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灾害预防、灾害补偿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完善电梯安全约束和事故赔偿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电梯智慧监管,提升电梯维保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对市域范围内住宅小区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在用电梯全面推行“保险+服务”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2021-2024年,为推动工作和市场拓展,市财政按逐年递减方式给予适当资金补助二、保险要求(一)保险范围本市范围内住宅小区使用年限15年以上,且经检验合格的在用电梯二)投保主体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参加电梯安全“保险+服务”的投保工作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行使电梯使用单位相关职责的,可由物业服务公司作为投保主体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所在社区督促其电梯所有人协商确定电梯安全“保险+服务”投保主体三)保险内容承保电梯在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机构负责赔偿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赔付最低标准为:每台电梯年累计赔偿300万元,每次每人死亡/伤残赔偿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2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2万元;承保电梯在保险期内的维保费、检验费、维修费、更换配件费等全部由保险机构承担。
四)保险机构要求保险机构需具备独立的电梯智慧化维保平台、配备电梯管理技术机构和技术人员等基本条件,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承诺确认后,承保的试点范围电梯可享受财政补助三、补助办法(一)补助标准2021年每台电梯补助保费的30%;2022年每台电梯补助保费的25%;2023年每台电梯补助保费的20%;2024年每台电梯补助保费的15%二)保费限额电梯安全“保险+服务”保费上限为每年8000元/台,超过上限的按8000元计算补助,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保费计算补助三)补助时间2021-2024年其中,2020年在本方案公布后承保的试点范围电梯列入2021年补助四)申领方式自2021年1月起,电梯使用单位凭电梯安全“保险+服务”合同、发票、保单及投保电梯清单,每季度向市市场监管局申领专项补助四、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落实1.落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电梯使用单位作为电梯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优先采用“保险+服务”模式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依托保险机构做好对电梯日常维保,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2.落实保险机构第三方管理服务保险机构要充分发挥第三方管理服务的作用,制订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监管细则,督促维保单位及时按标准做好电梯的日常维保。
认真做好电梯维修、更换配件等理赔工作帮助指导使用单位做好电梯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及时督办定期检验、事项变更等工作3.落实电梯维保单位工作职责电梯维保单位要主动接受电梯使用单位、保险机构的管理,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电梯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开展维保工作,努力促进电梯维保质量和水平的整体提升4.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要加强对电梯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管,建立对保险机构评价监督机制,结合电梯使用、故障、维修等情况,对保险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如发现电梯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未实施到位或维保质量未明显改善,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补助,并取消保险机构服务资格具体评价考核细则由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实施二)注重创新实效1.打造智慧监管平台保险机构对于承保电梯安全“保险+服务”模式的电梯,电梯维保一律采用智慧化平台管理模式,通过端APP、电脑端信息化系统等,实现电梯维保的无纸化和信息化在条件成熟时,市场监管部门将智慧监管数据全部纳入特种设备智慧化监管平台2.推广实施远程监测探索推广安装电梯物联网监管装置,积极运用物联网远程监测和视觉分析技术,对电梯运行状况、故障信息开展实时监测,实现电梯故障报警、困人救援、日常管理、隐患防范的功能,达到及时准确地对电梯进行维护、维修,消除风险隐患的目的。
3.实施电梯按需维保根据《省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 )文件精神,利用好电梯智慧化维保平台推广的契机,加快电梯按需维保的落地,提升电梯维保效率三)加大推广力度1.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让群众了解电梯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介入电梯安全管理的功能作用,特别是要宣传电梯维修、零部件更换等纳入保险服务范围,破解老旧电梯维修难等问题2.稳步有序推进积极推广电梯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把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住宅小区老旧电梯作为重点,切实提高参保率在此基础上,要把试点范围之外的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等电梯作为扩大参保覆盖面重点对象,努力形成规模效应保险机构要通过降低电梯故障率、降低配件成本、降低管理成本、拓展增值服务等办法,进一步降低保费,提高市场接受度,探索建立基于电梯安全“保险+服务”模式下的物业维修资金、电梯专项经费、电梯广告收益等的筹措及使用的相关制度设计,在本轮财政补助政策结束后,原则上实现市场化运作3.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发动群众关心爱护电梯、规范使用电梯,积极参与电梯安全管理,引导群众及时发现和报告电梯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监督物业、维保履职。
推行“一梯一码”,通过扫码随时查看电梯基本信息,实现报修、投诉及建议留言等功能,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职能五、组织保障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银保监组、各镇(街道)等共同参与,建立电梯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实施情况,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如下: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统筹推进,研究工作措施,指导电梯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全面实施市建设局:负责压实业主委员会履行小区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的主体责任,引导业主委员会将电梯安全“保险+服务”模式纳入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电梯“保险+服务”试点工作专项资金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市银保监组:负责指导保险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保险覆盖面;并对理赔情况进行监督各镇(街道):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负责辖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综合治理的牵头工作,配合做好电梯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推广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对电梯安全常识的普及力度,倡导公众文明安全乘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