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 、珞 评 价 笔者有幸在日本大学研修过教育评价,也曾主动到过 一些日本中小学进行有关教师管理和评价的专题考察,也 结识了数名研究日本教师评价的日籍学者,并向他们讨教 过一些关于日本中小学教师管理与评价的问题回国后,笔 者被同行问得最多的问题就是:日本靠什么政策与机制来 管理和激励中小学教师不断努力工作?笔者试图从以下方 面来回答此问题 履行职责是日本中小学教师法定的义务 在日本,法律赋予了“直接和孩子们接触起指导作用的 教师’’地方教育公务员的身份与地位,履行职务要受日本国 宪法、国家公务员法、地方公务员法、教育基本法和教育公 务员特例法的规制与约束原《教育基本法》第六条规定:法 定的学校的教员是为全体国民服务的公务人员,必须认识 自己所负的使命,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新修订的《教育基 本法》第九条言明:法定学校的教师必须深深认识到自我的 崇高使命,不断地钻研,提高自身修养,完成自身的职责根 据其它相关法律规定,教职员还有全心全意履行职务的义 务 从上述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看出,日本政府明确规定了 努力履行职责是中小学教师的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中 小学教师有此义务,那么他们就理应去认真履行,法律的规 定就是他们工作的行动准则,工作尽职尽责,是对教师工作 的起码要求。
优厚的薪酬待遇保障教师专心从教 原《教育基本法》第六条规定:……教员的地位应受到 尊重,应给他们以适当的待遇新修订的《教育基本法》第九 条言明:……教师应当受到尊重,同时,应当得到与其身份 相适应的待遇据此,日本法律赋予了中小学教师崇高的政 治地位和优厚的经济待遇,这样保障中小学教师可以过上 有尊严且殷实的生活,为他们努力终身从教解决了后顾之 忧 与日本地方公务员一样,日本中小学教师享用的是以 法定主义与条例主义为基础、按照国家法令和地方自治体 条例实施的薪酬制度,他们的待遇略高于一般公务员工资 标准根据职务、责任程度、学历、教师资格证等级、教学经 验、工作年限等因素分为几个等级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师 的同等级工资中略有差异,除考虑学历因素外,主要考虑到 学科的专业性与工作的复杂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小学 教师工资的种类和结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工资调整额、 工资特别调整额、初任工资调整额和各种补助津贴等另 外,日本所有教师每年还可以在6月和12月得到两次奖 金,其金额相当于六个月工资的总和中小学教师工资表划 分成各种档次,教师工资一般一年能升一档 为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均衡合理配置财力资 源,确保教师优厚待遇,日本实行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制 度。
早在1948年和1952年日本政府就分别颁布了《市町村 学校教职员薪酬负担法》和《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法》,按照 法律规定,公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享受义务教育教 职员特别津贴 日本教职员薪酬制度还是以1949年所颁布的《教育公 务员特例法》为基础制定的,已暴露出诸多的弊端与缺陷 其缺陷在于:第 ,由于讲究年功序列,工作无论好坏,熬年 头就能晋升工资;第二,按照《人才确保法》,教职员享受优 于一般公务员的待遇,使得教师不思进取,显现一种优越 感;第三,同等情况下的教职员不分工作优劣享受相同待 遇,这样的“大锅饭”易滋生诸多问题 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种种问题,2006年,日本政府推行 公务员制度改革其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公务员薪酬要与实 际履行其职务能力相对应确定相应等级,也就是引入能力 等级制度,即要把职责、能力、业绩反映在薪酬中其实,随 着公务员制度改革和国立学校法人化的推进,文部科学省 已先行一步,在2003年就开始酝酿进行教育公务员评价制 度与薪酬制度改革,强调把能力、绩效纳入到薪酬中同年 10月,教职员薪酬制度研究会发表了《今后教职员薪酬制 度改革说明》第一次报告翌年,随着国立学校成为独立行 政法人,日本都道府县教育行政裁量权扩大,各教育委员会 纷纷表明了对教职员特有的津贴进行分配改革的意向。
从 此,各都道府县相继开始研究有关公立学校教职员薪酬改 革问题 激励机制与惩戒制度相结合严防教师职业倦怠 为激励中小学教师不断努力工作,除保障优厚的待遇 外,近些年来,日本政府还实施了优秀教师表彰制度2008 年全日本有56个教育委员会对优秀教师进行了表彰表彰 的形式多种多样,13个教委采取了表彰与薪酬直接挂钩的 措施;8个教委采取了给予外出学习机会的奖励;20个教委 采取了免除获表彰者参加教师资格证更新培训的举措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日本建立起了必要的中小学 教师资格处分与惩戒制度资格处分是指国家公务员及地 方公务员,作为全体公民的服务者当不能很好地履行责任 教育情报参考团2010.NO.9 ◇广州中山大学附属中学罗朝猛 三大法宝 本中小学教师管理的 法制 待遇 珞 时,即使是与本身的意愿相反也要进行不利的身份上的变 动作为身份处分有降任、免职、休职降薪、革职等惩戒是 指任命权者对违反义务的职员作为制裁而施加的处罚,惩 戒处分有戒告、减薪、停职免职等2008年,全日本中小学 教师受到各类处分人数达4020人,其行为主要是体罚学 生、违反交通规则、有争议行为、不正当支取费用和违反道 德准则等。
