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刘易斯对因果的反事实分析 陈缪琪Summary:因果关系一直是哲学高度关注的问题,休谟首先将反事实置于因果关系的核心大卫·刘易斯沿着休谟反事实这一路径,建立了他的因果反事实理论,给出了因果关系的一个反事实分析文章旨在阐述刘易斯从命题之间的反事实依赖过渡到事件之间的因果依赖,并在因果依赖的基础上给出的因果的定义,及理论上的一些补充,并对基于此的人工智能的路径进行了探讨Key:因果关系;反事实依赖;因果依赖;大卫·刘易斯Abstract:Causality has always been a matter of great concern of philosophy,Hume first put counterfactual at the core of causation.David Lewis follows this path of Humean counterfactuals to build his theory of causal counterfactuals,giving a counterfactual analysis of causation.This paper aims to explain Lewis’s transition from counterfactual dependence between propositions to casual dependence between events,and gives the definition of causation based on causal dependence,as well as some theoretical supplements,and discusses the path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ased on this.Keywords:causation;counterfactual dependence;causal dependence; David Lewis一、关于因果的研究原因和结果一直是哲学界热烈讨论的一对范畴。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观察到两件事情经常会伴随着一起发生,并且常常第一件事发生后,随之第二件事就会发生,由此许多哲学家想要探讨这种具有前后相继性的事件之间的关系但是并不是所有具有这种前后相继性的事件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例如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有“红灯停,绿灯行”这样具有前后相继的两个事件,但是“红灯”与“行人停”、“绿灯”与“行人走”之间只是人为的一种规定,是不具有因果关系的同样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观察到公鸡打鸣后太阳升起,但是我们会说公鸡打鸣是太阳升起的原因吗?当然不会此外也并不是所有具有因果關系的事件之间,都是前后相继的发生,例如我们会说一个人因为吸烟导致最后他得了肺癌,这里肯定吸烟是原因,肺癌是结果,但是我们知道这并不是说你一吸烟,你就马上得了肺癌,肺癌是长期吸烟导致的一个结果并且在原因和结果这一对范畴中,有些时候因为它们发生的太过接近,会导致我们无法清晰的分辨哪个是原因,哪个是结果所以因果关系到底应该如何定义?以及在因果关系中,我们如何去确定谁是原因、谁是结果?这些一直是学界备受关注的问题对因果的探索,可以追溯到数万年前,人类在实践过程中,意识到到某些事情会导致其他事情的发生,并且改变前者就会改变后者的变化,由此建立起对因果关系的初步认识。
在关于因果的研究中,许多哲学家和科学家对因果的定义、分类、性质等都作了细致的分析其中对因果的反事实的探索可以追溯到人类历史早期早在古希腊时期,修昔底德和亚伯拉罕就通过个别案例探讨反事实与因果关系而具体的用反事实这一角度来对因果进行分析,则要归功于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4.26-1776.8.25),也正是他将反事实置于因果关系核心休谟在《人类理解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中写道:“我们可以给一个因下定义说,它是先行于、接近于另一个对象的一个对象,而且在这里,凡与前一个对象类似的一切对象都和与后一个对象类似的那些对象处在类似的先行关系和接近关系中或者,换言之,假如没有前一个对象,那么后一个对象就不可能存在虽然这段话的后半段定义明确的使用了反事实语言,但是就连休谟自己都没能沿着这一方面对因果关系的反事实分析进行深入研究并且在19世纪和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许多哲学家都忽略了休谟的反事实定义,如以韦斯利·萨尔蒙(Wesley Salmon,1925–2001)的因果过程理论为代表的机制进路去分析因果但是大卫·刘易斯却是这段时期内一个与众不同的存在,他沿着休谟对因果关系的反事实定义的方向,试图从一个新的视角来审视因果性概念。
二、大卫·刘易斯大卫·刘易斯(David Kellogg Lewis,1941-2001),他被认为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在心灵哲学、概率论哲学、认识论哲学、哲学逻辑学、美学、数学哲学、时间哲学和科学哲学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上面说到,刘易斯不同于19世纪和20世纪的大部分哲学家,而是试图从一个新的视角来审视因果性概念——他认为因果关系中蕴含着某种反事实依赖关系,所以打算从事件之间的反事实依赖关系出发对因果性进行分析,从而将反事实条件句与因果关系联系起来刘易斯也在《反事实》(Counterfactuals(1973))这本书中呼吁学界放弃“律则性(mere accidental regularities of succession)”定义,将“A导致B”解释为“如果没有A,则B就不会发生”1973年刘易斯发表了Causation这篇论文在这篇文章中,他给出了因果关系的一个反事实分析,并证明了这个分析是如何有效地把——律则性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原因和结果、副现象以及先发的潜在原因区分开来在Causation中,刘易斯提出了一个从反事实依赖角度分析因果关系的方法当时的想法是,事件b反事实地依赖于事件a,当且仅当事件a没有发生,事件b就不会发生。
