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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服务专业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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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服务专业考试题库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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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服务专业考试题库一、填空题: 1《电力法》第五条规定: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 他公害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2、 《电力法》第十六条规定: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依法征用土地的,应当依法 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3、 《电力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力生产与电网运行应当遵循安全、优质、经济的原则电网运行应当连续、稳定,保证供电 可靠性4、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5、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六条规定: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供用电合同6、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七条规定: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用电的监督管理,协调供用电各方关系,禁止危害供用 电安全和非法侵占电能的行为7—《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八条规定: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个供电营业区 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8、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供电设施、受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试验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 业标准。

9、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供电企业和用户对供电设施、受电设施进行建设和维护时,作业区域内的有关单 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协助,提供方便;因作业对建筑物或者农作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修复或 者给予合理的补偿10、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供电方式应当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由电力供应与使 用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和缪供电条件等因素协商确定11、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供电企业应当根据其必要 — 性和电网的可能,提供相应的电力1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丄式或者合同约定的办 法,交付电费13、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制订节约用电计划,推广和采用节约 —用电 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降低电能逍耗14、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供电前根据用户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用电 合同15、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间、方—合理调度和安全供电。

16、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 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7、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供电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18、 《供电营业规则》第六条规定:我国供电企业供电的低压供电额定电压:单相为 220伏,三相为380伏19、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条规定: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 —济、 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20、 《供电营业规则》第九条规定: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 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 50 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 21、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用户需要备用、保安电源时,供电企业应按其负荷重要性仝电容量和供电的可能 性,与用户协商确定22、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在公用供电设施尚未到达的地区,供电企业征得该地区有供电能力的直供用户同意,可 采用委托方式向其附近的用户转供电力,但不得委托重要的国防军工塹转供电。

23、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六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在用电营业场所公告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 收费标准24、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七条规定: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二归□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25、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八条规定:新建受电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用户应与供电企业联系,就工程供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 和供电条件等达成意向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26、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八条规定: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如因供电企业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 供电企业可通知用户暂缓办理27、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条规定: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逾期注销28、《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 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29、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用冋、理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 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30、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暂换变压器的使用时间, 一 伏及以下的不得超过二个月, 35千伏及以上的不得超过三个月。

31、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在用电地址』电容量、用电类别、供电点等不变情况下,可办理移表手续32、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用户暂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3、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 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 电34、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由于供电企业的原因引起用户供电电压等级变化的,改压引起的 用户外部工程费用由 供电企业负担35、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同一受电装置内,电力用途发生变化而引起用电电价类别改变时,允许办理改类手 续36、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用户受电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应当符合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37、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低压供电的用户受电工程的审核,用户应提供负荷组成和 电设 备清单38、 《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条规定:用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文件,未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用户不得据以施工,否则,供电企业将不予检验和接电 39、 《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用户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按有关标准设计和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 防止无功电力倒送。

40、 《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用户受电工程在施工期间,供电企业应根据审核同意的设计和有关施工标准,对用户 受电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41、 《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供电企业可接受地方有关部门的委托,代为设计、施工与维护管 理公用路灯,并照章收取费用,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42、 《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属于用户专用性质,但不在公用变电站内的供电设施,由用户运行维护管理43、 《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属于用户共用性质的供电设施,由拥有产权的同运行维护管理44、 《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供电企业和用户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和受电设备,除另有约定者外,未经管辖单位同 意,对方不得操作或更动45、 〈〈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用户到供电企业维护的设备区作业时,应征得供电企业同意上在供电企业人员监 护下进行工作46、 《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条规定:因建设引起建筑物、构筑物与供电设施相互妨碍,需要迁移供电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 时,应按建设先后的原则,确定其担负的责任47、 《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企业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 迪;1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 220伏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 7%, — 10%。

48、 〈〈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用户的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对供电质量产生影响或对安全运行构成干 扰和妨碍时,用户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消除49、 《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供用电设备计划检修时,对 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用户的停电次数,每年不应超过—次对 10 千伏供电的用户,每年不应超过三次50、 《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八条规定:因电能质量某项指标不合格而引起责任纠纷时,不合格的质量责任由电力管理部门认 定的电能质量技术检测机构负责技术仲裁51、 《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供电企业和用户的供用电设备计划检修应相互配合,尽量做到统 —二 检修52、 《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条规定:供电企业应根据电力系统情况和电力负荷的重要性,编制事故限电 序位方案,并报电力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执行53、 《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供电企业接到用户停电期间向电力系统倒送电事故报告后,应派员赴现场调查,在七天 内协助用户提出事故调查报告54、 《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用户受电装置应当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相互配合,卫按黑一电力行业有关标 准或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

55、 《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经批准即可中止供电,但事后应报告本单位负责人:(1)、不 可抗力和紧急避险;(2)、确有窃电行为56、 〈〈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七条规定:除因故中止供电外,供电企业需对用户停止供电时,应将停电的用户、原因、时间报 本单位负责人批准57、 〈〈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客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客户: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跨年度部分,每日按千分之三计算58、 〈〈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额不足 1元的按1元收取59、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规定:在电价低的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者,属违约用电, 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 计算60、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旦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 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61、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规定:私自迁移、变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 元的违约使用电费62、 《供电营业规则肓一百零二条规定,窃电者应按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63、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因违约用电或窃电造成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 须承担供电设施的修 复费用或进行赔偿64、 《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六条规定:用户用电功率因数未达到规定标准或其他客户原因引起的电压质 量不合格的,供电企业不负赔偿责任65、 《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二条规定: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正式供电前,根据用户用电需求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以及办理用电申请时双方已认可或协商一致的文件, 签订供用电合同66、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在用户每一个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每个受电 点作为用户的一个计费单位67、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二条规定:用电计量装置包括计费电能表和电压、电流互感器及二次连接线 导线68、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二条规定:供电企业在新装、换装及现场校验后应对用电计量装置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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