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职务准则第一条 基本原则(一) 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职业道德二) 员工一切职务行为,都必要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动机三) 因违背职业道德,给公司导致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补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四) 在员工招聘或任用上,公司倡导任人唯贤,若有亲属或朋友面试,面试主管人员应尽量回避,为人才提供一种公平竞争环境第二条 经营活动(一) 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畴,开展经营活动特别禁止超越业务范畴和职权从事投资业务员工除本职寻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刊登意见、消息;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第三条 兼职(一) 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工作二) 禁止下列情形兼职:1. 在公司内从事外部兼职工作,或者运用工作时间和公司其她资源从事所兼任工作;2. 兼职于公司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3. 所兼任工作构成对本部门商业竞争;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5. 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第四条 个人投资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前提下,从事合法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个人投资:(一) 投资于公司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二)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三)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两项投资行为第五条 利益(一) 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二) 只有在对方馈赠礼物价值较小(按公认原则),接受后不会影响对的解决与对方业务关系,而回绝会被视为失礼状况下,才可以在公开场合下接受三)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交往中,应坚持合法、合法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他不道德手段获得利益未经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也不得在有也许存在利益冲突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四) 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她人谋取利益第六条 佣金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予以佣金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以贪污论第七条 交际应酬(一) 公司对外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原则,不得铺张挥霍禁止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二) 公司内部接待工作,倡导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高原则宴请及娱乐活动三)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联系过程中,对超过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
涉及:1. 过于频繁或奢华宴请及娱乐活动;2. 设有彩头牌局或其他具备赌博性质活动;3. 邀请方目明显是为了从我方获得不恰当利益活动第八条 保密 需要更多管理制度,请到(一)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二) 绝密指与公司生存、发展、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事项,重要涉及:(1)公司成本、利润率、投资状况、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资料,图纸等直接关系公司权益重要文献、资料等2)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营销方略、商务谈判有关资料、正式合同和合同文书3)公司其她重要决策和文献三)机密指与公司生存、发展、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事项,重要涉及:(1)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记录报表2) 公司重要会议记录3)未拟定公司重要人事调节及安排状况4)公司经营状况等四)秘密指与公司生存、发展、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事项,重要涉及:(1)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合同2)员工工资收入3)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各类信息等第九条 公司保密制度1. 建立健全文献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2. 凡需保密文献、资料,必要在左上角注明保密及级别。
3. 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文献资料报废解决,必要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解决4. 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各种文献、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储入文献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合5.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任何保密资料6. 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第十条 公司保密办法1. 加强员工思想教诲,增强保密观念1) 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献、制作记录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2) 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诲,增强保密观念3) 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原则,做到:不该说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畴文献、资料、电脑复印软件)2. 严肃保密纪律3. 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获得明显成绩;发现她人泄密,及时采用补救办法,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行为及时检举投诉,按照关于规定予以奖励4. 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导致泄密事件,依照关于法规及公司奖惩规定,予以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行为自我判断与征询(一) 员工不能清晰判断自己行为与否违背本准则时,可按如下办法解决:1. 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存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判断原则;2. 向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征询二) 接受征询部门应予以及时、明确指引并为当事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