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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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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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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标准 - 图文 - 附件 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标准〔2023年版〕 2023年5月 目 录 城乡居民安康档案管理效劳标准 ..................... 1 安康教育效劳标准 ................................ 22 预防接种效劳标准 ................................ 26 0~6岁儿童安康管理效劳标准 ...................... 31 孕产妇安康管理效劳标准 .......................... 42 老年人安康管理效劳标准 .......................... 52 高血压患者安康管理效劳标准 ...................... 55 2型糖尿病患者安康管理效劳标准 ................... 60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效劳标准 .................... 65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惹事件报告和处理效劳标准 ....... 72 卫生监视协管效劳标准 ............................ 75 前 言 施行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是促进根本公共卫生效劳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立的重要组成局部。

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自2023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活力构得到了普遍开展,获得了一定的成效2023年,人均根本公共卫生效劳经费补助标准由每年15元进步至25元为进一步标准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管理,卫生部在《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标准〔2023年版〕》根底上,组织专家对效劳标准内容进展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包括11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安康档案管理、安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安康管理、孕产妇安康管理、老年人安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安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安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惹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视协管效劳标准在各项效劳标准中,分别对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的效劳对象、内容、流程、要求、考核指标及效劳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标准》中针对个体效劳的相关效劳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安康档案统一管理,考核指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标准》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活力构为居民免费提供根本公共卫生效劳的参考根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根本公共卫生效劳绩效考核的根据。

《标准》所列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效劳中心负责组织施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效劳站分别承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的业务管理,并合理承当根本公共卫生效劳任务城乡基层医疗卫活力构开展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应承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视等专业公共卫活力构的业务指导其他医疗卫活力构提供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标准》的根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标准鉴于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将随着经济社会开展、公共卫生效劳需要变化和财政承受才能进步等因素不断调整,卫生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标准》进展修订城乡居民安康档案管理效劳标准 一、效劳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二、效劳内容 〔一〕居民安康档案的内容 居民安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根本信息、安康体检、重点人群安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效劳记录 1.个人根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根底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根本安康信息 2.安康体检包括一般安康检查、生活方式、安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安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安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安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效劳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 〔二〕居民安康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承受效劳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安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安康问题和效劳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效劳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安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效劳〔调查〕、疾病筛查、安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安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安康问题和效劳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3.已建立居民电子安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应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通过上述方式为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安康档案,并发放国家统一标准的医疗保健卡 4.将医疗卫生效劳过程中填写的安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安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农村地区可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居民电子安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电子安康档案数据中心 〔三〕居民安康档案的使用 1.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复诊时,应持居民安康档案信息卡〔或医疗保健卡〕,在调取其安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1 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效劳时,应事先查阅效劳对象的安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效劳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已建立电子安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机构应同时更新电子安康档案 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效劳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效劳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三、效劳流程 〔一〕确定建档对象流程图 效劳对象分类确定建档对象否到机构承受效劳者您的安康档案信息卡〔医疗保健卡〕?已经建档调取效劳对象的安康档案更新档案内容您是在本辖区常住么?复诊是首诊0~6岁儿童您建立过安康档案吗?尚未建档还不想建立您愿意建立安康档案吗?〔解释安康档案作用〕同意建立预约建档即时建档建立安康档案新生儿访视辖区重点管理人群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产后访视携带相关材料做好建档准备否发放安康档案信息卡〔医疗保健卡〕责任人员调取并携带受访者安康档案入户效劳入户效劳等入户前责任人员检查受访者是否建立了安康档案是更新档案内容2 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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