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民主推荐县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征求意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征求纪委、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经过一定范围的沟通协商后,在县委常委办公会上对拟任职人选进行酝酿讨论决定三分之二以上县委常委到会研究人事安排意见,并对拟任职人选进行票决,以县委常委会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公 示一般7-15天按规定对有关干部任职实行试用期制度包括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酝 酿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①组织考察组,制定方案;②就方案征求县委主要领导成员意见;③发布考察预告,填写《个人事项报告表》;④考察,包括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⑤综合分析,同考察对象单位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⑥考察组向组织部部务会汇报,组织部门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县委报告;⑦考察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⑧考察组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考 察确定考察对象依法推荐和提名任 职①依法推荐,县委向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推荐需要由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②依法提名,县委向县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