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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法规高频必背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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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法规高频必背考点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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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有关知识》★高频必背考点2Z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P1-7)一、各部门法涉及的单行法——行政法涉及的单行法:《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P2二、各规范性法律文献的名称、制定机关-P3-5行政法规—《XX条例》—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人大及常委会)和地方政府规章(人民政府)的制定层级涉及省一级和设区的市(有内容限制)三、法的效力层级的比较(P5-6)(一)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国务院提出意见,觉得应合用地方性法规的即合用,觉得应合用部门规章的,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四、备案——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要报国务院备案P62Z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P7-9)一、法人应具有的条件(合法、名称、住址、组织机构、资金及独立承当法律责任P7二、分类及成立时间(公司法人从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之日成立)P8三、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委托代理人-P9四、项目经理部非法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法人承当。

P92Z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P10-15)一、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P11二、委托代理行为终结的五种情形——P12,被代理人死亡,委托代理不终结三、无权代理的体现形式(自始无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已终结)和效力(待定)-P13四、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效力——多考案例,第一,注意判断构成合同代理;第二,记住表见代理效力P14五、不当或违法代理行为应承当的法律责任——P152Z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P16-19)一、物权的种类——涉及所有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P16)二、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注: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时发生权属变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条件为:(1)书面合同,不逾期;(2)变更登记;(3)房地一起动P17三、地役权(概念多考案例)——需役地和供役地以及其上的用益物权转移,地役权不消灭P18四、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变动,但地役权变动和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不需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与合同效力无关;回绝登记承当违约责任P182Z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P20-21)—注意对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四种债的发生因素辨别。

2Z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P22-29)一、专利权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P23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P24三、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有商定从商定;无商定或商定不明,属于受托人P252Z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P30-34)一、担保方式——保证(只能第三人)、抵押和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留置和定金(只能是债务人)P30三、担保合同——担保人与债权人书面形式签订;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P30四、保证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商定从商定;商定不明或无商定,为连带责任保证P31五、不可以担任保证人主体——1、国家机关(国务院批准例外);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队不得为保证人;3、公司法人分支机构(相对严禁)、职能部门(绝对严禁)P31六、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变化,告知保证人后,保证人在原保证的范畴内继续承当保证责任合同另有商定除外;债务人变化(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有保证人书面批准,否则,保证人不承当保证责任P31七、不得抵押的财产及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合同起诉;折价、拍卖、变卖抵押物就价款受偿。

价款超过部分归抵押人,局限性部分由债务人清偿)——P32-P33八、质押——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涉及——P33)九、留置——因保管合同、运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P34十、定金——1、定金罚则;2、书面形式商定;3、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4、20%P342Z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P36-P39)一、建设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范畴——P36-P382Z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P41-P42)一、行政惩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行政拘留;……其她等P42二、刑事责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P42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认定2Z2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2Z2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P45-52)一、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P45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的限额如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如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如下的建筑工程,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限额进行调节);2、抢险救灾工程;3、临时性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4、军用房屋建筑;5、不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九个条件(P47-50)(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1、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2、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政府批准二)在都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获得规划许可证(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有施工条件,霈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她不动产房屋征收是国家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种方式变】)(四)已经拟定建筑施工公司;(应当招标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公司的,所拟定的施工公司无效变】)(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献已按规定审查合格;(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1、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动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贯彻到人2、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单位(必须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八)建设资金已经贯彻(工期局限性一年的,贯彻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30%)(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她条件(大型人员密集场合和特殊工程的消防设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审核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予以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三、延期动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P50-51)2Z20 施工公司从业资格制度 (P53-64)一、施工公司资质的法定条件—P53(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净资产;(二)有符合规定的重要人员(注册建造师及其她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三)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毕工程业绩;(四)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二、施工公司的资质:施工总承包(12类、4等)、专业承包(36类、不分)、施工劳务(不分级别、级别)-P55三、施工公司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变更、撤回-(P56-58)(一)公司资质的申请——可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公司资质初次或增项申请,应当申请最低档别资质二)公司资质证书的延续——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应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申请延续手续。

三)变更——先工商变更,变更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变更成果应在资质证书变更后15日内报备案四)遗失——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五)合并、分立、改制——需承继原建筑业公司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业公司资质级别六)撤回——先责令整治(期限最长不超3个月)仍未达到条件撤回整治期间两个不能被撤回后3个月内能申请低于原级别同类别的资质四、实际施工人利益的保护——以发包人为被告的,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畴内承当责任P60五、严格严禁借用或出借资质——借用单位和出借单位将承当连带责任-P622Z30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P64-73)一、注册的管理机关——由省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批准,在发证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P66二、初始注册应具有的四个条件(注意不予注册的情形的5-8)-P66-P67三、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有效期3年P66四、建造师的受聘单位——1、只能受聘于一种有关单位,经注册后执业2、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的,应受聘并注册于一种具有施工资质的公司P68五、二级建造师注册后可在全国范畴执业;可以担任二级如下建筑业公司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担任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P69六、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步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除外情形——P69七、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及除外情形——P69八、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继续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是权利-P69九、因过错导致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1年;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P722Z2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2Z2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P74-94)一、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范畴+规模-(P74-75)二、可以不招标的项目-P75波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运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还涉及: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可以自建、自产、自供;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可以自建、自产、自供;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配套;5、其她以及政府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的三、可以不公开招标的情形-P761、国家重点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不合适公开招标经批准可邀请招标;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1)技术复杂、有特殊规定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选择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

四、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开招标的有关公示应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国家指定的招标公示媒介同步发布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毕投标文献传播的,视为撤回投标文献P76-P77五、招标的基本程序(八个方面)-(P77-81)(一)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招标范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P77(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招标单位应具有编制招标文献和组织评标能力;应备案)-P77(三)编制招标文献及标底1、招标人对招标文献(投标截止15日前)和资格预审文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献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澄清修改,局限性3日或者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献或者投标文献的截止时间P782、潜在投标人或其她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献有异议,在投标截止10日前提出;对资格预审文献有异议,在提交资格预审文献截止2日前提出;招标人收到后3日内作答;答复前暂停P783、标底——(1)自行决定与否编制;(2)一种项目一种标底;(3)标底必须保密,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机构不得代理参与投标,也不得提供征询;(4)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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