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方案餐饮服务应以提供安全的食品为第一要素 但不应只停留于制度 和书面的教育,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日常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并将 落实每项职责于具体的每个人员1、各类投诉和食品安全质量事故的对应与处理1.1 菜肴中虫、异物的投诉:1.1.1 立即撤下所投诉的菜肴,情况严重时对余下的该批次菜肴 全部停止出售,保留该物体在菜肴中的状况;1.1.2 当日要求加工操作人员检查当日的操作流程,确认是否有 混入该物品体的可能性,通过追溯,确认该物体的来源;(1)如果判断的来自原料的,立即向公司采购部通报事件的全 部,必要时请采购部的人员到场2)如果是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混入的,必须当日对全体人员进 行食品安全加工再教育, 与全体人员一起进行整个加工流程的再检讨, 使人人明白发生的原因、知晓防止的对策与措施2、发生有出售已经变质食物投诉时2.1 立即停售并撤下该批次的所有成品食品;2.2 追溯(1)是否是食品原料的问题,如果判断是食品原料问题,立即 向公司的采购部门通报, 并立即封存所有的该批次的食品, 必要时通 知原料供应商的人员到场一起销毁该批次的全部原料2)如果是由于本餐厅在库管理的失误引起的,追究相关人员 的责任, 并对当事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并与全体人员一起对整个加工 和储存过程进行再检讨, 使人人明白发生的原因、 知晓防止的对策和 措施3、环境卫生状况的投诉3.1 立即要求餐厅的卫生保洁人员,对所投诉区域进行清扫和保 洁;3.1.1 当日要求全体人员进行彻底的清扫和整理整顿,3.2 清扫工作的要求3.2.1 清扫工作应每天进行常规清洗和清扫;3.2.2 定期彻底 5S 工作(1)每周五下午彻底清扫所有的区域;并对垃圾桶和垃圾桶放 置区域进行彻底的清扫和清洁;(2)每周六下午,对所有的盛具、盛器进行彻底的清洁;4、发生食品安全的事故(包括类似和疑似)4.1 立即停售和追回当日已售的被判定为可疑的食物;4.2 并由餐厅管理人员封存可疑为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以 及留样品以备食品药品监督局检验;4.3 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品封存现场和区域;4.4 同时立即报告本公司的最高管理层、客户餐饮管理委员会; (1)根据事件紧急或必需要,经客户餐饮管理委员会和本公司 领导同意,尽快报告地方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区域分局2)根据事件需要,经客户餐饮管理委员会和本公司领导同意后,以最快速度将疑似或类似食物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 情况紧急 时拨打急救中心“ 120”或“ 110”请求救助;(3)稳定职工人员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 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4)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 须经过客户餐饮管理委员会和本公司最高管理的同意5)现场管理人员根据事态发展趋势,如果认为食物中毒事件 严重的,经请示值班领导同意后, 立即向具有管辖权的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卫生监督部门报告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 中毒的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4.5 现场处理根据相关指示 : 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产生食物中毒的场所、 所有的食品容器和器皿、 所有可能接触过物品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5、培训与教育(1)根据对事故的分析和追查,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2)在原来的培训频次上增加内容和事例,(3)增加现场的操作指导和监督;(4)检讨整个操作流程,必要时修正不正确的操作方法;以杜 绝以后的发生;(5)制定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对策建议;6、责任与处罚6.1 厨师长、备餐间责任者为直接责任者6.2 主管经理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6.3 相关的流程上的操作者负有直接责任;6.4 处罚(1)对于一般投诉的,根据原因分析结果对于直接责任者、领 导和监督责任者各予以相应的处罚;(2)对于严重的事故,公司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3)出现质量事故的,并由政府相关机构参与的除接受国家处 罚外,还必须接受公司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