘、抑尘技术,采取必要的 清洗设备、灰尘收集箱等技术措施6. 大面积抑尘宜采用喷雾方法,提高抑尘的效果灰尘和垃圾清理,应采取 定向吸尘 的方法,不得使用吹风扬尘的设备金属除锈处理应采取全封闭作业 环境作业产生扬尘 的建筑,临边防护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依照《密 目式安全立网》GB5275)国家标准,网目数密度不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7. 处理、转运或收集、存放易扬尘材料和建筑垃圾,宜采用封闭滑道、容器, 并采取 必要的洒水、覆盖等措施,避免扬尘的产生8. 避免物料运转过程的遗洒,如有遗洒应及时清扫运载易扬尘材料及垃圾 或腐臭物 料的,必须封闭或覆盖,采用具有定位功能的全封闭环保专用车辆; 现场进出口应设车轮 冲洗设施和防尘网格垫,保持进出现场车辆清洁。
9. 施工现场路面应采用周转材料硬化或铺砌,预制混凝土运输材料和设备的 重载道路 宜选用预制道路板路面或其他可周转路面;办公区等轻载道路宜选用 预制混凝土块路面或 其他可周转路面;生活区等普通通道宜选用铺装透水砖路 面或其他可周转路面10. 场界四周宜采用土工布、石块等材料构建可透水的护坡道或戗堤,定期 检查现场土 壤侵蚀和泥浆控制设施11. 施工现场围挡应选用可重复使用的材料,并实现工具化、标准化、轻质 化有易产生扬尘材料和噪声设备的现场,场外临近敏感区的,应增加围挡高度12. 施工现场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空气质量检测仪,对施工扬尘和空气质 量实时监控,根据监测数据,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扬尘及废气的排放7.2.2 落实废气排放控制措施1. 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2. 做好机械设备的验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能效及排放指标应符合国家 年检及其他 相关要求使用高效、节能、低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 结果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的限值要求加强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减少空载时间,提高机械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3. 有限空间作业应采用临时通风、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等手段,减少毒害 气体对人体和环境的污染。
4. 沥青混凝土生产应控制合适的出厂温度沥青拌和料应设在居民区、学校 等敏感点以外的下风向处,且采用封闭式工艺和粉尘回收设备5. 加强施工现场室内空气质量的控制,选择使用绿色建材,做好成品保护和 施工区与建成区的隔离,避免施工过程毒害物质和气体的侵入和滞留6. 拆除工程实施前,及时将生物垃圾和毒害物质如石棉等打包清理出现场7. 加强对施工现场含有消耗臭氧层物质设备的安全管理,相关设备的回收处 置应由具备资质的人员或单位承担7.2.3 加强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保护1. 废水排放应按规定申报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经检测达 标后排放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施工污水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要求2. 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水质超过标准的污水,应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其浓度后排入城镇下水 道含泥砂量大的污水通过排水沟或抽水管道送至沉淀池,再经二次沉淀后方可 排入市政管道;食堂、厕浴间产生的生活废污水须分别经过隔油池、化粪池或人 工湿地等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才可外排3. 应对可能导致水系扰动、损毁以及水体水质和水生生态恶化等因素进行控 制,并采取 预防和治理措施。
避免毒害物质、污水、垃圾对水体、地下水及可 回收利用水等水资源的污染;应根据施工现场地形合理布置排水沟渠等设施对 于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应采取隔离措施,地坪应有防渗措施,渗漏液应集中收集 和处理4. 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 存储固体废弃物和其它污染物,避免影响河道行洪和岸坡防护5.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检修过程应采取措施,减少污水的产生,禁止污水、 废油、泥浆等有害物质的漫流,避免对水体、地下水的污染6. 对于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应根据不同水 质检测结果梯级使用并采取有效的卫生保障措施当同一个中水系统为不同需求 提供用水时,水质要满足不同需求中最高的水质要求施工用水、中水及生活用 水管道的接驳应避免倒灌和混杂抑制扬尘喷洒的再生水应避免混杂污染物在地 面溢流进入河体或渗入地下水7. 应积极采取技术措施,避免施工降水必须施工降水时,应科学论证,严 格控制降水深度,尽量减少抽排水量必要时进行回灌,回灌水质不能低于原地 下水质标准8. 施工场地设置应与项目海绵城市设计相结合,降低对环境的影响7.2.4 加强固体废弃物控制1. 工程土石方渣料应清运至满足水土保持要求的渣场。
2. 建筑垃圾应分类存放,并最大限度回收处理利用现场生活垃圾封闭存放, 定期消毒、及时清运3. 应定期对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堆存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有毒有害固体 废弃物存放场依照毒害物质控制要求设置警戒并进行监测4. 提高现场余料、废料回收利用率5. 加强工程废弃物出场、转运、再生利用和填埋的管理,严禁场外工程废弃 物撒漏、偷倒、乱倒的现象,实现工程废弃物合法清运、安全贮存、规模化再生 利用、统筹规划消纳的良性管理7.2.5 加强对噪音与振动的控制1. 施工现场施工噪声、振动控制应执行国家、地方标准现场噪音限值执行 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市区施工现场振动 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的规定2. 合理布置作业面与生活区,产生噪声、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尽量远离施工 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和周边居民敏感区3. 宜采用低噪音、无噪音的施工方法和机具4. 减少噪音、振动波的传播针对重要的噪声源如混凝土输送泵、电锯房等 采取吸声、隔音、隔振等措施5. 由第三方机构在施工场界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7.2.6 加强施工现场光污染控制,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
1. 照明应满足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和施工过程的需要,宜采用高度和方向可调 节的灯具2. 场地照明布置应避免光源对场界外环境的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 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避免逸散光对居住建筑的滋扰和对夜空的映射3. 根据现场条件对于强光线的作业场所应采取遮光、封闭等措施,电焊作业 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4. 应对高照度照明灯具进行管控,宜采用智能开关或移动探测器等技术手 段,非照明使用时间应及时关闭光照7.2.7 实施对场地周边环境、施工用地保护及生物多样性保护1. 应针对工程特点制订临时用地规划,并报请相关方批准后实施应遵守用 地规划管理,禁止越线施工,破坏施工场界外生态环境应制定并执行项目建设 区水土保持施工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等级应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技术规范》( GB 5043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 50434)和 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的要求2. 对于施工区域影响的建(构)筑物、周边管线及特殊地质情况,提交环境 影响报告,制定相应保护措施并报请相关方核准,保证施工场地及周边的各类管 道、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