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职责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法》以及《儿童权利公约》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儿童 发展规划纲要》、《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 务教育法》、重点做好6至18岁(含18岁)未成年人的救助、保 护、教育工作二、 负责未成年人在“中心”期间的衣、食、住、行和学习教育, 培训及娱乐活动三、 抓好未成年人的落实回访工作,同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签订 责任书,护送返乡后的回访查询工作,落实回访率,建立回访责 任制四、 适时编写各科教材、教案及活动组织策划工作,教育工作经常 化和制度化设置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寝室卫生制度等五、 负责未成年人的档案交接归档工作(包含离、入站个人表格、 健康档案表、心理咨询表、回访表等)六、 针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和行为矫治帮教工作,建立心理档 案表格开展电脑等技能培训服务,对有资质的未成年人(含16 岁)与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联系,进行就业服务指导七、 应满足未成年人的意愿及时给予返乡帮助八、 负责未成年人的个人卫生的督促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