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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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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 评价规范评价规范篇一: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标准饮用水水表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饮用水水表的卫生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规范仅适用于金属水表的卫生安全性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1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 1 部分:规范 CJ 266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 3 定义 金属水表:安装于供水管道上,用以测量和显示流经管路的水体积总量的计量装置,该装置与水接触的材料主要为金属 校正浓度:将浸泡水中污染物浓度测定值经过校正后得到的反映水中潜在污染物水平的浓度计算值 4 卫生要求 饮用水水表制造材料应满足 GB/T .1、CJ 266 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饮用水水表不应污染水质,流经水表的出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要求。

两件受试样品中待测物质的校正浓度均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饮用水水表浸泡试验检验项目及卫生要求 检验项目 浑浊度 臭和味 砷 镉 铬 钡 铅 汞 铁 锰 铜 锌 镍 铝 锡 锑 铍 硒 铊 5 试验方法 试验样品 取同一批号的两件产品,按表 1 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样品预处理 用自来水将试样连续冲洗 30min,将试样内的残渣及污物清洗干净,然后用纯水洗涤三次 浸泡试验 单位 NTU /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卫生要求 ≤1 浸泡后水无异臭、异味 ≤ ≤ ≤ ≤ ≤ ≤ ≤ ≤ ≤ ≤ ≤ ≤ ≤ ≤ ≤ ≤ ≤ 浸泡水制备 试剂纯水:应符合 GB 6682 中二级水的要求 /L 氯贮备液:取试剂级次氯酸钠(5% NaOCl),用纯水稀释至 200mL,贮于密闭具塞的棕色瓶中,于 20℃避光保存,每周新鲜配制 测定氯含量:取氯贮备液,用水稀释至,立即分析总余氯,将此值定为“A” 测定所需的余氯:为了获得/L 余氯,需要向浸泡水中加入氯贮备液的体积按式(1)计算: ×B V =───── …………………………………… (1) A 式中: V—需要加入氯贮备液的体积,mL; B—浸泡水的体积,L; A—氯贮备液的浓度,mg/L。

/L 钙硬度贮备液:称取无水氯化钙(CaCl2),溶于纯水中,并稀释至,充分混匀,每周新鲜配制 /L 碳酸氢钠缓冲液:称取无水碳酸氢钠(NaHCO3),溶于纯水中,并稀释至 1L,充分混匀每周新鲜配制 浸泡水配制 配制 pH 为 8±、硬度 100mg/L、有效氯为 2mg/L 的浸泡水方法如下:取 25mL 碳酸氢钠的缓冲液()、25mL 钙硬度贮备液()以及所需体积的氯贮备液(),用纯水稀释至 1L,并用酸或碱调节至所需要的 pH按此比例配制实际需要体积的浸泡水 浸泡试验 用浸泡水冲洗受试水表三次,然后将浸泡水充满受试水表,两端不留空隙,分别用包有聚四氟乙烯薄膜的干净软木塞或橡皮塞塞紧,在 23±2℃(适用于在冷水条件下应用的产品)或 60±2℃(适用于在热水条件下应用的产品)条件下 密闭浸泡 24±1h另取一相同容积玻璃容器,加满浸泡水后在相同条件下浸泡相同时间,作为空(来自: 小龙文 档网: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评价规范)白对照 浸泡水的收集和保存浸泡规定时间后,立即将浸泡水和空白对照分别放入预先洗净的样品瓶内,样品采集和保存方法参照 GB/T 的要求进行 水表内部容积测量 浸泡试验结束后,用纯水将受试水表冲洗干净,按照与浸泡试验相同的条件将水表充满纯水,纯水体积即为水表内部容积(准确到 1mL) 。

