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商社汽贸汽车联名信用卡)领用合约 根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章程》(下称“章程”),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申领人(下称“持卡人”)就信用卡的申领和使用的相关事宜,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下称“本行”)签订如下合约: ●名词解释1、 商社汽贸汽车联名信用卡:是指本行与重庆商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联合发行的、集本行的金融消费与重庆商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汽车服务于一体的信用卡该卡具备消费、取现、大额分期、还款、积分等功能2、 持卡人:是指经本行同意并核发商社汽贸汽车联名信用卡的人3、 信用卡账户:是指持卡人在本行开立的信用卡项下账户,此账户为单币种账户(人民币),持卡人可在本行开立多个信用卡账户4、 信用卡交易:是指通过使用信用卡,或使用信用卡卡号和/或交易密码进行的一项交易(不论是否为持卡人所知或经过持卡人的授权),包括支付款项、提供担保、预借现金以及其他本行认可的交易类型5、 共用额度:是指持卡人同时拥有本行多个信用卡账户的情况下,多个信用卡账户同时共用同一个授信限额,交易使用时,共用授信限额的信用卡账户的可用额度相互占用,而非独立的授信额度。
信用卡账户中的授信额度是否属于共用额度由本行确定或在相关协议中明确,持卡人知晓并同意6、 可用额度:是指持卡人在某一特定时点账户可使用的额度,该额度由本行依照持卡人的总授信额度、账户授信额度、授信限额、共用额度、已使用或占用的账户额度等相关规定计算确定若同一持卡人持有本行多个信用卡账户,则每个信用卡账户的交易均受本行计算确定的可用额度的限制持卡人可通过本行提供的银行、银行、网上银行和平台等渠道查询账户的可用额度7、 违约金:指持卡人未按约定或未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时,本行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收取的违约费用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1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 5 ●申 领 1、 商社汽贸汽车联名信用卡申请人及持卡人保证向本行提供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及合法的,并保证配合本行向有关方面了解其财产、资信及其他有关情况本行有权为业务或管理需要而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申请人及持卡人的个人资料本行对于申请人及持卡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包括申请表等)将依法予以保密(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征信机构、本行股票/债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进行查询或作出适当披露的情形除外)。
无论核准发卡与否及商社汽贸汽车联名信用卡是否终止使用,有关资料均不退还2、 本行有权依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向其发放商社汽贸汽车联名信用卡,并确定账户授信额度及种类、共用额度和可用额度本行对同一持卡人的多个信用卡账户实行归户合并管理,设定授信限额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的普通信用额度为共享额度同一身份持卡人所持有的同一账户下的多张主卡的普通信用额度为共享额度同一身份持卡人所持有本行所有的信用卡账户下(包括不限于标准系列信用卡、公务卡、联名卡、VISA卡)的普通信用额度都为共用额度大额分期额度、专用额度为独立额度,不受共用额度限制但本行在相关协议中对某类卡产品中的普通信用额度、大额分期额度、专用额度是否为共用额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行经持卡人同意后可为其核发本行其他种类的信用卡3、 本合约下的信用卡账户授信额度为普通信用额度(可循环使用)和大额分期额度(不可循环使用),持卡人已完全知晓4、 持卡人对本合约商社汽贸汽车联名信用卡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使 用 1、 商社汽贸汽车联名信用卡的所有权属于本行,本行仅授权持卡人依照章程和本合约的规定使用,持卡人不得转借、让与、设立信托或以其它方法使第三人占有或使用。
本行给予持卡人的账户授信额度仅供持卡人在章程和本合约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且本行可根据情况调整账户授信额度,故账户授信额度不应被视为一项不可撤销的信贷承诺,也不应被视为持卡人的存款、对本行的债权或其他性质的资产2、 当持卡人收到卡片时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的签名栏签名并妥善保管,签署样式应与商社汽贸汽车联名信用卡申请表上的签名一致需要持卡人进行信用卡交易的签字确认时,持卡人应以相同式样签名进行签署确认预借现金或开通凭“密码+签名”刷卡消费功能的持卡人在适用区域内刷卡交易确认时,需要输入其交易密码并在交易凭证上签名特约商户及本行核验签字时按照行业通行的一般识别标准执行3、 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任何时点的信用卡交易额度均不能超过持卡人该时点的可用额度4、 信用卡交易仅限用于持卡人个人合法日常消费用途,不得用于生产经营、股市和证券、购房分期、房屋按揭首付、偿还信用卡欠款及其他贷款、购买理财、投资套利、其它权益性投资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禁止或限制的其它消费与投资行为持卡人需保留消费相关凭证,有义务提供相关凭证配合银行核查根据监管规定和约定,本行有权对持卡人的资金用途及流向进行监督,有权通过、上门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有权要求持卡人限时提供相关消费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发票、消费合同、消费POS单据等),持卡人应予以配合;若持卡人无法提供本行认可的佐证材料或不予配合或经核实后资金用于了非日常消费或其他不合规领域,本行有权采取降低持卡人信用卡额度、冻结或止付信用卡账户、控制转账分期交易、停止用卡、资产保全、要求持卡人提前偿还透支金额或分期金额等相关措施,持卡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还款或提出异议。
