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开工是否需要地方政府施工许可对于你这个问题,我借用一下一个论坛上的内容来回答你,可信性是很高的,希望对你有帮助列入规划(铁道部、国家发改委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 年调整版》)2设计单位招标(铁道部)3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单位)4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铁道部)5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公司)6项目建议书批复(铁道部或国家发改委立项)7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单位)8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铁道部审查初设、环境保护部审查环评、国土资源部审查用地)9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公司)10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铁道部或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和地方发改委批准 100 公里以下及本省(区、市)铁路,国家发改委批准跨省(区、市)或 100 公里及以上项目,其中 300 公里及以上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报国务院核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文件)11可以进行开工、奠基、建设动员大会等仪式(铁道部和省市区等) 12初步设计批复(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13工程施工招标(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14征地、动迁(地方政府)15进场正式开工(施工单位)其中第 11 至第 15 的顺序可以是调整的。
第 6 项目建议书批复(国家发改委立项)是基础1、铁路工程属于建设工程专业工程的一个类别,同样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2、一般来说,其他证件(比如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毕后,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因此有施工许可证即可开工;3、施工许可证由甲方(建设单位)办理甲方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有权拒绝施工,并向甲方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