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二章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法律纠纷的基本类型及企业法律纠纷的基本类型及主要解决方式主要解决方式1 1经济纠纷经济纠纷指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与企业外部其他法指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与企业外部其他法人、公民、经济组织及社会团体等平等主体之人、公民、经济组织及社会团体等平等主体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间,因民事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主要涉及:主要涉及:①①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合同法律效力及财产损失赔偿、违约赔偿)合同法律效力及财产损失赔偿、违约赔偿);;②②财产权益纠纷财产权益纠纷(侵害财产权的损害赔偿、破产案件纠纷等)(侵害财产权的损害赔偿、破产案件纠纷等);;③③涉外经济纠纷(涉外经济纠纷(合同、财产权益纠纷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合同、财产权益纠纷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具有涉外因素)具有涉外因素)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2 2劳动纠纷劳动纠纷指企业(用人单位)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与其指企业(用人单位)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与其内部的劳动者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内部的劳动者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
争议主要涉及劳动力招收、管理和使用、辞退等方主要涉及劳动力招收、管理和使用、辞退等方面的纠纷,如:面的纠纷,如:①①劳动力配置(招工、调动、辞退);劳动力配置(招工、调动、辞退);②②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条件的合法性及提前通知义务履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条件的合法性及提前通知义务履行);③③劳动报酬(工资、奖金);劳动报酬(工资、奖金);④④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女工保护、职业病认定等);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女工保护、职业病认定等);⑤⑤劳动保险(工龄、离退休、工伤认定等);劳动保险(工龄、离退休、工伤认定等);⑥⑥处罚争议(处罚不公正、处罚过重等)处罚争议(处罚不公正、处罚过重等)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3 3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职务过程中,企业作为独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职务过程中,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因不服从具体的行政管理行为与立的经济组织因不服从具体的行政管理行为与特定执行机关之间发生的争议特定执行机关之间发生的争议主要涉及:主要涉及:①①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警告、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等)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等);;②②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查封、扣押、冻结等);;③③行政失职行为行政失职行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履行其职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履行其职责)、行、行政渎职行为政渎职行为(是否滥用权利,如拒颁发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是否滥用权利,如拒颁发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卫生许可证等)的争议及损害赔偿的争议及损害赔偿(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等等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4 4解决企业法律纠纷的主要方式解决企业法律纠纷的主要方式非法律程序解决方式:非法律程序解决方式:•协商协商•调解调解法律程序解决方式:法律程序解决方式:•仲裁仲裁•诉讼诉讼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非法律程序的解决方式特点:非法律程序的解决方式特点:•无须正式程序与步骤,可根据需要与可能随时无须正式程序与步骤,可根据需要与可能随时沟通与谈判;沟通与谈判;•解决纠纷的费用较少;解决纠纷的费用较少;•但有可能导致纠纷久拖不决;但有可能导致纠纷久拖不决;•所达成的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纠纷所达成的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纠纷最终能否得到解决存有不确定性。
最终能否得到解决存有不确定性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法律程序的解决方式特点:法律程序的解决方式特点:•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经过申请、受理、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经过申请、受理、审理、裁判等法定程序后,才能获得法律上的审理、裁判等法定程序后,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最后决定;有法定的仲裁和诉讼程序;最后决定;有法定的仲裁和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费用较高;解决纠纷的费用较高;•仲裁机构或法院会对纠纷作出明确的裁决或判仲裁机构或法院会对纠纷作出明确的裁决或判决,且这些决定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决,且这些决定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协商与调解协商与调解仲裁与诉讼仲裁与诉讼正式程序与步骤正式程序与步骤无无有有解决纠纷的费用解决纠纷的费用较低较低较高较高强制执行的法律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效力无无有有企业法律纠纷:非程序性解决企业法律纠纷:非程序性解决VS. 程序性程序性解决解决 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纠纷解决方式概述经济纠纷解决方式概述A A、、B B企业签订了企业签订了100100万元买卖合同,产生了经济万元买卖合同,产生了经济纠纷,请问有几种解决的途径?纠纷,请问有几种解决的途径?一、经济纠纷的概念:一、经济纠纷的概念: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争议。
它包括务的矛盾而引起的争议它包括平等主体之间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二、经济纠纷解决方式二、经济纠纷解决方式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一)仲裁(一)仲裁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行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行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否则,仲裁程序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况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在通常情况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就是快速、简便仲裁的最大特点就是快速、简便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二)行政复议(二)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认为行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政复议决定的活动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三)诉讼(三)诉讼一般而言,经济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所以,一般而言,经济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所以,经济诉讼是民事诉讼的组成部分经济诉讼是民事诉讼的组成部分民事诉讼主要解决民事诉讼主要解决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和其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他社会组织)之间有关财产权、人身权、知识有关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合同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纠纷,即所谓产权、合同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纠纷,即所谓的的““民告民民告民””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适用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适用仲裁仲裁或者或者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方式解决方式解决 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A A、、B B企业签订了企业签订了100100万元买卖合同,产生了经济万元买卖合同,产生了经济纠纷,请问有几种解决的途径?纠纷,请问有几种解决的途径?1. 1. 双方可自行协商,让第三方调解;双方可自行协商,让第三方调解;2. 2. 调解不成,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调解不成,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3. 3. 也可以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要遵循或裁也可以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要遵循或裁或诉原则。
