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奖章”校级一星章候选人网上申报注意事项学校少工委组织开展一星章评选(3 月-6月20日)1.学校少工委制定本校“红领巾奖章”活动方案及一星章评选 方案,组织少先队员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审核确认少先 队员基础章、特色章考章结果,按照一星章评选标准和比例要求完 成一星章的评定、颁章工作,并在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报名系统 中勾选确认获得一星章的个人名单2.个人一星章获得者从获得本年级全部基础章的少先队员中产 生个人一星章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的30% 集体一星级章面向中队组织,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 中队的 30%县级少工委组织开展二星章评选(6 月21日-7月20日)1.县级少工委统筹本地区二星章评选工作,建立二星章评选机 制,结合地区实际制定获章标准,学校少工委根据要求进行二星章 候选人推荐,在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报名系统中勾选并提交候选 人至县级少工委,县级少工委经评审、公布最终评定结果、颁章, 并在报名系统予以确认2.二星章须在本地区当年一星章获奖个人(集体)中产生(优 秀大队可直接参评二星集体章),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集体数)的 30%。
市级少工委组织开展三星章评选(7月21日-8月20日)1.市级少工委统筹本地市三星章评选工作,建立三星章评选机 制,结合地区实际制定获章标准,县级少工委根据要求进行三星章 候选人推荐,在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报名系统中勾选并提交候选 人至市级少工委,市级少工委经评审、公布最终评定结果、颁章, 在报名系统予以确认2.三星章须在本地区当年“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获得个人(集 体)中产生,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集体数) 的 20%省级少工委组织开展四星章评选(8月20日前)1.市级少工委在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报名系统中勾选四星章 个人候选人,提交至省少工委审核2.省少工委根据各地市推荐的四星章候选人(集体)资料情 况,经审核、公布最终评定四星章获得个人(集体)颁章(“十•一三”建队日期间)“十•一三”建队日期间,省少工委将为四星章获得个人(集体)颁发奖章(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