5、 对发卡或换卡超过1年未激活的卡片,本行有权停止持卡人对卡片的激活及使用6、 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账户进行查询、存取、划转、结算等交易时,须符合外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账户结算及资金划转管理的相关要求;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7、 如申请人申领带有电子现金功能的可用于脱机消费的IC信用卡,该IC信用卡包括两个账户,一个是主账户,另一个是电子现金账户,本行向申请人核准的账户授信额度在主账户级,开卡时默认开通电子现金业务,电子现金余额初始为零持卡人增加卡片电子现金余额简称为“圈存”,将电子现金账户中的全部资金转入主账户简称为“圈提”持卡人可在本行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圈存、圈提交易8、本行提供给持卡人商社汽贸汽车联名信用卡项下的服务便利主要包括: (1)可以通过本行服务热线、营业网点或本行信用卡网站对其商社汽贸汽车联名信用卡账户进行相关操作2)依照交易习惯、交易性质或在本行认可的交易类型下,经持卡人出示商社汽贸汽车联名信用卡或提供卡号并经商户验证后,持卡人可通过离线POS、邮件、、、互联网等途径进行信用卡交易,本行可凭借密码、/确认、邮件、收货单签名、发货凭证或其他可验证当事人身份及意思表示的方式确认信用卡交易系持卡人本人所为。
3)持卡人可以在本行给予持卡人的预借现金额度内通过双方约定的渠道预借现金9、持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和/或通过其它方式操作信用卡账户支付当期应缴款金额持卡人仅可将信用卡用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及本行允许的合法及正当交易且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使用地的法律法规对本行怀疑涉及非法行为的任何交易,本行保留拒绝处理或支付的权利10、持卡人持中国银联标志的信用卡在境内外进行的信用卡交易均由中国银联提供人民币清算服务●利息、费用及还款1、 信用卡核发后,应按本行的收费标准支付年费持卡人不得以任何事由要求拒绝支付已记账年费2、 除章程和本合约另有约定的情形外,对持卡人的非现金交易,从记账日起至最后还款日之间的日期为免息还款期,持卡人在免息还款期限内偿还全部应还款项的,无需支付当期刷卡消费交易款项的利息IC信用卡从我行贷记主账户圈存的交易,按一般消费交易进行账务处理,圈存交易金额计入当期账单,享有免息还款期待遇免息还款期的最长期限由本行在有关金融规章许可的范围内确定持卡人未能于最后还款日前(含当日)足额偿还全部到期应还款项的,不享受免息待遇,并且所有交易自记账日起按透支利率计收利息3、 持卡人选择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并经本行审核同意的,可于当期最后还款日前将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款项偿还本行。
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后所有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所有交易将自记账日起按透支利率计收利息4、 预借现金是指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在银行柜台、ATM、其他本行认可的交易方式在银行核定的预借现金额度内的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信用卡交易单卡每日柜面、ATM现金提取交易累计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现金转账、现金充值交易以双方约定为准预借现金不享受免息期,持卡人须支付手续费和自记账日起按透支利率计算的利息预借现金涉及到其他的相关规定,按监管部门要求执行5、 持卡人未能于最后还款日前(含当日)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时,所有交易不享受免息待遇,所有交易自记账日起按透支利率计收利息,同时还应支付违约金持卡人进行预借现金交易或者办理本合约或本行规定的相关事宜,须按本行依法确定的费率支付手续费等费用年费、透支利率、手续费、违约金等按本行依法确定公布的最新费率表执行,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6、 持卡人存入信用卡内的资金及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不计付存款利息,电子现金余额圈提入主账户视作存款入账7、 持卡人与本行约定通过持卡人开立于本行的账户自扣还款的,本行有权在最后还款日前一日或当日从约定账户中扣收持卡人应还款项,扣收不足的部分持卡人应及时通过其他方式还款,差额部分不再另行补扣。
8、 商社汽贸汽车联名信用卡账户为独立账户,持卡人须为商社汽贸汽车联名信用卡账户及本行其他信用卡账户单独还款,任一账户的溢缴款不自动归还其他账户欠款如使用同一本行借记卡为本行不同信用卡账户及其他业务自动还款的,应在本行借记卡内预存足够金额,确保按持卡人指定还款方式足额归还本行信用卡各账户及及其他业务欠款;如持卡人借记卡存款不足,各信用卡账户及其他业务扣款顺序按照本行系统相关规则自行分配,由此导致本行信用卡及其他业务自动扣款失败、未足额还款而产生的相关利息、费用等后果由持卡人承担9、 持卡人未能及时足额偿还的,持卡人不可撤消授权本行从持卡人在本行任何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或处置本行保管或持有的持卡人资产并以处置所得受偿,或将本行对持卡人负有的债务进行抵销,并可依法采取其他催收措施及行使调整额度、收回卡片等权利;由于本行行使权利而引起的费用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偿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到期应还款项时,本行对持卡人的还款,按照已出账单、未出账单的顺序偿还;逾期1~90个自然日(含)的,按照先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91个自然日(含)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冲还;其中各项费用包含手续费、违约金、催收费用等,本金的还款顺序为分期摊销本金、预借现金本金和消费透支款;在大额分期付款业务和普通信用额度均有余额的情况下,优先冲还大额分期付款业务产生的对应款项;本行有权视情况就某一笔或多笔还款变更上述顺序。
●对账单1、本行按月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但当月没有任何交易或本行已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交易记录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在任何情况下,持卡人均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或短信为由拒绝还款2、持卡人有权向本行索取最近12个月的对账单,持卡人未收到对账单应主动致电本行信用卡服务热线查询若在交易发生后三个月内或收到对账单后三十天内(以两者中较晚的为准)持卡人未提出异议,则视同其已认可该项交易持卡人有权在上述异议期限内要求对其信用卡交易账务进行核查并请求本行调阅签账单或退款单,但持卡人应说明充分理由并提交签购单据等本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1、本行对商社汽贸汽车联名信用卡卡片设置有效期,过期自动失效本行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持卡人历史用卡记录,有权决定是否为持卡人更换新卡若卡片到期时,持卡人年龄在60周岁(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