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民几乎是二等公民,他们无法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福利人生而平等,没 有谁一生下来就低人一等,但因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他们一生下来就输在起跑线上我国户籍制度初期并未严格限制农民进城;你今天是农村人,后天落户北京,就成为''北京人”随着时代 变迁,我国户籍制度日渐收紧,最后限制民众自由迁徙那么从开放户口迁移到限制自由迁徙,这一过程 是如何变迁的?四九年前后民众可自由迁徙建国前夕,户籍制度主要为了管制“反革命”分子我国户籍制度草创于解放战争末期建国前夕,中共 接管城市后,城市人口复杂,流动性强,社会治安问题严 峻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举措之一,就是需通过户口制度来 管理人口1948年中央社会部下发《新解放城市的公安工作介绍》文件,指出:“户口工作是管理 城市的重要环节,是建立革命秩序、掌握社会动向,了解阶级关系、限制坏人活动的工作基 础,是公安工作不可缺少的工作”可见,这一时期户籍制度主要为了建立“革命秩序”,管 制“反革命”分子建国后,为配合全国性镇反运动,扩大管制对象建国后,户籍管理延续了建国前夕接管城市的做法1950年,公安部召开第一次全国 治安行政工作会议,明确了户口工作的任务:发现、控制反动分子,管制他们不许乱说乱 动,……以巩固革命秩序。
'会议提出要有步骤地建立全国性户籍制度,要求在十年之内达 到弄清全国人口户数此次会议还强调:此前户口工作在调查管制反动分子发挥的作用非 常不够”,必须使之成为公安保安工作中有力武器之一按照此次会议的精神,在1950年底,户籍制度建设与全国性镇反运动紧密地结合了起 来,并同时扩大的管制对象范围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将管制对象增加到7种人除国民党 军政警宪的旧官吏,还乡团队中小头目,日伪汉奸分子,会道门骨干分子外,还包括了郊区 被斗的地主、刑事犯罪分子和经司法结案西方,剥夺公民权、假释、缓刑的犯罪分子城市户口管理法规颁布,户籍制度未涉及农村1951年7月新中国首个全国性的户籍法规《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颁布,《条例》 只是城市'”的户籍管理制度,户籍的工作还局限在大中城市,农村的户籍工作还没有正式开 展最初户籍设计,并不限制自由迁徙最初的户籍制度,并不限制民众的居住和迁徙自由的,城乡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 人口流动并没有特别的限制《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即开宗明义地说明:维护 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及居住、迁徙自由城乡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谋出路建国初期,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者差距逐渐拉大,1949年至1952年,职工平均工资 的增长速度为60%~120%,而农村的收入的增长幅度为30%。
特别是1952年土改之后,农 村无地可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需寻找出路这时期,城镇人口出现快速增长1952年,市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1949年的10. 6%,上升到12.耿1950-1952年,城镇人口年均增长7.5%,远高于农村人口年均增长1. 3%的水平大城市的人口增长更快,譬如上海市1951年,迁入人口 100万,迁出56.6万 多,净流入达43万多人三反”五反”后城市失业严重,政府劝说农民不要进城恰逢此时,新中国出现了失业高峰1952年,“三反”“五反”运动后,城镇工商业开始 萎缩,大量工商户歇业停产,全国失业、半失业的人数约280万左右其中失业、半失业工 人约有120万到1952底,全国无业者有376.6万人城市失业严峻,大量农村人口又涌入城市,造成城乡冲突于是,政府干预农民进城 最初,政府并没有强制限制农民进城,多为通过说服教育、劝导动员、组织劳动生产等柔性 方式来干预农村涌入城市梁漱溟与毛泽东之间的“迁徙自由”争论这一次城乡间的冲突,还引发关于“迁徙自由”的争论1953年,梁漱溟在全国政协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发言说:“过去中国将近三十年的革命中, 中共都是依靠农民而以乡村为根据地的。