或诉原则 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三节第三节 仲裁仲裁一、仲裁的内涵及特点:一、仲裁的内涵及特点: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由一定的机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或个人以第三者的身份居中作出具有约束力构或个人以第三者的身份居中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一种制度的裁决,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一种制度 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仲裁的特点:仲裁的特点:•自愿性: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自愿性: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专业性:专家仲裁、保密、独立专业性:专家仲裁、保密、独立•经济性:一裁终局制、费用少、保密经济性:一裁终局制、费用少、保密•灵活性:具体程序更加灵活、有弹性灵活性:具体程序更加灵活、有弹性•保密性: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保密性: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快捷性:一经裁决马上生效快捷性:一经裁决马上生效•独立性:独立于行政机构和其他机构,仲裁机独立性:独立于行政机构和其他机构,仲裁机构之间也无隶属关系构之间也无隶属关系例如:北京仲裁委员会例如:北京仲裁委员会 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二、仲裁的适用范围二、仲裁的适用范围1.1.属于属于《《仲裁法仲裁法》》调整的争议: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和和““其他财产纠纷其他财产纠纷””。
《《仲裁法仲裁法》》的第的第2 2条规定: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2.2.““不属于不属于””《《仲裁法仲裁法》》调整的争议:调整的争议:①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纠纷;②②行政争议;行政争议;③③劳动争议;劳动争议;④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单选:单选:根据根据《《仲裁法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申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申请仲裁的是( )请仲裁的是( )A.A.甲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甲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B.B.甲、乙两企业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甲、乙两企业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C.C.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D.D.甲、乙两对夫妇间的收养合同纠纷甲、乙两对夫妇间的收养合同纠纷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三、仲裁基本原则三、仲裁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协议仲裁)自愿原则(协议仲裁)•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不能达成仲裁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不能达成仲裁协议的,不能适用仲裁方式。
协议的,不能适用仲裁方式•仲裁的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仲裁的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P.2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解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解决纠纷的原则纠纷的原则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独立仲裁原则独立仲裁原则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一裁终局制: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员会不予受理分析:分析: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作出裁决后,甲公司不服,拟请仲裁仲裁庭作出裁决后,甲公司不服,拟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问:甲公司是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问:甲公司是否可以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否可以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四、仲裁协议四、仲裁协议1.1.仲裁协议的定义:仲裁协议的定义:•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将已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将已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共同意思表生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共同意思表达。
达•仲裁协议书面方式,口头无效仲裁协议书面方式,口头无效•包括合同订立中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包括合同订立中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示范条款:仲裁示范条款:““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2.2.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的内容(须同时具备)(须同时具备)::①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②仲裁事项(具体争议事项,也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纠纷仲裁事项(具体争议事项,也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纠纷的范围);的范围);③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当事人自主选定)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当事人自主选定)有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之一的,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无效::①①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②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议;③③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3.3.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的效力:①①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判断题:判断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解除合同关系,则合同中的仲甲公司与乙公司解除合同关系,则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随之失效裁条款也随之失效))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②②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第第2020条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法释[2006]7号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中对仲裁协议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效力提出异议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又后又以此为主张撤销仲以此为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经审查符合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经审查符合仲裁法第五十八条或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裁法第五十八条或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条、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③③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即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若当事人双方发生协即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若当事人双方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申请仲裁,而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申请仲裁,而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效的除外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法释[2006]7号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中未对仲裁协对仲裁协议的议的效力提出异议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不予支持……””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例如:例如:A A、、B B企业签订企业签订100100万元买卖合同,双方事先万元买卖合同,双方事先达成仲裁协议,但出现纠纷时,达成仲裁协议,但出现纠纷时,A A提起诉讼,法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此案院受理此案Ø如如B B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人民法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院应当驳回A A的起诉Ø如如B B首首次次开开庭庭前前未未向向法法院院提提交交仲仲裁裁协协议议,,B B视视为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申请申请(有仲裁协议或条款;有明确的当事人;具体的仲裁请求、(有仲裁协议或条款;有明确的当事人;具体的仲裁请求、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受理受理((5 5天内受理或不受理)天内受理或不受理)组成仲裁庭组成仲裁庭(三名或一名组成,各自选定、共同选定或仲裁委定)(三名或一名组成,各自选定、共同选定或仲裁委定)开庭开庭(以不公开为原则调查(以不公开为原则调查辩论辩论调解调解和解和解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裁决裁决(多数意见、首席仲裁员意见、少数的不同意见记入笔录)(多数意见、首席仲裁员意见、少数的不同意见记入笔录)法院对仲裁的支持法院对仲裁的支持监督监督1 1、财产保全、财产保全2 2、证据保全、证据保全3 3、对仲裁裁决的执行、对仲裁裁决的执行五、仲裁程序五、仲裁程序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流程仲裁流程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例例如如::A A、、B B企企业业签签订订100100万万元元买买卖卖合合同同,,出出现现争争议时若双方不能达成仲裁协议,只能提起诉讼。
