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庄温州地区肥沃的私营经济土壤,从一开始就为民间金融的萌生提供了最好的养料1984 年 9 月 29 日,苍南钱库镇,挂出了一块“方兴钱庄”的白底红字木招牌,这是新中国建立后, 大陆第一家由私人挂牌营业的金融机构方培林是第一个浮出水面成为公众人物的钱庄老板为了寻找政策上的依据,方培林还四处翻寻中央文件,结果竟真的给他在当时中共中央(84) 一号文件中发现了这样一句话:“鼓励农民集资兴办各种事业,尤其是兴办开发性事 业……” 方培林立即进行了大胆的“方氏解读” 为了长远的发展,方培林还在经营管理中采取了当时十分罕见的“董事会制” 钱庄采取投 股集资,每股金额 1000 元,个人入股不限,总股为 100 股,计 10 万元由股东选出董事会 和董事长,由董事长委任经理主持日常工作年终结算,由董事会研究做出合理分红他还 采取财产法人承保制,凡将现金存入钱庄,借贷双方都要有法人资格,严格借贷手续,到期 不能偿还者,按政府有关条例处理 在方兴钱庄开张的当日,方培林就贴出了一张比银行更为优惠也更为灵活的存贷表: 长期存款:月息 1.2%,3 个月以上结算 临时存款:月息 1%,随时存取 贷出款项:月息 2%,视情况而定。
当时银行、信用社的月息是:活期存款 0.24%;5 年长期存款为 0.78%;贷款利率为 1.5% 而民间高利贷高达 3%-5%方兴钱庄的活期存款月息 1%;3 个月以上为 1.2%贷款利率为 2% 这“中间利率”对存、贷客户都充满吸引力钱庄因此生意兴隆,在开张不到 1 年的时间里, 存、贷 2400 多人次,资金周转总额达 500 多万元 钱庄在经营上的灵活性,恰恰弥补了银行在严格的法律体系内运行的各种制约给用户带来的 不便比如银行、信用社的服务时间是法定的 8 个小时工作制,而方培林的钱庄是 24 小时 的服务,贷、存款随时可办,钱庄因此生意兴隆有时,手头现金不足,他就凭自己在当地 的信誉临时向社会调剂,或不惜以高利向民间借贷同时他又专门在信用社存款 5 万元,根 据信用社存一贷三的规定,如一旦需要时,就有 15 万现金可解燃眉之急他经常不停地奔 走于各大户之间,了解各家进货和售出情况及手头现金的余缺 抬会私营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信贷,为了解决一时的资金短缺,不得已便以民间的方式进行互援 自救一种被称为“抬会”或“排会”的信贷交易方式应运而生它最初出现在几个人之间, 各人都出一笔钱,形成一个互助性的“会” ,用钱的人付给其他人高于银行的利息。
有资料显示,到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以这种抬会的方式进行流通的民间资金已超过了 3 亿元,成为当地私营企业发展最重要的资金动力金乡徽章厂厂长陈加枢——也就是那位因给 美国海军陆战队制造军徽而名气颇大的老温州回忆说:“当时工厂要发展全靠地下渠道,最 多一次可以借到 1000 万元 抬会一开始只是一种民间的融资信贷,有些抬会会主原本也是想学方培林搞私人钱庄的可 是,常规的信贷效益毕竟太低了,马上有人想到了高息融资先是小心的尝试,再是大胆的 扩展,在滚滚而来的金钱与永远填不满的欲望之间,一种新的近乎疯狂的金钱游戏开幕了 叶三凤是一个快 40 岁的很会算计的女人,在镇上开了间杂货店,这一年,在别人的怂恿下, 她也办起了一个抬会她的那一套规矩在当时是最流行的:一个会员入会交 1.16 万元,从 第二个月开始,会主每月付给会员 9000 元,连续付 12 个月,计 10.8 万元;从第十三个月 起,会员再付给会主 3000 元,连续付 88 个月,计 26.4 万元,会主则仍然每月付出 9000 元 如此循环滚动,一个会期为 100 个月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最大的风险在第一年,会主要把 1.16 万元变成 10.8 万元。
有人计算过, 一个 1.16 万元的会员要维持下去,到第 6 个月必须发展 22 个会员,到 12 个月,要发展 691 个会员,到第 18 个月,就要发展 2.0883 万个会员 叶三凤最风光时,每月可净收入 120 万元仅乐清一县,像叶三凤这样的抬会会主就有 1346 个,最大的抬会发展了 1.2122 万人,会主年收入 1970 万元在两年时间里,温州所 属九县两区有 30 万人参加,会款发生额达 12 亿元之巨一位经历当年事件的老人描述说: “钱收进来,先在墙两头放着,不出两个时辰,两头的钱就连在一起,一上午整面墙堆满了, 到了晚上一间房子已全部堆满钱,脚都插不进” 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效益比,自然造成抬会以几何级数地发展新会员作为其得以支撑下去的惟 一手段在当年,最疯狂的会员发展方式是所谓的“短会”:入会交 1.2 万元,第二个月就 还给会员 9000 元,第三个月再还 9000 元,本息两清会主虽然要亏损 6000 元,但可以此 来引诱更多的人入会为了获得政治上的庇护,还出现了官会:此会专为官员而设,入会不 必交款,而是先领款,3 个月后再少量返回这种会分 10 万、5 万、1 万三种,视干部大小 而定。
主要是一个干部入会,可以带动无数的百姓来入会 1987 年冬天,失去理智、极度病态的抬会体系,顿时发生集体性的瞬间雪崩成千上万的 讨债者疯了似地冲向会主的家,一幕幕不堪目睹的悲剧上演了在短短 3 个月里,温州全市 有 63 人自杀,200 多人潜逃,近 1000 人被非法关押,8 万多户家庭负债累累,倾家荡产 在乐清,共有大大小小的抬会 1346 个,最大的抬会发展了 1.2122 万人,从 1985 年 1987 年 初,温州九县两区有 30 万人卷入其中,会款发生额达 12 亿元之巨在这些抬会中,郑乐芬 所主持的抬会规模为中等,她共发展了 427 人入会,收入会款 6200 万元,支付会员会款 6010 万元,收支差额为 189·6 万元,郑乐芬用这笔钱盖起了一个三层楼的砖房,还拿出一 些借给了邻里朋友 抬会的链条在 1986 年春出现断裂崩盘的迹象,恐慌如瘟疫般地在各个乡镇飞散开来3 月 23 日,郑乐芬夫妻潜逃,4 月 30 日,蔡在上海向公安机构投案自首,7 月 16 日,郑在江苏 金坛县被公安机关捕获当政府决心整治此事件的时候,郑乐芬被选中,成为罪大恶极的首犯1991 年,她以投机 倒把罪被执行枪决。
对郑案的判决在当时的法律界就引起了争议有律师认为,抬会本身是一个骗局,郑氏主观 上是以非法占有会员的钱财为目的,应定性为诈骗罪,以此论刑,郑氏罪不当死 而法院则认为,被告之罪重点是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应定投机倒把罪,根据情节,可 处极刑法院提供的证据表明,郑乐芬并没有诈骗钱财的行为,她与会员订立合约,签名盖 章,双方对抬会的经营方式都是明知的和认同的郑对会员收款、清点、记帐、付款,均按 约定的事件和数额办理抬会崩盘后,当事人均认为,他们跟郑乐芬的交易属于你情我愿, 没有骗取钱财的动机尽管在民间和法律界倍受同情,郑乐芬还是被以投机倒把罪判决死刑,死时只有 38 岁,且 没有留下一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