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无合法来源;泰迪熊;被诉侵权销售工作总结销售无合法来源 泰迪熊 被诉侵权侵权熊被诉来源合法销售——惟一授权经销商期待法律更加完善 阅读提示 北京依蝶服装贸易有限公司是“泰迪熊”在国内的惟一授权经销商,被告网站无合法来源销售“泰迪熊”,被依蝶公司诉至法院法院虽然判决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并承担相应责任,但依蝶公司认为,该案中暴露出的对惟一授权经销商保护力度不够强的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 作为“泰迪熊”中国大陆地区惟一合法经销商,北京依蝶服装贸易有限公司虽然在一起不正当竞争案中赢了官司,但是他们却“不满足”,提出了希望法律能够对惟一合法经销商加强保护的更高期待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北京依蝶服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蝶公司)诉被告北京飞彩海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彩海河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判决认定被告在网站虚假宣传并销售无合法来源的泰迪熊玩具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对原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 原告:未经授权销售商品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介绍,依蝶公司与德国Steiff公司于 201X 年2 月14日签订“中国区域经销协议”,约定Steiff公司委任依蝶公司为 Steiff 公司当年产品目录以及全球发行的限量版本中的长毛绒玩具、软体玩具以及附属品等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独家进口商和经销商;依蝶公司的销售渠道包括自己拥有的零售店、希望成为Steiff公司经销伙伴的第三方经营的零售店、邮购公司、因特网、电视购物以及符合依蝶公司和Steiff 公司双方经销政策的其他适当经销渠道;依蝶公司已在北京的中国国贸中心开设1 家Steiff品牌专卖店,并同意在201X年底之前至少再在中国大陆地区开设3 家Steiff品牌专卖店,其中1 家在上海,2 家在北京;Steiff公司不可以在中国大陆地区接受依蝶公司以外的任何订单等。
依蝶公司诉称,飞彩海河公司未经 Steiff 公司或者依蝶公司授权,即在其经营的网址为.n 的泰迪熊网上商城网站和网址为.n 的泰迪天地网站销售40余种Steiff公司的长毛绒玩具和软体玩具产品同时,飞彩海河公司在泰迪天地网站宣称,其与 Steiff 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并成为Steiff公司在中国的重要代理商、与其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代理商或者连锁店可以以很大的折扣从其处批发泰迪熊、如其代理商欲与当地大型高档商场联营并建立专柜销售品牌泰迪熊则其可以提供国外品牌泰迪熊制造商向其提供的中国地区总代理证书、其向各地代理商提供的代理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其他必备证明材料、其拟在 201X 年底在北京市朝阳区大北窑国贸中心开设“北京国贸商城”连锁店等;飞彩海河公司实际上与Steiff公司并无任何合作关系,故飞彩海河公司在泰迪天地网站所宣传的上述内容均为虚假宣传,且其在泰迪熊网上商城网站和泰迪天地网站销售40 余种 Steiff 公司长毛绒玩具和软体玩具产品之行为亦已对依蝶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销售的商品为个人自行购买所得 被告飞彩海河公司辩称,该公司总经理白绍鸣曾从德国购买十余个 Steiff 公司长毛绒玩具和软体玩具产品,故该公司在泰迪天地网站销售的该十余个Steiff公司产品具有合法来源,该公司销售白绍鸣自己购买的该十余个Steiff公司产品并未对依蝶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虽泰迪天地网站所载的 Steiff 公司的长毛绒玩具和软体玩具产品达 40 余种,但实际上该公司所销售的Steiff 公司产品仅为白绍鸣所购买的十余个 Steiff 公司产品,泰迪天地网站所载的其余 Steiff 公司的长毛绒玩具和软体玩具产品品种仅为宣传之用该公司与 Steiff 公司并无任何合作关系,且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北窑国贸中心的“北京国贸商城”Steiff 品牌专卖店亦非该公司所经营,该公司在泰迪天地网站所宣传的内容确实存在虚假之处飞彩海河公司不同意依蝶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