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银行倒闭的原因本案例由崔光华根据真实的事件编写,只作为课堂讨论的材料,目的在于引 起人们对金融风险及银行监管的重视1998年 6月 21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刚刚诞生 2 年零 10 个月的海南省 惟一的一家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海南发展银行,因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被关闭,由此成为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家由于支付危机而被关闭 的银行在国人的传统观念里似乎还没有银行倒闭的概念,有国家作其强大后 盾,吸纳的都是老百姓辛苦积攒的血汗钱,银行怎么会又怎么能够倒闭呢?因此即 使这一消息被刊登在各报并不显眼的位置上,仍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 强烈反响分析其破产的前因后果,有利于我们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 1992 年的海南泡沫经济中,大批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进人海南,促使海南 省金融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据统计,1992 年与1993 年全省金融业务总量比 建省前增长了10 余倍,仅 1992 年当年存款余额就比 1991年增长了 2.4 倍,贷款 余额增长了 39%,以往金融机构普遍的贷差一下子变成了存差当时全省的金融交易活动十分活跃:同业拆借市场至 1992年年底已累计拆借资金总额达 630 亿元,其中净拆人为 367 亿元;资金市场上的国库券、各种建设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以及投资基金等金融工具吸纳资金达麟亿元;1993 年底经批准成立的 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达 207 亿元(不计溢价发行)。
有人曾这样形容当时海南的金融状况:以寻求暴利为突出特征的游资充斥着整个海南与此同时,海南金融机构的数量猛增到近乎失控的地步截至1993年年底, 海南金融机构共2 068家,其中信托投资类公司20家,城市信用社32家,而且均 集中在海口、三亚等少数地区,形成了“银行多于米铺”的景观在这样过热的经济氛围中,大批游资纷纷投向高回报、高风险的证券业和房地产业由于 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大量的金融机构也将资金投向高风险产业,金融违规现象 频频出现当时房地产业异常混乱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盲目投资、疏于管理的问 题,直接导致了许多金融机构出现财务坏账和畸形的资产负债比例关系 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成立时注册总股本为16.77亿元,海南省 政府以出资3.2亿元成为其最大股东,拥有员工2 800余人,资产规模达160多亿 元其总行设在海南省海口市,并在其他省市设有少量分支机构事实上,早在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之时就已经埋下了隐患成立海南发展银行的初衷之一 就是为了挽救一些有问题的金融机构1993年海南的众多信托投资公司由于大量资金压在房地产上而出现了经营困难在这个背景下,海南省决定成立海南发 展银行,将原海南省五家信托投资公司(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蜀兴信 托投资公司、海口浙琼信托投资公司、海口华夏金融公司、三亚吉亚信托投资公 司)进行资产重组合并,并吸收了40多家新股东后成立为海南发展银行。
这五家托机构,除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外,其余 4 家都是没有获得经营金融 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并且大多背着极大的债务包袱据统计,合并时这五家机构 的坏账损失总额已达 26亿元有关部门认为,可以靠公司合并后的规模经济和 制度化管理使其经营好转、信誉度上升,从而摆脱困境1997 年底,遵循同样的 思路,有关部门又将海南省内 28家有问题的信用社并人海南发展银行,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其不良资产的比例因此,这样的“强弱联合”的尝试从一开始就 危及了海南发展银行稳健发展的根基以改组合并信托投资公司的方式组建银 行,在全国是第一家,这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的一种实验、一种探索既然是 实验与探索,就有失败的危险,海南发展银行组建的这个特殊背景也许就是导致 其后来被关闭的重要原因由于合并后成立的海南发展银行背负着原有 5 家机构的巨额债务,于是“存 款立行”便成了其发展思路而在当时的海南,经济的泡沫已基本破裂,资金 来源不足已是摆在众多金融机构面前的难题各家金融机构都把高息作为揽存的 主要手段,一些信托投资公司开出的利率竟然高达 25%海南发展银行迫于巨大的债务压力也不得不采取类似的办法据统计,海南发展银行自成立以来近3 年的时间里吸收的 5 万元以上的存款,其平均利率约超过 15%。
