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运转制度 篇一:市政府办公室公文运转工作标准 市政府办公室公文运转工作标准 1、目的 准确、及时、安全、保密地做好文电办理工作,实现公文处理科学化、规划化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政府办公室公文运转工作 3、职责 由秘书处和各相关处室负责做好公文运转工作 4、、收文办理程序 收文办理流程图示如下: 4.1签收登记 秘书处文电室专人对来文进行签收,网上来文每天至少签收四次,纸质文件根据来文情况即时签收; 签收时逐件清点,重要公文逐页检查,并注明签收时间,发现问题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签收完毕的公文半个工作日内在办公室内网OA 系统完成登记工作,登记要素包括来文单位、收文时间、来文字号、文件标题、密级、缓急时限、件数等、做到逐项详细登记 初审 对上级公文认真研读,准确理解和把握公文的内容与要求; 对无隶属关系的单位来文,了解清楚来文意图和需办理事项; 对下级报送的公文,按以下要求进行审核: a 文件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能够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 b 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决定事项在本机关职权范围内; c 行文理由充分,行文依据准确,报请印发或转发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同时报送起草说明; d 公文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已充分征求意见; e 行文规则正确,无越级行文、党政不分、多头报送现象; f 文种使用规范,无生造文种、请示与报告不分、请示内容“一文多事”现象; g 公文格式要素齐全,符合《国家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GB/T9704-20XX,以下简称《标准》)要求; h 通过电子政务内网办公平台报送。
对不符合行文规范的下级来文,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即时完成 分办 即时通过办公室内网OA系统送办公室分管主任分办完毕 呈批(呈阅) 各类来文按照办件、阅件、传件分别使用黑色、蓝色文件夹呈送领导签秕,紧急文件、涉密文件使用红色文件呈送; 各位秘书长、主任签批的公文通过内网OA系统呈送电子文件; 各位市长签批的公文打印办文单(传阅单)呈送纸质件,电子件与纸质件同步流转,办文单(传阅单)打印规范、清晰、领导姓名排名准确; 及时掌握公文送签(传阅)的进度和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控制公文传阅周期,呈批件在1个工作日内送一位领导签批完毕,呈阅件在2个工作日内送一位领导签批完毕,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传阅时序; 各位市长签批完毕的公文,由各综合处室即时将领导意见录入内网,并加盖领导印章后及时退回文电室; 确保传阅公文安全保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 转办 紧急文件通过电子政务统一办公平台、等快捷方式转办,并及时查看确认对方签收情况一般文件通过机要交换形式转办; 涉密文件通知有关单位派专人取回,并进行登记; 在领导签批后半个工作日内转办完毕 催办 督办及时,一般事项承办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意见; 原则上每半月印发1期《文件办理情况通报》,对部门承办情况进行通报。
5.发文办理程序 发文办理流程图示如下: 审核 文稿按照公文标准格式排版、发文拟稿纸填写完整明确,并经处室负责人核稿签字; 确有发文必要; 文稿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体现领导意图,与上级文件和现有文件精神相衔接; 体现政策性和权威性,对推动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符合当前工作实际,所提措施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文稿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练,标点正确; 由拟稿处室通过办公室内网 OA系统在半个工作日内送分管秘书长审核完毕 文把 公文格式规范,行文关系正确,文字表述准确; 办文程序符合规定,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已会签,政策、规范性文件已经法制部门审核; 由文电室通过办公室内网OA系统在半个工作日内送分管主任文把完毕 送签 各位秘书长、主任签批的文稿通过办公室内网OA系统呈送电子文稿,各位市长签批的文稿打印纸质用黑色文件夹呈送,电子文件同步流转; 各位市长签批完毕后,由各综合处室即时录入领导签批意见,并加盖领导印章后及时退回文电室; 及时掌握公文送签的进度和去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传阅次序和节奏; 确保送签公文安全保密; 由综合处室提醒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签批完毕。
复核 字词准确,语法规范,标点正确; 排版规范、美观; 格式规范,符合《标准》有关要求; 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登记 由秘书处文电室统一登记编号,各处室不得自行编号; 编号准确,按顺序编制,不得重号、空号; 登记信息准确完整,包括承办处室、拟稿人、标题、签发人、签发时间、密级等; 在文稿签批完毕后即时完成 印发 文头纸使用正确; 公文排版规范、美观、页面清晰、疏密适当,字迹清楚; 左侧装订,四边整齐,页数齐全,版面设计符合《标准》要求; 用印清楚端正; 电子公文在半个工作日内分发完毕,纸质公文在1个工作日内文印、装订、分发完毕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标准 1、目的 积极稳妥地做好全市政府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所产生信息的日常公开 2、适用范围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 3、工作标准 保密审查 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制作同步进行 文件起草人负责初步拟定信息公开属性 办公室保密审查员负责对文件起草人拟定的信息公开属性进行审查 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对信息公开属性进行审核把关 签发文件的领导负责审定信息公开属性。
保密审查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存档 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根据信息公开属性和主动公开要求确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经保密审查员再次审核确认后,按照规范格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进行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在每个月10日前汇总送市档案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及时、准备、详实、规范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接到公民或法人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后,对申请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不属于依申请公开范畴的不予公开并予以告知 属于依申请公开范畴的,及时受理,并按统一规范格式进行答复,能当场答复的予以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说明情况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人作机构负责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事关全局稳定、涉及重要事项或敏感问题的依申请公开,及时向市政 篇二:办公室公文处理制度 为加强公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公文运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XX?23号)、《中国人民银行公文处理办法》(银发?20XX?360号)结合本单位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心公文是在依法行使职能和进行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机关方针、政策,向上级答复问题,发布规章、政策和措施,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通报情况和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 办公室是中心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办公室设专职人员负责中心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中心公文处理的原则是: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做到畅通、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条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 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办公室是中心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办公室设专职人员负责中心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文种 第六条 法定公文文种主要包括:命令、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处理决定 一、命令(令)适用于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发布金融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六、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人员 七、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八、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一、函(复函)适用于不相隶属的机构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平级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宜 十二、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三、(十三)处理决定适用于人民银行系统内被检查单位做出内审检查结论、处理决定并提出要求 第三章 行文规则 第七条 行文原则 一、依据隶属关系行文:一般不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确需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因受双重领导向其中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应同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同时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二、依据职责范围行文:完全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可直接行文;属于职责范围之内,但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事项,应与涉及部门协商一致,进行会签;与本部门职责有关,但主要是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建议其主办并行文;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但在履职时反映出来的事项,应以信息、简报形式反映,一般不便行文 三、不相隶属机关的行文规则:行文双方的关系基本上是对等的;双方公文效力的登记应是对等的 四、涉密公文的行文规则:“明来明复,密来密复”;主件和附件的秘密等级一致 五、 联合行文的行文规则:中心原则上不能与同级政府部门、同级人民社团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联合行文;原则上不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联合行文;中心内设机构作为内部职能部门,不得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或部门的内部机构联合发文 六、上行文的行文规则:“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机关;“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八条 不能行文的几种情况 一、不能对领导者个人行文(特别是请示、报告,不能出现领导姓名);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除外)之间的工作往来一般不行文; 三、内设机构不能对外行文;不能对其他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行文; 四、个人讲话一般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印发; 五、相关部门就有关问题未协商一致时,不能各自行文; 六、能用简报、、便函等形式解决的事宜尽量不正式行文。
第四章 公文的格式 第九条 中心公文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文格式》执行 第十条 中心公文由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