样品检验 参照 GB/T 5750 中方法进行样品检测 6 计算 水表内部容积小于等于 1000mL 时,按照式(2)计算浸泡水中待测物质的校正浓度: (ρ1-ρ0)×V ρ=────── …………………………………… (2)1000 式中: ρ— 浸泡水中待测物质的校正浓度,mg/L或 NTU; ρ1 — 浸泡水中待测物质的测定浓度,mg/L 或NTU; ρ0 — 空白对照中待测物质的测定浓度,mg/L 或NTU; V — 受试产品的内部容积,mL; 1000 — 校正体积,mL 水表内部容积大于 1000mL 时,按照式(3)计算浸泡水中待测物质的校正浓 度: ρ=ρ1-ρ0…………………………………… (3) 式中: ρ— 浸泡水中待测物质的校正浓度,mg/L或 NTU; ρ1 — 浸泡水中待测物质的测定浓度,mg/L 或NTU; ρ0 — 空白对照中待测物质的测定浓度,mg/L 或NTU 参考文献1、美国 NSF/ANSI 61-XX《Drinking Water System Components – Health Effects 》 2、澳大利亚/新西兰 AS/NZS 4020:XX《Testing of products for use in contact with drinking water 》 3、卫生部 XX 年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卫生安全性评价规范》 4、GB/T 1176-1987《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 5、GB/T 12230-XX《通用阀门 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6、GB/T 1348-XX《球墨铸铁件》 7、GB/T 9439-88《灰铸铁件》 篇二: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咨询意见)附件:1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的卫生要求、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与饮用水接触的水处理材料的 卫生安全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美国 NSF/ANSI 61 生活饮用水系统组件-健康效应 3 定义 生活饮用水: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是将生活饮用水输送到用户的过程中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管材、管件,蓄水容器、机械部件,密封止水材料等 防护材料:指用于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或蓄水容器防腐的材料和内衬等 4 卫生要求 凡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及水处理材料和部件不得污染水质,出水水质必须符合 GB 5749 要求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及水处理材料应按附录 A、附录 B 和附录 C 的规定进行浸泡试验 浸泡水的检测结果必须分别符合表 1 和表 2 的规定表 1 浸泡试验基本项目的要求 项 目 浑浊度 臭和味 砷 镉 铬 钡 铅 汞 限 值 增加量≤度(NTU) 浸泡后水无异臭、异味 增加量≤/L 增加量≤ mg/L 增加量≤ mg/L 增加量≤ mg/L 增加量≤ mg/L 增加量≤ mg/L 防护涂料的浸泡水尚需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 急性经口毒性(LD50)不得小于 10g/kg 体重。

遗传毒性试验:Ames 试验和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两项均应为阴性 当用新材料制备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时,应测定在水中的溶出物及其浓度,并根据国内外相关标准评价其安全性无标准可依的,按照附录 D 进行毒理学试验确定限值 5 检验所有产品须检验表 1 的全部项目,并根据产品的种类、性质分别按表 3、表 4 和表 5 确定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 本规范采用的检验方法为 GB/T 5750;GB/T 5750 未规定时,采用美国 NSF/ANSI 61 的检验方法 表 2 浸泡试验增测项目的要求 项 目 铁 锰 铜 锌 镍 锑 铝 银 锡 硒 四氯化碳 三氯甲烷 三氯乙烯 四氯乙烯 一溴二氯甲烷 二溴一氯甲烷 挥发性酚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氯乙烯 苯乙烯 环氧氯丙烷 丙烯腈 苯 甲苯 总有机碳(TOC) 双酚 A 总 α 放射性 总 β 放射性 受试产品在水中可溶出的其他成分 限 值 增加量≤ mg/L 增加量≤/L 增加量≤/L 增加量≤/L 增加量≤/L 增加量≤/L 增加量≤/L 增加量≤/L 增加量≤/L 增加量≤/L 增加量≤/L 增加量≤/L 增加量≤/L 增加量≤/L 增加量≤/L 增加量≤/L 增加量≤/L 增加量≤/L 材料中含量≤/kg 增加量≤/L 增加量≤/L 材料中含量≤11mg/kg 增加量≤ mg/L 增加量≤ mg/L 增加量≤1 mg/L 增加量≤ mg/L 不得增加(不超过测量偏差的 3 个规范差) 不得增加(不超过测量偏差的 3 个规范差) 根据国内外相关规范判定项目及限值,无相关规范可依的,按附录 D 进行毒理学试验确定限值。

毒理学指标应不大于限值的十分之一 * 卤代烃包括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一溴二氯甲烷、二溴一氯甲烷 表 4 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卤代烃包括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一溴二氯甲烷、二溴一氯甲烷 篇三: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Sanitary Standard r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一般水质处理器(General Devices)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及出水水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生产纯水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另作规定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XX)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XX)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XX)活性炭净水器(CJ 3023-93)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经过进一步处理,旨在改善饮水水质,去除水中某些有害物质为目的的饮用水水质处理器。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4.2 用于组装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应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 n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XX)进行4.2.2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所用膜组件及其他可能被活性氯损坏的样品则用纯水作浸泡试验 5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卫生安全试验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性试验采用整机浸泡试验方法整机浸泡试验方法是按说明书要求,先用纯水注入处理器冲洗,然后注入纯水于室温浸泡 24 小时,测定浸泡水浸泡后水与原纯水比较,增加量不得超过表 l 至表 5 中所列限值检验水样的采集步骤按《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进行 5.1 感官性状要求(见表 1) 表 1 感官性状要求 一般化学指标要求(见表 2)表 2 一般化学指标要求 毒理学指标要求(见表 3) 表 3 毒理学指标要求 微生物指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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