但自进入城市之后,工作重点转移于城市,从农民 成长起来的干部亦都转入城市,乡村便不免空虚特别是近几年来,城里的工人生活提高得 快,而乡村的农民生活却依然清苦,所以各地乡下人都向城里(包括北京)跑,城里不能容, 又赶他们回去,形成予盾有人说,如今工人的生活在九天,农民的生活在九地,有'九天 九地'之差,这话值得引起注意我们的建国运动如果忽略或遗漏了中国人民的大多数—— 农民,那是不相宜的,尤其中共之成为领导党,主要亦在过去依靠了农民,今天要忽略了他 们,人家会说你们进了城,嫌弃他们了这一司题,望政府引起重视引自《梁漱溟问 答录》)梁漱溟的话不无道理,中共七大上就提出了“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 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这个新国家“保障广大人民能够自由发展其在共同生活中的个性” 毛泽东在大会政治报告中特别指出:“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 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并宣称:“在中国境内,只有解放区是彻底地实现了”毛 泽东在这里所讲的“身体”自由,即包括人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不过这次对梁漱溟的意见,毛泽东是不认可的他在次日的一次即席讲话,不点名地 反击了梁漱溟毛泽东说:“有人不同意我们的总路线,认为农民生活太苦,要求照顾农民。
这大概是孔孟之徒施仁政的意思吧然须知有大仁政小仁政者,照顾农民是小仁政,发展重 工业、打美帝是大仁政施小仁政而不施大仁政,便是帮助了美国人有人竟班门弄斧,似 乎我们共产党搞了几十年农民运动,还不了解农民笑话!我们今天的政权基础是工农联盟, 工人农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这一基础是不容分裂,不容破坏的!”(引自《国史纪事 本末(1949-1999)第二卷•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统购统销政策实施,农民生活恶劣大批涌入城市建国初期,我国对城市户籍的控制较为宽松,不限制城乡之间、城与城之间的自由迁 徙,户籍制度只要以政治控制为主,监控'反革命”分子,维持新政权的稳定;随着移植苏联 重工业的发展模式,需要农业为工业作原始积累,这种发展模式导致城乡差距日渐拉大,城 乡冲突突出,农民用脚投票逃离农村,于是我国开始通过户口制度进行社会控制,限制农民 迁徙一五计划”开局粮食紧缺,中央实施统购统销政 策1953年,我国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全面 移植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优先发展重工业而这一 年也是户籍制度统一的关键一年最直接的影响因素之一,就是统购统销政策新中国工业化计划刚开启,粮食就开始紧缺了中央高层决定,实行农产品的统购统 销政策。
统购”即有计划地(向农民)收购粮食,“统销”即有计划地向市民供应粮食这一 政策实施,农民就不能私自进行粮食买卖了统购统销的实施,需要有准确的人口数据作为食品供应的依据最便捷有效的措施,就 是户籍管理制度此后,各地核对户口,凭户口簿签发购粮证,此时户口簿开始具有城镇身 份的效力而在农村,也开始了农业集体化,遏制农民流入城市的势头统购统销政策曝露问题:城镇市民超出实际需要购粮,农民连“口粮”都被征统购统销政策实施的第二年度,就暴露问题:城市管得松,农村管得紧在城市,粮食供应的方法比较粗放,“有组织的群总,可通过其组织,对一般市民,可 暂凭户口簿来购买”,由于城镇居民用粮一般都是自定的,所谓审批大多流于形式,不少居 民超出需要购粮而在农村统购中强迫情况严重,很多农民被迫卖了“过头粮”,有的连饲料粮、种子粮、 口粮都卖了;而城镇的粮食计划供应又开口过大,销量大大超过规定指标,城市居民能吃到 的粮食一般高于农村农民生存状况恶劣,大批涌入城市农民被过度征购,虽然劳作更加辛苦,收入却明显减少,生存状况持续恶化于是从1 954年春开始,大批农民纷纷背井离乡,外出谋生1954年的迁移人数为2200万人,1955 年上升为2500万人,1956年又继续加大,达到了 3000万。
