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远口中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细则远口中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细则为促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及人事制度改革 步伐,根据《黔人通[2008]165 号》 、 《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 件指导意见》 、 《黔东南州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 《天教通[2009]118 号》文件精神,结合《远口中学教师岗位目标量化考核 细则》 ,特制定《远口中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学历 初中毕业计 10 分,高中毕业计 11 分,中专毕业计 12 分,专科毕业计 13 分,本科毕业计 14 分,研究生毕业计 16 分,不重复计分 (二)资历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每满一年(职龄)计 1 分 2、教龄(工龄)一年计 1 分 3、学校正、副校长(含支部书记) 、中层干部分别计 1、0.9、0.8 分,近 三年每担任一个学期教研组长计 0.1 分,近三年每担任一个学期班主任计 0.2 分(不得重复计分) (三)工作业绩:(取近六个学期的平均值,不足三年的按实有学期的平 均值) 1、工作量 按学期计算,达到本校规定的工作时计 5 分,多一个工作时加计 0.1 分, 少一个工作时扣减 0.1 分(加减分都不得超过 1 分) 。
2、教师岗位目标综合量化考核 根据每学期期末校务会教师岗位量化考核,评定优秀(35%) ,良好(45%) , 合格(18%—20%) ,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分别为 4、3、2 分,不合格不计分 (以近 6 个学期的量化总分评定等次) 3、教学质量 按每学期期末量化教学质量得分计算 (四)出勤(18 分) 按近六个学期每学期期末量化出勤得分总和除以 6,不足三年的除以实有 学期数 (五)表彰奖励(任现职以来以最高一次计分) 1、获得国家、省、州、县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2教育工作者分别计 5、4、3、2 分,获得国家、省、州、县教育行政主管部 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分别 计 4、3、2、1 分,不重复计分获得其他表彰奖励的不计分,但在同等条 件下优先 2、获得国家、省、州、县“优秀质课”竞赛一等奖的分别计 4、3、2、1 分,音体美、信息技术的个人专业作品,经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推荐,一 个等级递减 0.2 分,不重复计分(任现职以来最高一次) 3、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计 1 分 (六)发表专业论文及学生获奖(任现职以来以最高一次记分) (1)以教育主管部门下文,学校统一组织论文参赛获得国家、省、州、 县一等奖分别记 2、1.5、1、0.5 分(每降低一个等次递减 0.2 分,不重复计 分) (2)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竞赛和科技、艺术、体育活 动获得国家、省、州、县一等奖,给直接该生的教师分别计 2、1.5、1、0.5 分, (每降低一个等次递减 0.2 分,不重复计分) 。
二、各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3 个等级,即七至五级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3 个等级,即八至十级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3 个等级,即十一级至十三级 2、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 (1)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五年(首次竞聘 时可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十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同等奖项)第 1、2 名②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的 ③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及重大工程项目 (2)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并具 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同等奖项)第 1、2 名②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及重大工程 项目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3执行 (4)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三年(首次竞聘 时可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六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黔东南州级拔尖人才 ②黔东南州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③任现职以来,承担州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及重点工程的主 要技术负责人。
④任现职以来,获得州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同等奖项)第 1、2、3 名或二 等奖(或同等奖项)第 1、2 名或三等奖(或同等奖项)第 1 名; ⑤任现职以来,获得州级以上(含州级)荣誉称号的 (5)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 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黔东南县(市、区)级拔尖人才 ②黔东南县(市、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③任现职以来,承担县(市、区)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及重 点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④任现职以来,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同等奖项)第 1、2、3 名或二等奖(或同等奖项)第 1、2 名或三等奖(或同等奖项)第 1 名; ⑤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荣誉称号的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够担负起 十级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 (7)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或有较强的业务实践技能,能胜任和履行助理级岗位 职责 ②任现职以来,取得过本部门或上级部门以上荣誉称号的 ③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取得助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能胜任和履行助理 岗位职责。
④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大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人员 3、中级岗位的直聘条件 (1)七级岗位直聘五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须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4①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②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③博士点负责人 ④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同等奖项)第一名 ⑤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课题及重大工程项目的 (2)七级岗位直聘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须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同等奖项)第 1、2 名②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的 ③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及重大工程项目 (3)符合七级岗位以上的学术和业绩条件的,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可 以直接聘入八级专业技术岗位 (4)符合第 2 条第(1)款①——⑤之二的,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可直 接聘入八级专业技术岗位 (5)中级职称,符合第 2 条第(1)款①——②之一或符合第 2 条第 1 款 ①——⑤项之二,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可以直接聘入九级专业技术岗位注:在七级岗位任职十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在本专业领域 有一定知名度,同行公认,可竞聘五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十级岗位任职十 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同行公 认,可竞聘八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十级岗位任职七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 本职工作的,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同行公认,可竞聘九级专业技 术岗位。
(6)各职级直接聘均由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按岗位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 审查,报县教育部门审查,经县人事局核准,报州人事局备案天柱县远口中学 200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