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城市性质和规模 3第三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3第四章 区域协调与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第五章 城市规划区城乡一体化规划 18第六章 主城区用地规划 23第七章 综合交通规划 30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 34第九章 景观特色营造规划 36第十章 旅游体系规划 38第十一章 市政基础设施与综合防灾规划 39第十二章 空间发展时序与近期建设规划 48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及管理措施 50附 则 51附表 52附件一 专家评审意见 56附件二、咸宁市委专题会评审意见 60附件三、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文件 62第一章 总则一、规划编制背景第一条 在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实施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进程中,以京广高速铁路、武咸城际铁路、大畈核电站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的上马为契机,地处“武汉城市圈”与“长株潭城市群”之间中心位置的咸宁,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方面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按照咸宁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战略决定和“五个一工程”为核心的战略目标,结合当前区域发展的新形势,完善城乡规划成为咸宁市立足武汉城市圈、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2008年10月咸宁市政府组织开展了《湖北咸宁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获专家评审通过经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咸宁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二、规划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第二条 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咸宁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强化咸宁在武汉城市圈南部地区中心的辐射、带动与链接作用,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发展思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生态型循环经济,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坚持集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和谐城市第三条 总体规划本着延续历史,面向未来,立足咸宁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突出“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法制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主要任务是:1、突出城市发展重点和方向,拉开城市空间发展框架,调整优化主城区空间布局,建立开放式城市空间结构体系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积极促进工业化发展,提高城市综合实力3、培育和提升温泉旅游、交通物流、金融商贸、科教文化等产业功能,形成系统完整、特色突出、集聚力强、辐射面广的现代服务功能体系,增强城市多元化服务能力。
4、建设区域快速道路系统,构建现代化的城市交通体系和高效便捷的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5、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绿化等重要的生态资源,建立空间管制体系,构建科学安全的生态格局6、突出滨江滨湖特色,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彰显咸宁绿色生态魅力7、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突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8、建立科学有效的规划实施机制,协调近远期发展要求,增强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能力三、规划依据、期限、层次与范围第四条 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3、《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年)》(2003年)4、《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空间规划》(2008年)5、《湖北咸宁城市发展战略规划》(2008年)6、《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咸宁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鄂建函[2009]236号)7、《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纲要》8、《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第五条 总体规划期限为2010-2030年。
第六条 总体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以及主城区三个层次,其中,市域规划范围即咸宁市行政辖区,面积986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至咸宁与嘉鱼、武汉的行政界线,东至贺胜桥镇的花坪、黄祠、万秀村,横沟桥镇的凉亭垴、群力村,西至咸宁与赤壁行政界线以及汀泗桥镇的黄荆塘、古塘村,南至马桥镇的高赛、曾铺、鳖山村以及温泉生态旅游区的边界,总用地面积为674平方公里;主城区范围为现状城区以及向东北拓展至横沟桥镇,向南拓展至马桥镇区域,向西北拓展至向阳湖,总用地面积为165平方公里第二章 城市性质和规模 一、城市性质第七条 城市性质定位为:咸宁市域中心城市,鄂湘赣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武汉城市圈生态宜居城市,中国温泉旅游名城二、城市人口规模第八条 加强城市旅游以及城乡统筹对人口增长的引导,至2015年,规划区总人口为95—100万人;城镇人口为61.5万人,其中主城区城镇人口为50万人至2030年,规划区总人口为120—130万人;城镇人口为98万人,其中主城区城镇人口为72万人 三、城市用地规模第九条 加强土地集约化利用,至2015年,规划区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为74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60平方公里。