议时若双方不能达成仲裁协议,只能提起诉讼如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时:如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时:1.1.当当事事人人对对仲仲裁裁协协议议的的效效力力有有异异议议的的,,一一方方请请求求仲仲裁裁委委员员会会作作出出决决定定,,另另一一方方请请求求人人民民法法院院作作出出裁裁定的,由定的,由““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裁定2. 2. 对对仲仲裁裁协协议议的的效效力力没没有有异异议议,,只只能能将将合合同同争争议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续下一页)(续下一页)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接上一页)(接上一页)作出仲裁后:作出仲裁后:1.1.如如当当事事人人不不服服,,就就同同一一纠纠纷纷再再申申请请仲仲裁裁或或向向人人民民法法院院起起诉诉的的,,人人民民法法院院或或者者仲仲裁裁委委员员会会不不予予受理2.2.如如果果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不不履履行行仲仲裁裁裁裁决决的的,,另另一一方方当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讨论讨论—经济仲裁经济仲裁甲公司与乙研究院签订了一份技术合同,约定甲公司与乙研究院签订了一份技术合同,约定双方联合开发研制一种营养口服液。
合同中的双方联合开发研制一种营养口服液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仲裁条款约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在履行合同中,双方发生了争议,乙提出在本在履行合同中,双方发生了争议,乙提出在本单位所在地单位所在地A市申请仲裁,甲不同意后经过双市申请仲裁,甲不同意后经过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约定将合同争议提方协商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约定将合同争议提交甲所在地的交甲所在地的B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讨论讨论——经济仲裁经济仲裁 1 1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事后,乙担心事后,乙担心B市仲裁委员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市仲裁委员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又转而向合同履行地的又转而向合同履行地的C市人民法院起诉,但未市人民法院起诉,但未向法院说明此前曾有两份仲裁协议向法院说明此前曾有两份仲裁协议法院受理了乙的起诉,并向甲送达了起诉的副法院受理了乙的起诉,并向甲送达了起诉的副本,甲参加诉讼并进行了答辩法院经审理后本,甲参加诉讼并进行了答辩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甲败诉甲立即上诉,理由是:甲、乙之判决甲败诉。
甲立即上诉,理由是:甲、乙之间事先有仲裁协议,法院不应受理此案,故法间事先有仲裁协议,法院不应受理此案,故法院的判决无效院的判决无效问:甲的理由能否成立?问:甲的理由能否成立?讨论讨论——经济仲裁经济仲裁 2 2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解析解析】】核心: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核心: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仲裁与诉讼的关系1.1.第一份仲裁协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因不具备仲裁协议的第一份仲裁协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因不具备仲裁协议的必要内容而必要内容而无效无效由于合同当事人没有指定具体的仲裁委员由于合同当事人没有指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该仲裁条款实际无法履行,因而无效会,该仲裁条款实际无法履行,因而无效2.2.第二份仲裁协议第二份仲裁协议有效有效甲、乙经过再度协商,共同选定甲、乙经过再度协商,共同选定B市市仲裁委员会作为仲裁机构,符合仲裁协议的必备内容,有法仲裁委员会作为仲裁机构,符合仲裁协议的必备内容,有法律效力3.3.乙向乙向C市人民法院起诉市人民法院起诉不合法不合法第二份仲裁协议有效,当事第二份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向人应当依照约定向B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C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如果知道甲、乙之间有第二份仲裁协议,将不会受理乙的起如果知道甲、乙之间有第二份仲裁协议,将不会受理乙的起诉讨论讨论——经济仲裁经济仲裁 3 3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4.C市人民法院审理甲、乙之间的合同争议有市人民法院审理甲、乙之间的合同争议有合法依据合法依据由于乙起诉时并没有向由于乙起诉时并没有向C市人民法院声明甲、乙之间有市人民法院声明甲、乙之间有仲裁协议,法院予以受理当起诉副本送达甲时,甲不仲裁协议,法院予以受理当起诉副本送达甲时,甲不仅没有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声明甲、乙之间有仲裁仅没有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声明甲、乙之间有仲裁协议,法院不应当受理),还出庭进行答辩,视为甲自协议,法院不应当受理),还出庭进行答辩,视为甲自动放弃了仲裁协议,动放弃了仲裁协议, C市人民法院有权依法进行审理并市人民法院有权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作出判决5.5.因此,甲如果在因此,甲如果在C市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法市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法院将不能受理此案,但当法院已经依法判决后再提出异院将不能受理此案,但当法院已经依法判决后再提出异议,异议不能成立。
议,异议不能成立讨论讨论——经济仲裁经济仲裁 4 4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四节第四节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的概念一、行政复议的概念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定的活动•处理的争议是行政争议,核心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处理的争议是行政争议,核心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适当;•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为;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为;•书面审查方式为主,必要时听证审理方式书面审查方式为主,必要时听证审理方式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二、行政复议的范围二、行政复议的范围1.1.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受理范围::P.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均可提起复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均可提起复议:①①对行政机关做出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对行政机关做出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处罚决定不服的。
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处罚决定不服的②②对行政机关做出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对行政机关做出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③③对行政机关做出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对行政机关做出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④④对行政机关做出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对行政机关做出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⑤⑤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⑥⑥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接上页)(接上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均可提起复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均可提起复议:⑦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履行其他义务的⑧⑧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⑨⑨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⑩⑩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k k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2.2.不得不得行政复议事项:行政复议事项:①①不服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的,依有关规定不服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的,依有关规定通过监督途径提出处理要求,主要是指针对不通过监督途径提出处理要求,主要是指针对不特定的人作出的具有普遍性的法规等特定的人作出的具有普遍性的法规等。
②②不服行政机关做出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不服行政机关做出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提出申诉③③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作出的调解或其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选择题:选择题:下列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是():下列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是():A 公安机关对李某的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李某的刑事拘留;B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仲裁决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仲裁决定;C 监查机关对某局长的停职检查监查机关对某局长的停职检查;D 审计机关对某企业违反财务纪律的审计结论审计机关对某企业违反财务纪律的审计结论.