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办法为保证公寓安全和学生在公寓正常用电,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公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学生公寓安全用电若干规定1公寓供电,主要是保证照明、充电器等非电阻采热式电器用电2、公寓内不允许个人接拉电源线3、公寓内不允许存放和使用电加热器、电热杯、电熨斗、电炉子、电褥子、简易床头灯等电器二、学生公寓用电管理规定1、学生寝室月免费供电标准:每个寝室/每月公寓阳面阴面公寓阳面阴面——一2123十2123二2123十二2123三2123十三2123四2123十四(研究生)4242五2123十五(研究生)4242六2123十六(研究生)4242七(留学生)每人100度十七(东西向)2121七(本科生)2123十东西向)2121八2123十九(东西向)2121九2123二十(东西向)2121十2123成教楼21232、学生寝室实行定量、定时供电,超额收费超额电费按大连市居民用电电费标准收费(0.5元/度),每月计量收费一次每月用电数量由楼管员抄表公布,由寝室长负责协调收缴,数额公布后一周内收缴完毕安装供电管理系统的公寓,每月1日免费电量自动输入,寝室需要购电时,楼管员将在大厅写出通知,寝室成员要迅速买电。
否则,免费电量用完后,寝室自动断电三、以上各项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四、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开始执行大连工业大学后勤集团200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