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退换货管理规定情况规定可退换货的情况1. 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并且在退换货的时限内(7天)的可以退换;超出退货时限,但在换货时限内的,不可退货,但可换货2. 一般性商品,无质量问题,不影响重新销售的,可以退换货3. 顾客选购错误的商品不影响销售的可退换货4. 属于营业员失误导致价格错误的顾客可退换货不可退换货的情况1. 商品有明显使用痕迹的并且影响第二次销售的,不可以退换货2. 经过顾客加工或特别为顾客定制的,无质量问题不可以退换货3. 因顾客使用、维修、保养不当或自行拆装造成损坏的,不可以退换货4. 商品售出后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坏的,不可退换货5. 非本店销售的商品概不退换6. 香烟概不退换货,7. 清仓品、处理商品和赠品不可以退换货8. 被使用过的个人卫生用品(如内衣裤、睡衣、泳衣、袜子等),消耗性商品(如电池、胶卷等),化妆品(不包括一般性的护肤品)等不可以退换货9. 原包装损坏或遗失、配件不全或损坏、无保修卡的商品,不可以退换货顾客退换货流程顾客持电脑小票和商品要求退换货--à授权人员接待并按照退货要求进行核查---à登记退换货登记本--à顾客签字、主管签字---à收银员进行电脑退换货操作--à顾客退换货离开退换货权限领班以上的管理人员以及专柜授权员工规定1. 有顾客需要退换货时,必须按照以上的退换货标准执行,2. 退换货的商品需仔细检查是否属于本店出售的商品,尽量请顾客出示电脑收银小票并确认购买时间,3. 平静地听取顾客有关的抱怨和要求,判断是否属于商品的质量问题。
如属于顾客自己操作不当的商品须耐心地给顾客演示使用方法,4. 判断是否符合退换标准结合超市政策及顾客服务的准则,灵活处理,并说服顾客,如不能满足顾客的要求而顾客又坚持己见,应请上一级管理人员处理5. 属于可退换货的同顾客商量处理方案,尽量让顾客选择换货6. 金额超过一百元以上的退换货须由门店经理以上级别的签核权限方可,7. 所有退换货必须填写《退换货登记单》,请顾客签字,主管签字确认,8. 收银员必须凭有相关权限主管签核的《退换货登记单》进行退换货现金交易,严禁私自给顾客退换货,一经查核进行扣罚,9. 各门店退换货需安排专人接待处理,10. 退换货的商品处理严格按照公司总部制定的商品处理标准,退换后的商品处理1.商品质量问题----请示采购给出处理意见;2.不影响销售的----摆上货架继续销售;3.无法使用的----进行报损或者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