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答案答案】】ABC【【解析解析】】Ø审计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审计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ØA A选项是刑事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强制措施,不是具体行政选项是刑事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强制措施,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其次,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有二:其次,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有二:一是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一是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C C选项不可;选项不可;二是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节或其他处理,二是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节或其他处理,B B选项选项不可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三、行政复议的程序三、行政复议的程序 P.30申请申请(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口头申请或书面申请;(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口头申请或书面申请; 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管辖)受理受理决定决定((5 5日内受理、不受理;书面通知;日内受理、不受理;书面通知;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书面审查,必要时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书面审查,必要时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意见;自受理起三人意见;自受理起60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a)a)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b)b)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判断题(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判断题(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2008年年10月月 5日,某行政机关对日,某行政机关对A公司作出罚公司作出罚款的决定,并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款的决定,并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公司于10月月8日收到该信函日收到该信函A公司对行政机关的决定公司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可以在不服,可以在10月月5日起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答案答案】】错错【【解析解析】】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0月月8日)日)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选择题(行政复议管辖选择题(行政复议管辖1):):李某对甲市李某对甲市A区国家税务局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区国家税务局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不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受理李某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的规定,受理李某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A. A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 B. 甲市国家税务局甲市国家税务局 C. A区国家税务局区国家税务局 D. 甲市人民政府甲市人民政府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答案答案 1】】B【【解析解析】】Ø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选择题(行政复议管辖选择题(行政复议管辖3))根据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机关是()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机关是() A. 国务院国务院 B. 国务相关部门国务相关部门 C. 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 D.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答案答案 3】】C【【解析解析】】Ø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关于行政复议管辖(关于行政复议管辖(2))的解释(的解释(P.30):):““但对省、自但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例如:江苏省政府在昆山(县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的开例如:江苏省政府在昆山(县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的开发区管委会,管委会对江苏省政府负责,隶属昆山市对发区管委会,管委会对江苏省政府负责,隶属昆山市对于昆山市政府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行政行为不于昆山市政府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直接向开发区管委会复议服,可以直接向开发区管委会复议国家级开发区新定位:政府派出国家级开发区新定位:政府派出 【【记者看到,征求意见稿记者看到,征求意见稿““总则总则””中规定:中规定:““国家对国家级开发区实行国家对国家级开发区实行特别经济政策和管理体制,赋予其相应的管理体制创新试验权特别经济政策和管理体制,赋予其相应的管理体制创新试验权在在具体的管理体制与职能上,征求意见稿写道:具体的管理体制与职能上,征求意见稿写道:““国家级开发区实行管国家级开发区实行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体制。
管委会作为所在省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理委员会的管理体制管委会作为所在省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代表所在省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级开发区实施统一管理机关,代表所在省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级开发区实施统一管理””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案例案例—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人:立新区新华有限公司申请人:立新区新华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立新区地方税务局被申请人:立新区地方税务局 2000年年10月月12日立新区地方税务局收到一封群日立新区地方税务局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举报新华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众举报信,举报新华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按法律规定开具发票,偷逃了国家税收被申请按法律规定开具发票,偷逃了国家税收被申请人接到举报后,决定给予申请人处以人接到举报后,决定给予申请人处以10000元罚元罚款申请人不服,向立新区地方税务局的上一级款申请人不服,向立新区地方税务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某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行政机关某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符合复议条件,某市地方税务局受理了复议申请符合复议条件,某市地方税务局受理了复议申请 案例案例----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1 1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申请人称:他们没有违反规定开具发票,每一宗申请人称:他们没有违反规定开具发票,每一宗收入都按照法律规定开票,是其他人嫉妒他们公收入都按照法律规定开票,是其他人嫉妒他们公司的业绩,才编造谎言企图压垮他们公司。
司的业绩,才编造谎言企图压垮他们公司 行政复议机构受理复议后,按照行政复议机构受理复议后,按照《《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复议条例》》第第38条规定,在受理后第条规定,在受理后第5天将申请人的复议天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书送达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立即组织调查申请书送达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立即组织调查并收集证据,发现申请人的确违反规定开具发票,并收集证据,发现申请人的确违反规定开具发票,不仅开收据,而且就是发票也大头小尾被申请不仅开收据,而且就是发票也大头小尾被申请人广泛寻访有关人员,收集证人证言,以大量的人广泛寻访有关人员,收集证人证言,以大量的证据坚持自己的处罚决定证据坚持自己的处罚决定 案例案例----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2 2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处理处理]::行政复议机构经审查,申请人确有违反法律规行政复议机构经审查,申请人确有违反法律规定开具发票且证据确凿,被申请人的处罚适用定开具发票且证据确凿,被申请人的处罚适用法律适当,但由于被申请人在调查过程中程序法律适当,但由于被申请人在调查过程中程序违法,行政复议机构作出复议决定如下:撤消违法,行政复议机构作出复议决定如下:撤消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案例案例----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3 3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为什么被申请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申请人有违为什么被申请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申请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事实,依此证据证明申请人理应反法律规定的事实,依此证据证明申请人理应依法给予申请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可行政复议依法给予申请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可行政复议机构还是决定撤消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呢?机构还是决定撤消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呢? 问题的关键在于被申请人在整个税务检查中违问题的关键在于被申请人在整个税务检查中违反法律程序反法律程序 案例案例----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4 4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一定要一定要调查清楚事实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调查清楚事实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第30条条规定:规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
