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军队文职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核心内容:军队文职人员福利待遇怎么样?军队文职人员工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细致信息 军队文职人员网上报名即将拉开帷幕,就让我们看看军队文职人员的概括待遇如何,这样在选择职位时才能更加切实到位 一、军队文职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文职人员工资由根本工资、绩效工资、军队服务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组成,概括标准和发放手段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根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专业技术岗位和非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分别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统一标准,按月发给对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文职人员,下一年度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绩效工资,包括根基性绩效工资和赏赐性绩效工资根基性绩效工资,执行聘用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标准,按月发给赏赐性绩效工资,按照文职人员当年12月根本工资额确定标准,根据文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给,其中,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按照标准发给;年度考核结果为根本称职的,按照标准的80%发给;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发给。
(三)军队服务津贴,标准按照本人根本工资的15%确定,按月发给 (四)其他津贴补贴,包括繁重渺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和特殊付出津贴,其中,繁重渺远地区津贴,按照文职人员工作所在地区的类别,执行国家相应标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发给在军队规定的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工作的文职人员,标准按照现役军官(文职干部)有关标准执行;特殊付出津贴,发给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付出的文职人员,标准不超过享受该津贴的文职人员本人当年年度工资总额,发放范围和津贴标准由聘用单位于年底提出方案,逐级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审批后,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给 二、军队文职人员住房问题 文职人员的住房,由文职人员通过市场添置或者租住的方式解决 聘用单位可以向住房确有困难的文职人员出租集体宿舍或者个人宿舍聘用单位向文职人员出租宿舍,应当与文职人员签订租房协议;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应当实时收回出租的宿舍 租住聘用单位宿舍的文职人员,应当按照聘用单位的规定缴纳房租和水、电、气、暖等费用 三、军队文职人员的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 文职人员的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由聘用单位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同岗人员相应标准,按月随本人工资发给,所需经费从总部核拨的相应工程经费定额中支出。
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由文职人员本人和聘用单位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缴存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按照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缴存基数构成和文职人员本人工资中对应工程的上一年度月平均水平确定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应当由文职人员本人缴存的片面,由聘用单位按月从文职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由聘用单位缴存的片面,从总部核拨的相应工程经费定额中支出,按月缴存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手续、支取手段和贷款管理等,按照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文职人员社会保险 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确立聘用关系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文职人员工作所在地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照当地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险手段,实时为文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五、文职人员用车及因公出差补贴 文职人员工作用车和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十级职员、九级职员、八级职员、七级职员岗位的,参照军队专业技术十级以下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六级职员、五级职员岗位的,参照军队专业技术九级、八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七级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四级职员、三级职员岗位的,参照军队专业技术六级、五级、四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七级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正高级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和二级职员、一级职员岗位的,参照军队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文职人员的休假与探亲 文职人员的休假、探亲手段,参照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休假、探亲时间,根据其在聘用单位工作的时间和聘用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确定聘用单位执行作战和重大军事演习、处置突发事情任务时,文职人员应当中断休假、探亲国家发布鼓动令或者部队紧急战备需要召回时,正在休假、探亲的文职人员应当自动终止休假,立刻返回聘用单位 七、文职人员体检 聘用单位应当每年为文职人员安置一次健康体检,所需费用由聘用单位承受 八、文职人员子女入学 文职人员在子女入军队幼儿园、子女学校以及享受聘用单位自主供给的福利待遇方面,与本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等对待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