至2030年,规划区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为110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8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10平方米第三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一、发展目标第十条 总体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积极抢抓机遇、实施跨越式发展;坚持依托武汉、服务湖北、辐射湘赣、面向全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新型制造业、高效清洁能源、现代商贸物流和旅游休闲度假等主导产业,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将咸宁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和长珠潭城市群联结线上节点城市、湖北省南部门户城市、武汉城市圈以温泉为特色的生态旅游文化城市第十一条 经济发展目标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到2015年, 全市生产总值超过1000亿元,人均GDP超过30000元到2030年,实现全面小康,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172亿元,人均GDP超过90000元,达到湖北省乃至中部地区领先水平 第十二条 社会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快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和人民生活质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咸宁。
第十三条 城市建设目标加快城市建设现代化进程,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和现代化的交通与基础设施体系,普遍提高人民居住水平,创造高质量的居住生活环境,建设宜居城市;调整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建设“两型”新型产业基地,构筑“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体系,成为对资本和人才最具吸引力的创业城市;保护“泉、湖、山、林”的自然生态格局,构成合理的生态框架,建成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生态城市;保护历史文化,培育温泉养生文化,彰显城市文化内涵,建设高品质的文化城市二、城市发展战略第十四条 “自主创新,内优外联”的产业提升战略打造“两型”产业基地,促进产业结构的生态化转型,构建咸宁“两型”产业基地营造积极载体和良好环境,主动承接沿海产业转移;探索多种模式与武汉产业有效对接,强化与武汉城市圈其它城市错位发展第十五条 “聚产纳贤,环境宜居”的人口聚集战略继续推行“回归工程”,以创业带就业,吸引市域范围人口及周边地区向主城区迁移发挥基础教育、综合交通、宜居环境的优势,吸引非就业人口迁移第十六条 “生态兴市,环境制胜”的生态保持战略协调区域生态空间,构筑结构清晰的景观安全格局;加强城乡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规划;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行绿色GDP。
第十七条 “泉湖相映,城林共生”的特色彰显战略以自然山水为载体,整合山体、水体生态和历史人文资源,彰显泉、湖、林、城相融的景观特色第十八条 “扩大外延,畅通内联”的交通网络战略进一步扩大咸宁对外联系,加强南北快速交通联系,提升咸宁在武汉城市圈与长株潭城市群之间的交通枢纽地位 第十九条 “中心带动,拥湖面江”的空间拓展战略优化空间布局,做大做强主城,全面提升主城中心集聚功能;引导城市空间面湖、面江拓展,构建拥湖面江的城市发展空间第四章 区域协调与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一、区域空间协调与市域城乡统筹发展策略第二十条 区域空间协调发挥咸宁对外门户窗口作用,积极与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协调发展,推动咸安、赤壁、嘉鱼的产业协作、功能互补、生态共建和设施共享,打造咸赤嘉城镇密集区为武汉城市圈内城镇化发展的重点和二级密集区,成为武汉城市圈的重要支撑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建设“武汉新港”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咸宁紧邻长江黄金水道的优势,将咸宁新港打造为鄂南黄金水岸第二十一条 市域城乡统筹发展策略加快区域城镇化的进程,促进城乡资源综合开发,推动郊区、市区联动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镇化带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重点打造主城区,提高主城区的实力和辐射力,形成市域的发展极核,重点扶持具有传统优势和发展前景的中心城镇,以区域性交通干线为发展轴,带动新城(组团)和小城镇的发展合理调整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区域生产要素配置,加快农村地区城镇化步伐,整合村镇,推进撤乡并镇、迁村进镇,提高区域人居环境质量,构筑区域协调发展的网络化空间结构二、市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第二十二条 市域人口至2015年,咸宁市域总人口为319万人至2030年,咸宁市域总人口为363万人第二十三条 市域城镇人口与城镇化水平至2015年,市域城镇人口为176—19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5 %—60%至2030年,市域城镇人口为254—27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0%—75%三、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第二十四条 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按照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的原则,规划形成“一主二副、一区三轴两带”的城镇空间结构一主为咸宁市域中心,包括主城区、梓山湖新城(组团)、向阳湖新城(组团)、汀泗新城(组团)、贺胜新城(组团)等城镇二副为市域副中心,包括赤壁市区、通山县城一区为咸赤嘉城镇密集协调发展区三轴为以京广铁路线、京港澳高速公路线、武广高速铁路专用线、107国道等构成交通带动轴;以潘家湾沿江产业、咸宁温泉谷、通山核产业、九宫山旅游产业组成垂江产业推进轴;沿陆水河流域形成旅游发展轴。
两带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形成沿江产业发展带;沿杭瑞高速公路和106国道公路形成南三县生态特色发展带第二十五条 市域城镇等级与规模结构优化配置市域资源,加快主城的发展,积极促进新城(组团)的建设,培育发展一批重点城镇,规划形成五级城镇体系第一级为主城,至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为72万人第二级为赤壁市区以及通山县城 至2030年,赤壁市区城镇人口规模为40—45万人;通山县城城镇人口规模为18—20万人第三级为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城区以及潘家湾港口(咸嘉)新城、梓山湖新城(组团)、向阳湖新城(组团)、汀泗新城(组团)、贺胜新城(组团)、赤壁港口新城、金桂湖低碳产业新城至2030年,嘉鱼县城镇人口规模为16—19万人;崇阳、通城县城镇人口规模为15—19万人;潘家湾港口(咸嘉)新城、赤壁港口新城、金桂湖低碳产业新城城镇人口各3—5万人,总规模为13万人;梓山湖新城(组团)城镇人口规模为13万人;向阳湖新城(组团)、贺胜新城(组团)城镇人口规模各为4万人;汀泗新城(组团)城镇人口规模为5万人第四级为重点镇,主要包括双溪桥镇、桂花镇、赵李桥镇、官塘驿镇、车埠镇、簰洲湾镇、陆溪镇、官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