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汇票的当事人、票据行为及贴现,12/9/2024,汇票的当事人,汇票的当事人分为汇票进入流通领域前和汇票进入流通领域后指示性抬头和来人抬头的汇票,可以进入流通领域;限制性抬头的汇票不能进入流通领域汇票的当事人包括:,12/9/2024,汇票当事人,汇票进入流通领域前,汇票进入流通领域后,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基本当事人,背书人,被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参加承兑人,持票人,一般当事人,12/9/2024,(一)基本当事人,1出票人(drawer)出票人是签发并交付汇票的人出票人在汇票上签章,即负有担保付款人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如果出票人因汇票遭拒付而被追索时,应对持票人承担偿还票款的责任在汇票被承兑前,出票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汇票被承兑后,承兑人成为主债务人,出票人是汇票的从债务人因此,在即期汇票付款前,或远期汇票承兑之前,出票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2受票人(drawee)受票人是按汇票上记载接受别人的汇票且要对汇票付款的人,在他实际支付了汇票规定的款项后也称为付款人(,payer,)他是接受付款命令的人(,addressee,)。
受票人未在汇票 签名之前,可承兑,也可拒付,他不是必然的汇票债务人,并不必然承担付款责任受票人承兑了汇票,即在汇票上签名,表示他接受出票人发出的到期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命令,从此受票人成为承兑人,就要对汇票承担到期付款的法律责任,而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3收款人(payee)收款人是收取票款之人,即汇票的受益人,也是第一持票人(,holder,),是汇票的主债权人,可向付款人或出票人索取款项具体地说,收款人可以要求付款人承兑或付款;遭拒付时他有权向出票人追索票款;由于汇票是一项债权凭证,他也可将汇票背书转让他人12/9/2024,(二)一般当事人,1背书人(endorser)背书人是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并将汇票交付给另一人,表明将汇票上的权利转让的人一切合法持有票据的人均可以成为背书人收款人或持票人可以通过背书成为背书人,并可以连续地进行背书转让汇票的权利背书人就成为其被背书人和随后的汇票权利被转让者的前手,被背书人就是背书人和其他更早的汇票权利转让者的后手其中,收款人是第一背书人例如,一张出票人A,收款人B,A开立后交付给B,B凭背书或单纯性的交付转让给C,C再转让给D如果D不再转让,他便成了最后持票人。
则B是A的后手、C和D的前手,C是D的前手、A和B的后手,A、B、C均是D的前手如下图所示:,A(出票人)(收款人)(第一受让人)D(持票人),(第一背书人)(第一被背书人)(第二受让人),(第二背书人)(第二被背书人),背书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承担票据付款人付款或承兑的保证责任;(2)如果付款人或承兑人拒付,背书人应场付票款,再行使追索权;(3)担保其前手的全部背书都是真实的,票据是有效的12/9/2024,2被背书人(endorsee)即接受背书的人当他再转让汇票时,就成为另一背书人若不转让,则将持有汇票,就成为第二持票人因此,他是汇票的债权人,最后被背书人必须是持票人(,holder,)他拥有向付款人和前手背书人直至出票人要求付款的权利3承兑人(acceptor)受票人同意接受出票人的命令并在汇票正面签字,就成为承兑人承兑人只存在于远期汇票关系中,本票和支票由于没有承兑行为,也就没有承兑人票据一经承兑,出票人退居从债务人的地位,而由承兑人成为主债务人承兑人必须保证对其所承兑的文义付款,而不能以出票人不存在、出票人的签字伪造或出票人没有签发票据的能力或授权等为借口拒付在票据法中“禁止承兑人翻案”。
如果承兑人到期拒付,持票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向前手追索4参加承兑人(acceptor for honour)参加承兑人是非汇票债务人对被拒绝承兑或无法获得承兑的汇票进行承兑的人参加承兑人也是汇票的债务人当票据到期付款人拒不付款时,参加承兑人负责支付票款参加承兑人仅对受票人担保,且与受票人有特殊的关系,有意要保护受票人的名誉12/9/2024,5保证人(guarantor)保证人是一个第三者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或参加承兑人做保证行为的人,做“保证”签字的人就是保证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负担相同责任为出票人、背书人保证时,保证人应负担保承兑及担保付款之责;为承兑人保证时,保证人应负付款之责;在票据被拒付时,也承担被追索的责任6持票人(holder)指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或来人,是现在正在持有汇票的人他是票据权利的主体,享有以下的权利:,(1)付款请求权持票人享有向汇票的承兑人或付款人提示汇票要求付款的权利2)追索权持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付款时,享有向前手直至出票人、保证人等要求清偿票款的权利3)票据转让权持票人享有依法转让其汇票的权利7付过对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
