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华南师大政行学院 冼德庆:020-85212660电子邮箱:第三讲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n一、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概述n二、行政主体n三、行政相对人 一、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概述n(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n(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和构成(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n1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n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因行政权力的行使而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概念的涵义:n(1)行政法律关系是基于行政权力的行使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n(2)行政法律关系是由行政法律规范对一定社会关系加以确认和调整之后而形成的某类法律关系的总称n(3)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n(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多重性与恒定性n(2)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对应性和不对等性n(3)行政法律关系权利和权利处分的限制性n(4)行政法律关系的弱稳定性(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和构成n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n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也叫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n下列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我国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和外国人n按主体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可将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分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二、行政主体n(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n(二)行政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n(三)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变更和丧失n(四)行政主体的种类和范围(一)行政主体的概念n1行政主体的概念n 所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行为,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的含义:n(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行为的组织n(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行为的组织 n(3)行政主体是能够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关系n(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n(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n(3)行政主体与国家公务员(一)行政主体资格构成条件n1组织要件n(1)职权性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要件n行政机关的成立必须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n行政机关的组织活动和管理,必须有组织法律规范的规定。
1)职权性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要件n已有法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n已有独立的行政经费预算n已设置了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n已经政府公报公告其成立 (2)授权性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要件n授权性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要件只包含一项实质性内容,即该组织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是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等2法律要件n 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要件,是指对可以成为行政主体的组织所设定的法律上的条件包含以下三项基本内容: n(1)享有行政职权n(2)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n(3)独立承担行政责任(三)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变更和丧失n1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 n(1)职权性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n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特点: n取得的法律依据是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n取得的方式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通过的有关决定1)职权性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n取得资格的对象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职能部门n取得的行政职权主要由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确定n取得资格的时间与该组织的成立是同时的 (2)授权性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n依照行政组织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核心是这些法律规定的授权特点:n取得的法律依据是行政组织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n取得方式既有法律规范的直接规定,也有根据法律规范而由行政机关决定 (2)授权性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n取得资格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机构,公务组织和被授权组织 n 取得的行政职权由行政组织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确定n取得资格的时间与该组织的成立可能是同时的,也可能是组织成立在先,资格取得在后2行政主体资格的变更n (1)行政主体分解即由原来的一个行政主体分解为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n(2)行政主体合并即由原来的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合并为一个行政主体3行政主体资格的丧失n (1)行政主体被依法解散或撤销n(2)授权法收回所授之权或者权已到期限四)行政主体的种类和范围 n1国家行政机关 n(1)国务院n(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部、委、行、署)n(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n(4)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1国家行政机关n(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省、市、县乡四级)n(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n(7)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n(8)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n(1)行政机构n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n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 n直接依法设立的专门机构 n(2)公务组织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n(3)依法授权组织 n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企业事业单位 n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n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社会团体 n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各种技术检验、鉴定机构 三、行政相对人n(一)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和特征n(二)行政相对人的种类n(三)行政相对人的资格条件n(四)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和特征 n1行政相对人的概念n行政相对人又叫行政管理相对人或相对人,指的是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2行政相对人的特征n(1)行政相对人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当事人n(2)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是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一方当事人 2行政相对人的特征n(3)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其权益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n(4)行政相对人具有相对性 (二)行政相对人的种类 n1国家机关n2法人和其他组织n3中国公民n4外国组织和外国人(三)行政相对人的资格条件 n 1必须具备组织体或者自然人的法定资格条件 n2行政主体的行政管理涉及其权利义务(四)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n(详见教材第51至53页)复习提示:n【基本概念】:n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 n【思考题】:n1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什么特点?n2行政主体的特征是什么?复习提示:n【思考题】:n3行政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有哪些?n4行政主体有哪些种类?n5行政相对人有哪些种类?n6行政相对人的资格条件是什么?n7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