然后,事件c导致事件e,当且仅当存在一个链c,D,...,D,e,使得链中的每个成员(除了c)反事实依赖于它之前的事件三、刘易斯对因果的反事实分析刘易斯从命题之间的反事实依赖过渡到事件之间的因果依赖,并在因果依赖的基础上给出因果的定义他定义的大体顺序如下:给出命题族之间的反事实依赖→对应事件族之间的因果依赖(如果两个命题族之间是反事实依赖的,那么与之对应的两个事件族就是因果依赖的)→单个事件之间的因果依赖→实际事件之间的因果依赖→因果链的定义→因果的定义一)对反事实和反事实依赖的定义刘易斯认为克里普克模态逻辑的可能世界语义模型为理解反事实奠定了基础,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反事实的可能世界语义理论刘易斯认为除了我们碰巧居住的世界,还有很多其他可能的世界而我们的现实世界只是众多可能世界中的一个我们称我们的世界是真实的,并不是因为它与其他世界有所不同,而是因为它是我们现在所居住的世界也就是刘易斯认为任何逻辑上可能的世界都可被认为是实际存在的,因此他曾经被称为“疯狗一般的模态实在论者”根据他的观点,对于每一件可能是正确的但实际上不是正确的事情,都存在一个可能的世界,在那里它确实是正确的2001年《纽约时报》在刘易斯的讣告中写道:“例如,他本人就相信,存在这样一个世界,其中驴会说人话。
反事实可能世界语义的核心概念是世界之间的比较相似关系,因此刘易斯引入可能世界之间的可比相似性来对命题之间的反事实进行分析他用反事实算子“*→”来定义反事实条件句,“*→”读作:“如果……是真的,那么……也一定会是真的”假定A和C是命题,反事实条件句A*→C表示:如果A是真的,那么C也一定会是真的算子“*→”被如下真值规则所定义:A*→C在世界w中为真,当且仅当1)没有可能的A-世界存在(在这个情形中,A*→C空洞的为真)2)存在某个C成立的A-世界比任何C不成立的A-世界离世界w更近换句话说,一个反事实是非空真的当且仅当一个前件真后件也真的世界,并不比一个前件真后件假的世界离现实远这里我们并没有必须有一个或多个最接近的A-世界的极限假设,但是如果有的话,我们可以把定义简化为:A*→C非空真,当且仅当C在所有最接近的A-世界中成立定义了反事实之后,紧接着我们就可以定义反事实依赖假定A和C是命题,反事实条件句A*→C表示:如果A是真的,那么C也一定会是真的在这个条件句中,我们就会说C反事实依赖于A二)命题族之间的反事实依赖对应事件之间的反事实依赖上述提到了单个命题之间的反事实依赖,接着可以令C,C……是一个可能的命题族,且没有两个命题是可以共存的(这里的共存可以简单理解为不能同时出现),令E,E……是有同样大小的另一个这样的命题族。
如果在两个族中对应命题之间的所有反事实:C*→E,C*→E……为真,那么我们就可以说E’s反事实依赖于C’s用日常语言表达就是:是否E或者E或者……反事实依赖于是否C或者C或者……举个简单的例子,令R,R……确切说明了某个气压计在某个时间的可替代的读取的命题,令P,P……確切说明了所对应的周边空气的气压如果气压计可以正确度量周边的气压,那么R’s必然反事实依赖于P’s,也就是我们气压计上的读数是反事实依赖于所对应的周边的气压在这个例子中没有两个命题是可以共存的,可以理解为气压计上是不可能同时出现两个不同的读数在给出命题族之间的反事实依赖之后就能给出对应事件族之间的因果依赖但目前讨论的都是命题之间的反事实依赖,而不是事件之间的反事实依赖,所以现在需要建立起命题与事件之间的联系刘易斯认为事件和命题之间是可以匹配的对任意可能的事件e对应着的命题O(e),这个命题只在所有e发生的世界中成立O(e)表示的就是e发生的命题如果没有两个事件在确切的同一个世界中发生——即,如果不同的事件之间没有绝对必然的联系——我们可以说这个事件和命题之间的对应是一一对应的),也就是事件之间的反事实依赖就是对应命题之间的反事实依赖。
并且在刚刚所解释之上,一个族C,C……反事实依赖于一个族E,E……,我们通常也会承认它们是一种因果依赖也就是事件之间的因果依赖可以简单分析为反事实依赖所以令c,c……和e,e……是不同的可能事件,且c’s中的任意两个事件和e’s中的任意两个事件都是不可共存的那么我们说事件族e,e……因果依赖于事件族c,c&&踼樝O(e),O(e)……反事实依赖于命题族O(c),O(c)……(三)因果链及因果的定义令c和e是不同且可能的两个特定事件那么e因果依赖于c当且仅当O(e)、!O(e)反事实依赖于O(c)、!O(c),即如下两个反事实条件成立:(1)O(c)*→O(e);(2)!O(c)*→!O(e)e发生与否依赖于c发生与否,所以因果依赖是否成立是由上面两个反事实的真值决定的因此有两种情况:1)如果c和e并没有实际发生——反事实!O(c)*→!O(e)自动为真,因为它的前后件都是真的所以定义就可以改为e因果依赖于c当且仅当O(c)*→O(e)为真2)如果c和e是实际的事件——反事实O(c)*→O(e)自动为真,所以定义就可以改为e因果依赖于c当且仅当!O(c)*→!O(e)为真因此,事件之间的因果依赖取决于其反事实依赖是否成立。
举个例子,在现实世界中张三跳窗户摔断了腿,如果要确定“张三摔断了腿”是否因果地依赖于“张三跳窗户”,则要看反事实条件“如果张三不跳窗户,那么他就不会摔断腿”是否为真刘易斯认为现实事件之间的因果依赖蕴含着因果,但是反之并不成立因为因果必须是传递的,但是因果依赖也许不是传递的,所以可能没有因果依赖的因果我们令c,d,e是满足如下条件的三个实际事件:c不发生d将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