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 GBP GB 50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Code for comstruction of decoration of housings-12-09 发布 -05-01实行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北京1 总则1.0.1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1.0.2规范合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1.0.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原则、规范的规定2术语2.0.1住宅装饰装修Interior decoration of housings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构造,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解决和美化过程2.0.2室内环境污染indoo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健康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基体primary 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构造和围护构造2.0.4基层basic 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3基本规定3.1施工基本规定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3.1.2 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3.1.3 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3.1.4 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构造或变化房间重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毕,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毕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波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3.1.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3.1.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后来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毕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3.1.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3.1.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人员应衣着整洁2、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3、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临居民、居民区和都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4、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用空间,封堵紧急出口5、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6、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7、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多种公共标记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3.2 材料、设备基本规定3.2.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及国家现行有关原则的规定3.2.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裁减的材料3.2.3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规定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解决3.2.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重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重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规定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阐明书。
3.2.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规定或产品阐明书制作3.2.6应配备满足施工规定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3.3成品保护3.3.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送应符合一列规定:1、材料运送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用保护措施2、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3.3.2施工过程中应采用下列成品保护措施: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她工种的半成品、成品2、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3、对邮箱、消防、供电、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用保护措施4防火安全4.1一般规定4.1.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4.1.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级别规定,应符合现行国标《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4.2材料的防火解决4.2.1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解决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一干含量应符合产品阐明书的规定4.2.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不不小于500G/㎡4.3施工现场防火4.3.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记。
施工现场不得大时积存可燃材料4.3.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磨擦等也许浮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4.3.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寄存且远离热源4.3.4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边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4.3.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她灭火工具4.3.6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4.3.7严禁在运营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4.4电气防火4.4.1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接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如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采用隔热措施予以分隔4.4.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如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4.4.3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约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品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4.4.4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4.5消防设施的保护4.5.1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批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阻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4.5.2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颜色应与消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4.5.3住宅内部火灾报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4.5.4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节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4.5.5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有关器件宜暗装解决5室内环境污染控制5.0.1本规范中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为:氡(222RN)、甲醛、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5.0.2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等国家现行原则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5.0.3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规定的,可按有关规定对5.0.1条的内容所有或部分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表5.0.3的规定表5.0.3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氡(BQ/M3)不不小于等于200甲醛(MG/ M3)不不小于等于0.08苯(MG/ M3)不不小于等于0.09氨(MG/ M3)不不小于等于0.20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BQ/M3)不不小于等于0.506防水工程6.1一般规定6.1.1本章合用卫生间、厨房、阳台的防水工程施工。
6.1.2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6.1.3防水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6.1.4防水工程应在地面、墙面隐蔽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进行其施工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原则、规范有关规定6.1.5施工时应设立安全照明,并保持通风6.1.6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规定,并宜在5℃以上6.1.7防水工程应做次蓄水实验6.2重要材料质量规定6.2.1防水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原则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6.3施工要点6.3.1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规定6.3.2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6.3.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6.3.4防水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或产品的规定,防水层应与基层结合牢固,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和麻面起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2、 保护层水泥砂浆的厚度、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6.3.5涂膜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涂膜涂刷应均匀一致,不得漏刷总厚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性能规定2、 玻纤布的接槎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应不不不小于100MM。
两层以上玻纤布的防水施工,上、下搭接应错开幅宽的1/27抺灰工程7.1一般规定7.1.1本章合用于住宅内部抺灰工程施工7.1.2顶棚抺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抺灰层之间必须结牢固,元脱层、空鼓7.1.3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抺灰应采用避免开裂加强措施7.1.4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期,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不不小于50MM7.1.5水泥砂浆抺灰层应在抺灰24H后进行奍护抺灰层在凝结前,应避免快干、水冲、撞击和震动7.1.6冬期施工,抺灰时的作业面温度不适宜低于5℃;抺灰层初凝前不得受冻7.2重要材料质量规定7.2.1抺灰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一般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级别不应不不小于327.2.2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7.2.3水泥应有产品合格书7.2.4 抹灰用砂子宜选用中砂,砂子使用前应过筛,不得具有杂物7.2.5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7.3施工要点7.3.1基层解决应符合下列规定:1、砖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尘土,抹灰前应洒水湿润2、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1:1水泥砂浆(加适量胶粘剂)。
3、加气混凝土,应在湿润后边刷界面剂,边抹强度不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7.3.2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7.3.3大面积抹灰前应设立标筋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厚度宜为5—7MM抹石灰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为7—9MM当抹灰总厚度超过35MM时,应采用加强措施7.3.4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层抹灰凝结后方可抹后一层;用石灰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层抹灰七八分干后方可抹后一层7.3.5底层的抹灰层强度不得低于面层的抹灰层强度7.3.6水泥砂浆拌好后,应在初凝前用完,凡结硬砂浆不得继续使用8 吊顶工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