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地在邹城市,母亲年满30周岁,己生冇 一个子女,且子女年满4周岁(眼科疾患需 到6周岁以上),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可 以巾请病残儿鉴定邹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流程(确认类)想儿父母写出书面申请,患儿家庭所在村居(单位)审核后出具《病残儿医 学鉴定申请上报证明信》,村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镇街计生办 审核后签字盖章,连同书面申请上报邹城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初审组(市人I I 计生局科学技术科)邹城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初审组组织鉴定,病残儿家庭同时 提报下列材料:1、 患儿家庭户口木;2、 父母双方身份证;3、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4、 患儿一寸彩色照片2张,母子二人合影二寸彩照2张;5、 患儿远期及近期所有病历、医学诊断治疗证明等;6、 邹城市初审组需要的其他材料济宁市人II计生委统一组织病残儿鉴定复审 工作,一般在8月份左右进行,初审符合标 准者曲病残儿父母带病残儿去济宇市人11计 生委参加复审县级鉴定初审符合标准者,填写《病残儿鉴 定申请审批表》,村居(单位)、镇街(单位)、 邹城市初审组逐级审核盖章,无误后上报济 v宁市人口计生委复审符合病浅儿医学鉴定标准者,有关鉴定 结果在病残儿父母所在单位公示一个月复审暂不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须治疗 或观察者,邹城市初审组依据鉴定结果下达《邹城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结果通短书》复审不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者,邹城市 初审组依据鉴定结果F达《邹城市病残儿页 学鉴定结果通短书》,今后县级不再受理其鉴 定申请无异议打山邹城市初审组依据鉴定结果下达《邹城市病残 儿医学鉴定结果通知书》,育龄夫妇按《山东省人口和计 划生育条例规定•可申请生育二胎令异议者进行调杳或匝新鉴建对鉴定结果仍右•异议者用冲请省级病残儿页 学鉴定,省级鉴定为终局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