许多人流入城市后,有的生活 无着流浪街头,有的沦为乞丐,甚至偷盗犯罪中央加紧建设农村户口登记制度,监视农村心怀不满分子问题暴露后,开始采取政策,遏制农民流入城市在此之前,户籍建设的重点在农村, 这时,中央便加快了农村的户籍制度建设步伐公安部制定工作计划,针对户口管理提出了两点新要求,都是针对农村的,一是要求 大中城市掌握农村流入大城市的人口变动;二是针对统购统销以来农民紧张局势,严格监视 农村中心怀不满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分子,及时打击有现行破坏的反革命贩子和刑事犯罪分 子中央整顿城市供粮:粮食供应直接与城镇户口挂钩但是到了 1955年春,农民的粮食被过度征购,又遇上了天灾,全国各地农民普本发生 闹粮风潮中央不得不紧急整顿统购统销政策1955年8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农村粮食统购统销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和《市镇粮食 定量供应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把粮食的计划供应指标就与城镇户口直接联系起来在农村, 实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简称'三定”)的办法,明确农民自己解决吃粮问题;在城市, 在“按户核实”供应的基础上,规定对非农业人口一律实行居民口粮分等级定量供应首设“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城乡二元户籍体制开始形成随着统购统销政策的基本定型,我国对户籍管理又做了相应的调整,一方面加紧了城 乡户籍管理制度的建设,把“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在人口统计指标上划分开来,一方面 加强了对迁徙人口的管制,将原先有民政部掌管的农民户口登记、统计工作统移交到公安部 处理。
上述工作的开展,形成了新中国城乡户籍管理制度基本框架户口对民众生活越来越 重要据北京、天津等城市1956年时的统计,公民经常需用户口证件作证明的事项,即达 30多种二元户籍制度确立:堵死农民进城,出生决定命运约1/3农民收入减少1956年,城乡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基本完成 这时城乡二元格局的利益冲突更加严重首先农民收入明显减少1956年,由于生产没有 增加,再加上副业收入减少和合作社开支过大,1956 年农户减少收入比例约占农户的1/3或1/4农民不习惯合作化,外流严重此外,被集体化后农民对已经不属于自己的土地再无眷恋,不习惯合作社对他们的严 厉管束,纷纷到城市谋生,农民外流的情况日益严重仅1954年到1956年的3年间,迁移 人数就达7700万进1956年、1957年,城镇人口就增加了 1664万据估计,这一时期从 农村迁入城市的人口约占新增城市人口的56%民众对限制迁徙自由不满,以宪法质问有关部门按照当时“五四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在限制农村人口落户城市政策实施后,引起了不少职工和民众的不满民众以宪法和 法律为依据,质问有关部门:这是不是违反宪法和侵犯人权? “这算什么仁政? ”。
在整风 鸣放中,许多言论到提到了保障公民居住和迁徙自由的问题公安部解释控制城市人口是保障公民真正居住迁徙自由,不违宪为此,1957年公安部给国务院的报告中,首次对宪法规定的公民居住和迁徙自由作出 新的解释:当前控制城市人口不但符合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而且也符合广大群众目前的利 益正式为了保障公民真正居住迁徙自由的一种正确措施《人民公安》杂志进一步解释: 宪法上所指的居住和迁徙自由,是之不违背国家、人民利益下的自由,而不是不顾国家利益 和集体利益的个人决定自由所以,不准随便迁移户口,不违背宪法的规定公安部这一解释是否牵强是一回事,但确实是不符合程序,因为宪法的释法权只有司 法部分或议会公安部做为暴力机关,显然不具备宪法的解释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毛泽东名义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条例》 在法理上沿用了上述公安部的解释,标志着中国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