"《《行政处行政处罚法罚法》》第第31条规定: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此外,此外,《《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第36条规定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可见,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首先要调查集有关证据可见,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首先要调查清楚事实,只有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清楚事实,只有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案中,新华有限公司虽然有违反规定开具发票的事实,但立本案中,新华有限公司虽然有违反规定开具发票的事实,但立新区地方税务局仅凭一封群众举报,新区地方税务局仅凭一封群众举报,没有全面、客观、公正地没有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和收集证据,就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处罚,显然违反了调查和收集证据,就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处罚,显然违反了《《行行政处罚法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理应撤消处罚决定。
的有关规定,理应撤消处罚决定 案例案例----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5 5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第第23条规定: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第第24条规定:条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被申请被申请人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人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是因为被申请人作为负有国家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料,是因为被申请人作为负有国家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的今天,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自在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的今天,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其所作出的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己的职权,其所作出的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特别是在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律的规定,特别是在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罚款等,必须有充分的证据、相应的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罚款等,必须有充分的证据、相应的法律依据,否则即为违法行政或者不当行政,必须受到追法律依据,否则即为违法行政或者不当行政,必须受到追究。
究案例案例----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6 6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这就是说,被申请人即行政机关必须先有证据,然后才可这就是说,被申请人即行政机关必须先有证据,然后才可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不能先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不能先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后再收集证据来证明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因此,后再收集证据来证明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经受理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经受理以后,如果被申请人自行来收集证据的,有权予以拒绝后,如果被申请人自行来收集证据的,有权予以拒绝本案中,立新区地方税务局在新华有限公司提起复议申请本案中,立新区地方税务局在新华有限公司提起复议申请后才收集证据,虽然所收集的证据足以证明新华有限公司后才收集证据,虽然所收集的证据足以证明新华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并可据此对申请人作出行政罚款决定,但因的违法行为,并可据此对申请人作出行政罚款决定,但因立新区税务局所收集的证据程序不合法,因而是一种没有立新区税务局所收集的证据程序不合法,因而是一种没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从而导致立新区地方税务局的处理决定法律效力的证据,从而导致立新区地方税务局的处理决定被撤消。
被撤消案例案例----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7 7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五节第五节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诉讼的含义一、诉讼的含义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诉讼的活动决诉讼的活动在程序上,经济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所以,在程序上,经济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所以,经济诉讼是民事诉讼的组成部分经济诉讼是民事诉讼的组成部分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回避制度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度•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允许上诉至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允许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为生效的判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为生效的判决相关链接相关链接】】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接上页)(接上页)以下案件一审终审:以下案件一审终审:①①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为最终判决,当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为最终判决,当事人不得上诉;事人不得上诉;②②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但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可以上诉);审(但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可以上诉);③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④④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⑤⑤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三、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三、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1.1.适用于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五类案件:的五类案件:(1)(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权纠纷等案件;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于抚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于《《仲裁法仲裁法》》。
(2)(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劳动争议不适用于劳动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法仲裁法》》 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接上页)(接上页)适用于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五类案件:的五类案件:(3)(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案件民失踪、死亡等非诉案件; ;(4)(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项无效的案件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2.2.法院法院不受理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项提起的诉讼:(1)(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免等决定;(4)(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四、民事诉讼管辖四、民事诉讼管辖1.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指上下级法院在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指上下级法院在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一般按案件影响大小、繁简程度和诉讼权限一般按案件影响大小、繁简程度和诉讼标的金额大小来确定管辖级别:标的金额大小来确定管辖级别:我国的人民法院有几级?我国的人民法院有几级?•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2.