所谓对价是指一方所得收益相当于对方同等收益的交换这种交换不一定是等价交换,对价可以货物、劳务、金钱等形式体现付过对价持票人指在取得汇票时付出一定代价的人不论持票人自己是否付了对价,只要其前手付过对价转让到现在持有汇票的人,就是付过对价持票人如,背书人在转让前或转让后已付过对价,则对被背书人而言,就是付过对价持票人它通常是指前手付过对价,自己没有付对价而持票的人英国票据法根据是否付过对价,对持票人规定不同的权利12/9/2024,8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正当持票人指经过转让而持有汇票的人根据英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的,才能成为正当持票人:,(1)持有的汇票票面完整正常,前手背书真实,且未过期;,(2)持票人对于持有的汇票是否曾被退票不知情;,(3)持票人善意地付过对价而取得汇票;,(4)接受转让时,未发现前手对汇票的权利有任何的缺陷正当持票人的权利优于其前手,不受前手权利缺陷的影响,且不受汇票当事人之间债务纠葛的影响,能够获得十足的票据金额注意:,汇票的收款人不能成为正当持票人,因为汇票是被流通转让给正当持票人的,而汇票总是签发交付给收款人的12/9/2024,汇票的票据行为,一张票据从开立、正当付款到最后注销,需要经历一定的环节步骤,我们把这些环节步骤称为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票据行为是以负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所做的必要形式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其中出票是主票据行为,其他行为都是以出票为基础而衍生的附属票据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除上述行为外,还包括票据处理中有专门规定的行为,如提示、付款、参加付款、退票、行使追索权等行为票据行为与票据形式和内容一样具有要式性,必须要符合票据法的规定12/9/2024,(一)出票(issue),1出票的含义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汇票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是主票据行为,离开它就不可能有汇票的其他行为一个有效的出票行为包括两个动作:(1)制成汇票并签字(,to draw a draft and to sign it,);(2)将制成的汇票交付给收款人(,to deliver the draft to payee,)这两个动作缺一不可出票创设了汇票的债权,收款人持有汇票就拥有债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交付(,delivery,)是指实际的或推定的从一个人的拥有,转移至另一人拥有的行为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等票据行为在交付前都是不生效的和可撤销的,只有将汇票交付给他人后,出票、背书、承兑行为才开始生效,且不可撤销。
汇票的开立可以是单张或多张国内汇票多为单张汇票(,sola bill,)国外汇票是一式多份,如一式两份的“付一不付二”、“付二不付一”的汇票若两份汇票都经背书人或承兑人不经意的背书或承兑,且落入正当持票人之手,则背书人或承兑人应同时对这两张汇票负责2出票的影响汇票的出票行为一旦完成,就确立了汇票承兑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的地位和收款人的债权人地位,出票人要担保所开立的汇票会由付款人承兑和付款;而付款人对于汇票付款并不承担必然责任,他可以根据提示时与出票人的资金关系来决定是否付款或承兑因为汇票不是领款单,而是出票人担保的信用货币,收款人的债权完全依赖于出票人的信用12/9/2024,(二)背书(endorsement),1背书的含义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字,以表明转让票据权利的意图,并交付给被背书人的行为它是指示性抬头的票据交付转让前必须完成的行为只有指示性抬头的汇票,在流通过程中才需要背书,因此,背书行为实际上是针对指示性抬头的汇票而言的背书包括两个动作:(1)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名,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必须记载签章、背书日期、被背书人名称等事项;(2)交付给被背书人或后手。
12/9/2024,2背书的种类,(1)特别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又称为记名背书或正式背书即持票人在背书转让时注明了被背书人的名称背书内容完整、全面例如:,(,汇,票背面),Pay to XYZ Co.or order,For ABC Import and Export Company,Fuzhou,Li Hua(General Manager),被背书人作为持票人可以继续进行背书转让汇票的权利如下:,12/9/2024,(2)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ment),,又称不记名背书即背书人仅在背面签名,而不注明被背书人做此背书后,被背书人要再转让,只需凭交付即可例如:,(,汇,票背面),For ABC Import and Export Company,Fuzhou,Li Hua(General Manager),指示性抬头的汇票经过空白背书后使汇票成为来人抬头式汇票,受让人可以仅凭交付来转让票据的权利已做空白背书的指示性抬头汇票,任何持票人均可将空白背书转变为记名背书,只要在背书人名称与签字上面加注“付给XXX或指定人”即可此后的被背书人可以继续空白背书或记名背书。
值得注意的是,经空白背书转变成的来人抬头汇票与原来是来人抬头的汇票是有区别的,前者可以继续恢复成指示性抬头(记名背书),而后者即使再做成记名背书也始终是来人汇票12/9/2024,(3)限制性背书(restrictive endorsement)指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字、限定某人为被背书人或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例如:,(,汇,票背面),Pay to John Smith only(or not transferable or not negotiable),Li Hua,经过限制性背书后,指示性抬头的汇票成为了限制性抬头的汇票,就不能继续背书转让其权利,同时,也只有限制性背书的被背书人才能要求付款人付款对于限制性背书的被背书人的转让权利,各国票据法有不同的规定英国票据法认为限制性背书的被背书人无权再转让票据权利;我国票据法和日内瓦统一票据法规定限制性背书的票据仍可由被背书人进一步转让,但原背书人即做限制性背书的背书人只对直接后手负责,对其他后手不承担保证责任12/9/2024,(4)有条件的背书(conditional endorsement)指“交付给被背书人”的指示是带有条件的,即只有在所附条件完成时才把汇票交付给被背书人。
该条件仅对背书人和被背书人起约束作用,与付款人、出票人承担的责任无关例如:,(,汇,票背面),Pay to the order of B Co.,On delivery of B/L No.123,For A Co.,London,(Signed),由于汇票是无条件支付命令,因而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票据法规定:“有条件背书的背书行为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