以如此之高的利 息吸存,一旦出现资金运用上的问题,银行面临的只能是破产的危险同时,海南发展银行并没有完全按照规范的商业银行机制运作,而是大量进行违法违 规经营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向股东发放大量无合法担保的贷款股东贷款实际 上成为股东抽逃资本金的重要手段有关资料显示,海南发展银行成立时的16.77 亿股本在建行之初,甚至在筹建阶段,就已经以股东贷款的名义流回股东手 里海南发展银行是在 1994年 12 月 8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筹建并于 1995 年8 月 18 日正式开业的,但仅在 1995 年 5 月至 9 月间,就已发放贷款 10.60 亿元,其 中股东贷款 9.2 亿元,占贷款总额的 86.71%绝大部分股东贷款都属于无合法担保的贷款;许多贷款的用途根本不明确,实际上是用于归还用来人股的临时 拆借资金;许多股东的贷款发生在其资本金到账后 1 个月内,人股单位实际上是“刚拿来,又带走;拿来多少,带走多少”,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显然无法使 海南发展银行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由于上述原因,海南发展银行从开业之日起就步履维艰,不良资产比例大, 资本金不足,支付困难,信誉差1997 年12 月 22 日,海南发展银行开始对原 来 28 家城市信用社的储蓄存款恢复兑付,并对机构存款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有关部门将28 家有问题的信用社并入海南发展银行之后,公众逐渐意识到问 题的严重性,出现了挤兑行为截至 1997年 12 月 31日,海南发展银行 10 天共 兑付原信用社存款 9.87 亿元,其中 92.5%是居民储蓄存款在兑付过程中,海南发展银行对以往信用社高息承诺吸引来的存款一律按国家规定只兑付本金和合 法利息,并对自己类似高息吸存的做法坚决予以纠正:不仅停止支付储户高 息,而且开始追扣原已支付的部分高息持续几个月的挤兑耗尽了海南发展银行的 准备金,而其贷款又无法收回为保护海南发展银行,国家曾紧急调拨了 34 亿 元人民币抵御这场危机,但只是杯水车薪为控制局面,化解金融风险,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当机立断,1998 年6 月21 日宣布,关闭海南发展银行从宣布 关闭海南发展银行起至其正式解散之日前,由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 资产负债其中包括:接收并行使原海南发展银行的行政领导权、业务管理权及 财务收支审批权;承接原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停止海南发展银行新的 经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清理原海南发展银行财产,制定、落实原海南发展银行 的清算方案和债务清偿计划对于海南发展银行的存款,则采取自然人和法人分对待的办法,自然人存款即居民储蓄一律由工行兑付,而对法人债权进行登 记,将海南发展银行全部资产负债清算完毕以后再按折扣率进行兑付。
6月 30 日, 在原海南发展银行各网点开始了原海南发展银行存款的兑付业务由于公众对工行的信任,兑付业务开始后并没有造成大量挤兑,大部分储户只是把存款转存 工行,现金提取量不多由此,这家成立近 3 年的商业银行走到了尽头1.我们从海南发展银行的倒闭中可得到什么教训?它与东南亚金融危机相 比是否有共同之处?2.海南发展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出了问题,是用市场的办法让其破产或是被 收购兼并,还是应该采用行政关闭的办法?3.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对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提出了怎样的要求?1.如果与东南亚金融危机相比较,我们能从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中发现许 多相似之处海发行的关闭,正是前几年所谓海南泡沫经济的后果之一海南 省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本身没有科技含量较高的支柱产业,其外向型的经 济发展模式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在虚拟经济过度繁荣时期,数额巨大的游资寻求 暴利导致了投机泛滥,而大量违规资金受高利润的诱惑从金融机构中流向这些高 风险项目一旦开发失败或当局加强金融监管,巨额亏损和坏账就不可避免这金融机构只能通过高息揽储或非法拆借的办法拆东墙、补西墙,当风险积累超 过自身的承受能力时,金融机构的支付危机便集中爆发出来。
2.海发行被关闭之后,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金融机构出了问题,是用市 场的办法让其破产或是被收购兼并,还是采用行政关闭的办法加以解决,在现 阶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慎重考虑金融重组是整个国有经济重组的一部分,应当 多用市场手段和法律手段,而在市场条件和法律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即使采 用行政手段,也应形成具体的法律法规但由于金融业是一种特殊行业,在实践 中采用行政关闭的办法还是可以将风险的影响减弱到最小,况且有关法律已经授 予了中央银行这种权力3.海发行被关闭已经成为一段历史,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历史的教训金 融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金融监管是针对市场的失灵而进 行的,它可以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效率、透明、 稳定,同时也能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金融体系的稳定关系到一个国 家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因此整顿金融秩序、加强金融监管是我们向社会主义市经济过渡过程中应该牢牢把握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