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指同级人民法院间在各自辖区受理第一审民事指同级人民法院间在各自辖区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等专属管辖等①①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Ø采用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通常由的原则,即通常由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经常居住地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管辖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②②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a)a)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或者或者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法院管辖b)b)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或者或者保险标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管辖c)c)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票据支付地或者或者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法院管辖d)d)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运输始发地、、目的地目的地或者或者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法院法院管辖 管辖 e)e)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法院管辖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②②(接上页)特殊地域管辖:(接上页)特殊地域管辖:f)f)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讼,由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地或者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最先降落地或者或者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法院管辖g)g)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加害船舶被扣留地被扣留地或者或者被告住所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地法院管辖h)h)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救助地或者或者被救助船舶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法院管辖i)i)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共同海损理算地理算地或者或者航程终止地航程终止地的法院管辖的法院管辖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③③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必须由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的管辖专属管辖的案件主要也不得协议变更的管辖专属管辖的案件主要有三类:有三类:a)a)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法法院管辖;院管辖;b)b)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港口所在地在地法院管辖;法院管辖;c)c)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时住所地或者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管辖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④④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管辖的确定(共同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管辖的确定(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管辖和选择管辖):Ø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选择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选择管辖);Ø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先立案的法院管辖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选择题选择题 1::甲、乙在甲、乙在X X地签订合同,将甲在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 Y地的一栋房产出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 Y地人民法院地人民法院起诉Y Y地人民法院于地人民法院于3 3月月5 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人民法院于3 3月月8 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 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
A. A. 甲住所地人民法院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 B. 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 XC. X地人民法院地人民法院 D. YD. Y地人民法院地人民法院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答案答案 1】】D【【解析解析】】1.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乙住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乙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Y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2.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Y地)管辖地)管辖 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多选题多选题 2::上海的甲公司和北京的乙公司于上海的甲公司和北京的乙公司于2006年年6月月1日日在天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在天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06年年12月月1日日在大连交货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在大连交货付款。
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提起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A. 上海上海 B. 北京北京 C. 天津天津 D. 大连大连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答案答案】】BD【【解析解析】】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北京)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北京)或者履行合同地(大连)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履行合同地(大连)的人民法院管辖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五、民事诉讼时效五、民事诉讼时效1.1.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归于消灭的制度法律规定其胜诉权归于消灭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胜诉权,,即丧失依胜诉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即丧失依胜诉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2.2.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如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如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年::①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以上所讲的诉讼时效期间,均从以上所讲的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权利人知道或或者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年的,法院不予保护20年:绝对时效期间年:绝对时效期间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选择题:选择题:甲于甲于2007年年3月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月22日,该包裹被盗日,该包裹被盗。
3月月27日,甲取包裹时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期间届满日是 (()A. 2009年年3月月27日日B. 2009年年3月月22日日C. 2008年年3月月27日日D. 2008年年3月月22日日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3.3.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仍然有效,讼时效,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继续计算诉讼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时效期间据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规定,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最后6个月内个月内发生上述事由的,才能中止诉讼发生上述事由的,才能中止诉讼时效例如:非典时期诉讼时效的中止例如:非典时期诉讼时效的中止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讨论讨论—非典时期诉讼时效的中止非典时期诉讼时效的中止2003年年4月月3日日,到北京出差的张某回家即被强,到北京出差的张某回家即被强制隔离。
直至制隔离直至4月月18日日,经医学观察未发病、被,经医学观察未发病、被排除感染可能,张某才重获行动自由而张某排除感染可能,张某才重获行动自由而张某手上有一张李某向张某借款人民币手上有一张李某向张某借款人民币5000元的借元的借条,载明还款日期为条,载明还款日期为2001年年4月月13日日张某应当在二年的诉讼时效前,即当在二年的诉讼时效前,即2003年年4月月13日前日前向法院起诉,但张某出院时已超过诉讼时效近向法院起诉,但张某出院时已超过诉讼时效近一星期了一星期了问:张某的起诉是否受法律保护?问:张某的起诉是否受法律保护? 若张某的起若张某的起诉仍然受到法律保护,其向李某主张权利的诉诉仍然受到法律保护,其向李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应如何计算?讼时效应如何计算?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解析解析】】: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由于张某被强制隔离观察,已构成其不能行使由于张某被强制隔离观察,已构成其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故其债权的时效在请求权的障碍,故其债权的时效在4月月3日已中日已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即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即4月月18日开始日开始继续计算,到继续计算,到4月月28日才超过二年诉讼时效。
