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节 概 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实行分类征收 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的税率并用 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通常采用累进税率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这两种形式的税率运用于个人所得税制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 (四)计算简便 用应税所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剩下的部分作为所得额,乘以规定的税率 (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税方法 课源制,支付单位来代扣代缴税款;申报制,有一些个人所得的项目要自行申报纳税第二节 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国际上常用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一、居民纳税人(一)住所标准――习惯性住所我国税法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二)居住时间标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解释】我国通常指的是住满一个纳税年度为标准,也就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l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解释】临时离境不扣减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解释】个人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就可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二、非居民纳税人 (一)判定标准及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范围 (二)对无住所的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 【解释】居住时间5年以上,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仅就其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例:新加坡籍S女士被派到中国工作,2008年6月该外籍人士来自中国境外的所得折合人民币25 000元,其中中国境内公司负担10 000元;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也为25 000元人民币,其中美国的派遣公司负担10 000元。
同时,他在美国还获得1000美元的租金收入(假设汇率为1美元=7元人民币)若S女士在中国停留时间不超过90/183天,应就哪些所得纳税?若S女士在中国停留时间超过90/183天但不满1年,应就哪些所得纳税?若S女士在中国停留时间满1年但不满5年,应就哪些所得纳税?若S女士在中国停留时间满5年(第六年住满1年),应就哪些所得纳税?【答案及解析】1.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内公司负担的部分:15 000元 2.全部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25 000元3.全部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加境外来源、境内公司负担的部分:25 000+10 000=35 000(元)4.全部境内外的所得:25 000+25 000+7×1 000=57 000(元) (三)对无住所个人居住时间规定 1.判定纳税义务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算头又算尾,头尾各一天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确认居民非居民的居住时间或者无住所外籍人四种类型)2.对个人入、离境当日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算头又算尾,头尾各半天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其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计算境内所得应纳税额时使用)例:琼斯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08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琼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 )天2009年)A.282 B.283 C.284 D.285【答案】B【解析】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12月20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25.5+30+31+24+31+31+30+31+30+19.5=283(天)或者是倒算的方法,一月、二月、三月、六月、十二月不在华的工作天数分别是31天、29天、5.5天,6天、11.5天,不在华工作总共是83天,所以在华工作的天数就是366-83=283(天)三、所得来源的确定所得的来源地与所得的支付地不是同一个概念两者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的所得有(选择题):(一)在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或经济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二)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而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三)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得四)个人出租的财产,被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 (五)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以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而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六)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各种特许权利而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在中国境内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取得的名次的奖金所得;参加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有奖活动而取得的中奖所得;购买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发行的彩票取得的中彩所得了解)(九)在中国境内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稿酬所得 第三节 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共11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 注意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注意:1、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有雇佣关系 2、征免界限哪些征税,哪些免税不征税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出租车问题: A.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承租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取得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B.个体出租车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C.个人出租车挂靠单位,并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4、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解释】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劳动分红,是劳动性所得;股份分红,是资本利得性所得,前者属于工资薪金,后者属于股息利息红利所得解释】由于企业劳动分红时,职工并未取得股权,所以该劳动分红应当确认为工资、薪金所得职工持股后分红,才能确认为利息、股息所得5.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金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非雇员,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 例:下列个人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的有( ) A.公司职工购买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B.集体所有制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于分配获得的股息 C.内部退养的个人从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收入 D.职工从本单位取得的子女托儿补助 E.职工出书获得的稿酬【答案】AC 中国公民宋某是一家公司的营销主管,2010年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000元。
当月参加公司组织的国外旅游,免交旅游费15000元,另外还取得3000元的福利卡一张宋某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975 B.3025 C.3625 D.3775『答案解析』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15000+3000-2000)×20%-375=3625(元)【提示】假设该业务发生在2012年2月份,则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15000+3000-3500)×25%-1005=3620(元)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按该税目计算征税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个体工商户纳税3.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不征收个税,不属于原农牧业税征收范围的,征收,同时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1.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还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2.承包承租后,工商登记改为个体工商户,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承包承租后,不改变企业的性质,按分配方式分为两种: ①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②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四、劳务报酬所得 1.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2.董事费收入: (1)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外部董事) (2)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按工资薪金征税(与个人工资合并)内部董事)3.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有( )A.个人书画展卖取得的报酬 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E.个人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答案】AD例:下列个人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外部董事的董事费收入 B.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