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的时限规定归类内 容时限起点时限终点1、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合法定形式的告知时限申请提出当场或5日内行2、行政许可决定期限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经批准可延长10日)政3、行政机关内设多个机构统一、联合、集中办理许可受理申请之日起不得超过45日(经 批准可延长15日)许4,依法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审查期限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5、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贴标、盖章期限作出许可决定日起10日内可6、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申请听证权告知许可决定前7、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听证期限提出听证申请20日内实8、食品行业工程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杳作出验收意见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9、职工食堂、餐馆的工程作出验收意见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施10、对新,扩、改建食品行业工程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杳、现接到申请及有关资30日内场勘杳作出卫生学评价料之日起时11化妆品牛产企业卫牛许可证作出是否批准接到申请表次日起3个月内12、卫牛部对消毒剂、器械牛产企业卫牛许可审批决定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限13、省级卫牛行政部门对消毒剂、器械牛产企业卫牛审批自受理申报之日起1个月内1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审杳合格者)签发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15、对公共场所卫生申报材料检杳时限接到申报材料后45日内16、对公共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复核审杳完成时限收到复核登记表后60日内17,医疗机构卫生设置申请批复时限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18、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审核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行19、受理的案件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立案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现场立案起7日内3日内20、对特殊情况现场立案案件的立案报告补办手续时限21、卫生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限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政22、向当事人告知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权利合议之后处罚决定前23、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并取得送达回执时限处罚决定宣告后当场交付执24、当事人不在场时交付处罚决定书取得送达回执时限处罚决定宣告后7日内25、当事人要求听证提出时限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法26、行政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确定时限当事人提出之日起2日内27、向当事人送达听证通知书时限举行听证的7日前办28、上级解决管辖争议或者报请移送管辖决定时限接到请示后自发出公告之日起10日内 经过60日29、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公告方式视为送达时限案30,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时限7日内31、对封存的食品及其工(用)具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时限在封存之日起15日内时32、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上报备案时限结案后1个月内33、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当场作出限34、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报告备案时限7日内35、当场收缴的罚款交付时限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36、申请人民法院对卫生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时限行政处罚送达后15日内37、公共场所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申请时限行政处罚送达后3个月内归类内 容时限起点时限终点突发事件应急报告时限:行38、突发事件检测及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时限发现2h内39、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本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时限接到报告2h内政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发现城镇6h内40、贡仕报告人对甲类传染炳和乙类中艾滋炳、肿炭疽紧41、责任报告人对乙类传染病发现农村12h内城镇12h内急42、责任报告人对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的丙类传染病人发现农村24h内24h内报4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甲类传染病和传染病暴发流发现或接到报告后6h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时限:告44、医疗、疾控机构及医务、工作人员;任何单位、个人发现立即报告45、疾控机构发现或接到报告立即报告时健康危害事故紧急报告时限:46、食物中毒人数>30人报同级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6h内限47、食物中毒人数>100人或死亡1人以上报卫生部、同级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6h内48、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食物中毒事故6h内49、卫生防疫机构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调杳报告书接到事故报告1周内50、一般性职业危害事故报同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6h内51,特、重大事故报同级政府、省级卫生行政和卫生部接到事故报告立即报告52、卫生部卫生行政复议决定作出时限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行53、复议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限申请人知道该具体 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政54、按规定属于其他复议机关受理的申请转送时限接到该申请之日起7日内55、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审查时限收到复议申请后5日内救56、复议申请副本等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时限复议申请受理日起7日内57、被申请人对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及证据等材料收到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济58、复议机关依法作出复议决定时限自申请受理之日起60日内59、对有权处理的被申请人不合法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处理30日内时60、对无权处理的被申请人不合法具体……转送处理时限7日内61、向人民法院提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有关材料及答辩状收到诉状副本日起10日内限62、不得向原告及复议申请人、证人收集证据时限诉讼、复议过程中诉、复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