因日才超过二年诉讼时效因此张某只要能提供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证据,此张某只要能提供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证据,在在4月月28日前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未超过诉讼时效,日前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未超过诉讼时效,受法律保护受法律保护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3.3.诉讼时效的中止(继续)诉讼时效的中止(继续)““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最后6个月前个月前发生上述法发生上述法定事由,到定事由,到最后最后6个月开始时个月开始时法定事由已经消法定事由已经消失的,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但如果该法失的,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但如果该法定事由到定事由到最后最后6个月开始时仍然继续存在个月开始时仍然继续存在,则,则应自最后应自最后6个月开始时中止诉讼时效,直到该个月开始时中止诉讼时效,直到该障碍消除障碍消除例如:见下页案例选择题例如:见下页案例选择题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选择题选择题 1::2001年年5月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意志未向甲主张权利忙于事务意志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年8月,乙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
根天根据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A. 自自2001年年5月月5日至日至2002年年5月月5日日B. 自自2001年年5月月5日至日至2002年年5月月25日日C.自自2001年年5月月5日至日至2003年年5月月5日日D.自自2001年年5月月5日至日至2003年年5月月25日日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答案答案 1】】A【【解析解析】】1.1.拒付租金,适用于拒付租金,适用于1年得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年得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1年年5月月5日日—2002年年5月月5日);日);2.2.只有在诉讼有效期间的只有在诉讼有效期间的““最后最后6个月内个月内””((2001年年11月月5日日—2002年年5月月5日)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日)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出差遇险),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他障碍(出差遇险),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如果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如果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至最后6个月开始时不可抗力已消失,则不能中个月开始时不可抗力已消失,则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因此,乙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乙2001年年8月出差遇月出差遇险耽误的险耽误的20天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天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选择题选择题 2::2007年年1月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7年年6月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 自自2007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08年年1月月1日日B. 自自2007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08年年1月月10日日C.自自2007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09年年1月月1日日D.自自2007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09年年1月月10日日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答案答案 2】】B【【解析解析】】1.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7年年1月月1日日—2008年年1月月1日);日);2.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个月前(7月月1日前)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只有进入行只有进入7月月1日后的日后的1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4.4.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下列事由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下列事由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权利人提起诉讼;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案例:案例:2008年年1月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的贷款到期,日,甲公司向乙银行的贷款到期,甲公司拒绝还本付息,乙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甲公司拒绝还本付息,乙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时效期间为时效期间为2008年年1月月1日日—2010年年1月月1日乙银行于乙银行于2008年年4月月1日向甲公司发出律师函,日向甲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甲公司还本付息。
要求甲公司还本付息在本案中,乙银行要求还本付息的律师函引起在本案中,乙银行要求还本付息的律师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新的诉讼时效期间为:,新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008年年4月月1日日—2010年年4月月1日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判断题:判断题: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1年零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甲公司提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5.5.诉讼时效的延长诉讼时效的延长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根据特殊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根据特殊情况而予以延长情况而予以延长特殊情况是指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特殊情况是指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具体由人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具体由人民法院判定。
民法院判定 (诉讼时效不可由当事人约定延长)(诉讼时效不可由当事人约定延长)这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一种自由裁量权这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一种自由裁量权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六、民事诉讼证据六、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其种类有:其种类有:•书证书证•物证物证•视听资料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勘验笔录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七、民事诉讼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七、民事诉讼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1.1.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接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的名义进行诉讼,并接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害关系人同时符合以下要求的主体可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同时符合以下要求的主体可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①①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者应诉,实施诉讼行为;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者应诉,实施诉讼行为;②②向法院请求解决争议,保护民事权益;向法院请求解决争议,保护民事权益;③③接受法院裁判的约束。
接受法院裁判的约束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2.2.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当事人 P.38根据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和享有根据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和享有的诉讼权利、承担的诉讼义务不同,可分为:的诉讼权利、承担的诉讼义务不同,可分为:①①原告原告②②被告被告③③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④④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⑤⑤第三人第三人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3.3.民事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代当事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代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下特征:a)a)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具有诉讼行为能力b)b)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且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且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利益进行诉讼活动c)c)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d)d)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e)e)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八、民事诉讼程序八、民事诉讼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定义: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定义: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 .它是民事它是民事诉讼的基础程序诉讼的基础程序, ,是审判程序中最完整、最系统的程序,具有广泛是审判程序中最完整、最系统的程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的适用性 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 起诉的条件: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的方式和内容:起诉的方式和内容:1 1、书面起诉、书面起诉 2 2、口头起、口头起诉诉一、起诉一、起诉二、对起诉的审查二、对起诉的审查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续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 7日内立案日内立案, ,并通知当事人经过审查,并通知当事人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 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受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理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院提起上诉 送达起诉状副本(送达起诉状副本(5 5日)和提出答辩状日)和提出答辩状 ( 10( 10日日) ) 直接交换证据直接交换证据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和合议庭组成人员 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认真审核诉讼材料 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追加当事人追加当事人 三、受理三、受理 四、审理前的各项准备四、审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工作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续续)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布公告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布公告 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宣读鉴定结论宣读鉴定结论 宣读勘验笔录宣读勘验笔录 六、法庭调查六、法庭调查五、开庭审理前的准备五、开庭审理前的准备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续续)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互相辩论互相辩论 最后陈述最后陈述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 合议庭评议合议庭评议 宣判宣判 告知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告知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院七、法庭辩论七、法庭辩论八、评议宣判八、评议宣判九、案件审结期限九、案件审结期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 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 6个月如果个月如果在延长的在延长的6 6个月内仍不能审结个月内仍不能审结, ,还需要延长的还需要延长的, ,报请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1 1、提起上诉的条件、提起上诉的条件2 2、上诉的形式要件、上诉的形式要件((1 1)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2 2)上诉期间不服)上诉期间不服裁定裁定的上诉期为的上诉期为1010天,不服天,不服判决判决的上诉期为的上诉期为1515天上诉期间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送达之次日起算诉讼参加天上诉期间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送达之次日起算诉讼参加人各自接收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人各自接收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3 3)上诉状上诉的理由及请示是上诉状的主要内容上诉的理)上诉状上诉的理由及请示是上诉状的主要内容上诉的理由是上诉人向上诉法院对第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由是上诉人向上诉法院对第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的意义的全面陈述的意义的全面陈述应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如果超过上诉期限的,原审应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如果超过上诉期限的,原审法院可以直接以裁定驳回上诉当事人直接向二审法院可以直接以裁定驳回上诉当事人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状的,二审法院应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提出上诉状的,二审法院应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
法院二、上诉的提起二、上诉的提起一、提起上诉的条件一、提起上诉的条件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判决或裁定,可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可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经该上一级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后,诉讼便告终结起上诉,经该上一级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后,诉讼便告终结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续续)二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在二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在5 5日内将上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交被上诉人,并注明在法定期诉状副本送交被上诉人,并注明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答辩间内提出答辩撤回上诉只能在宣告判决以前二审法院撤回上诉只能在宣告判决以前二审法院对上诉人撤回上诉的请求要加以审查对上诉人撤回上诉的请求要加以审查三、上诉的受理三、上诉的受理四、上诉的撤回四、上诉的撤回五、上诉的裁判五、上诉的裁判二审程序中需要对上诉人的请求所涉及的事实与法律二审程序中需要对上诉人的请求所涉及的事实与法律问题作出判定,亦即判定有关事实是否清楚,相应的问题作出判定,亦即判定有关事实是否清楚,相应的证据是否充分,同时,所适用的法律根据是否恰当证据是否充分,同时,所适用的法律根据是否恰当。
另一方面,也要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以及审判行为作出另一方面,也要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以及审判行为作出评价和处理评价和处理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仲裁与诉讼的比较仲裁与诉讼的比较仲裁仲裁诉讼诉讼受理机关受理机关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无隶属关系,与行相互之间无隶属关系,与行政机关之间也无隶属关系政机关之间也无隶属关系法院法院四级设置,有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四级设置,有上、下级的隶属关系申请(起申请(起诉)条件诉)条件1 1、有仲裁协议;、有仲裁协议;2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所依、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据的事实、理由;3 3、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围;1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2 2、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被告;3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 4、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注意注意】】当事人必须没有仲裁协议当事人必须没有仲裁协议程序程序一裁终局一裁终局两审终审两审终审【【注意注意】】再审是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再审是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仍不服的,可在两年内申请再审,但不定仍不服的,可在两年内申请再审,但不影响执行。
影响执行法律文书法律文书的生效的生效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一审判决:上诉期限届满之日一审判决:上诉期限届满之日二审判决:作出之日二审判决:作出之日执行程序执行程序向法院申请执行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适用执行程序由法院适用执行程序二者关系二者关系或裁或审;两种方式互相排斥,不能并用或裁或审;两种方式互相排斥,不能并用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判决判决裁定裁定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依法定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依法定程序审理后对案件的程序审理后对案件的““实体问实体问题题””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的““结论性结论性””判定判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有关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诉讼程序的事项作的事项作出的判定出的判定解决实体问题,对争议解决实体问题,对争议/请求作请求作出的结论出的结论解决诉讼的程序事项解决诉讼的程序事项在案件终结时作出,一个案件在案件终结时作出,一个案件一个判决一个判决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多个裁定案件可能多个裁定只能以书面形式只能以书面形式书面或口头形式书面或口头形式除除““人民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人民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管裁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管辖异议作出的裁定;驳回起诉辖异议作出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的裁定””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外,其他裁定一律不能上诉能上诉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经济法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感谢你的支持,我们会努力做得更好!感谢你的支持,我们会努力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