新的考核评价制度为教师努力工作注射了一剂“强心 针” 日本政府深谙学校教育成败与否,直接与教师资质和 能力有关为提升教师整体质量,早在1958年,日本就推行 了中小学教师评价制度总体框架由工作成绩、特殊贡献、 总体评议三项构成,具体评价方法是对教师的出勤情况,承 担的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然后分出三个等级,由 校长记入教师工作评定簿评价的结果不与工资升降和人 事调动等挂钩,只用于对教师进行一般性的指导与帮助这 项制度本身对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与提高教育教学能力触动 不是很大,考核基本上是流于形式 为直面和破解学校教育中的难题,诸如:家庭、地域教 育力低下、逃学、中途退学、欺侮事件、“学级崩坏”等;为调 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唤醒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 的热情,增强他们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为确保教师教学资质 不断提升,为确保教师职业规范性与专业性;为确保社会对 学校教育的信赖,1996年,日本政府提出要完善教师管理 制度,部分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在文部科学省指导下开始 试行对教师评价制度进行改革在这些试行的改革中尤以 东京都教委改革力度最大而引起特别关注 东京都教委从2000年4月开始尝试实施教职员能力 开发型人事课考制度,并在同年的7月和2002年7月相继 公表了《东京都人事制度现状与课题研究报告》。
该研究报 告的主要内容就是要研究从过去大一统的薪酬制度如何转 向以考核履行职责、以能力业绩为重要评价指标的薪酬制 度对中小学教师的评价主要从能力、情意(积极性、态度)、 实绩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分为s、A、B、c、D五个等级 评价方法上主要采取绝对评价与相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 法绝对评价主要反映教师履行职责的过程及工作努力的 程度;相对评价注重教师的工作业绩与成果,相对评价的结 果与教师薪酬升降挂钩 在实施绝对评价时,第一次评价由教导主任(包括副校 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等)实施,第二次评价由校长进行 二次评价终了,被评价的教师要接受校长、教导主任的指导 与帮助在进行相对评价过程中,若是都立学校,由东京都 教育委员长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评价;若是区市町村 学校,则由区市町村教育委员长组织进行评价 在东京都教委的带动下,香川县教育委员会从2001年 开始引入新的教师评价制度,大阪府教育委员会次年开始 试行构建全新的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紧接着琦玉县、神奈 川县、广岛县各教育委员会陆续发表引入新的评价制度研 究报告2007年文部科学省公布了试行教师评价制度的报 告,共对629所市町村中小学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 教师评价由实绩评价、能力评价、态度评价和综合评价四部 分构成,90%的被评价者以上四项评价指标等第都在B等 以上实施教师评价的初衷与实际效果对照”这一问题调 查结果显示,回答“在提高教师资质能力方面取得非常大的 效果”者占3.83%,“在提高教师资质能力方面取得一定效 果”者占80.4%;回答“对于提高全校教育水平方面取得非 j常大的效果”,者占4.13%,“对于提高全校教育水平方面取 得一定效果”者占77.95% 2008年文部科学省对64个教育委员会进行问卷调 查,回收率76.6%调查结果表明,已经实施教师评价达5 年以上的教委占10.2%;试行教师评价的教委占24.5%;完 全还未启动新一轮教师评价的教委只占4.1%;评价结果与 薪酬挂钩的教委占17%;将与薪酬挂钩还在研究中的教委 占6.4%;未确定是否将与薪酬挂钩的教委占48.9%在评价 结果与薪酬挂钩中,和基本工资挂钩的占47%;与期末津贴 等挂钩的占47.1%;与薪酬外挂钩的占15.6%;评价结果进 行公示的占72.9%,是否要进行公示还未确定者占12.5% 全日本正在试行与实施中的中小学教师评价,在评价 的目的上,由过去追求具体成果的评价,转变为以改善和促 进教师发展为目的的评价。
通过这种发展性的评价,一方面 帮助教师面对和认识自己在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或困 难,找到以后努力的方向与着力点,另一方面针对教师的问 题或困难,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援助 考核评价制度还需完善 日本试行或实施全新的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给日 本整体教育改革吹来了一阵清风日本引进新的考核评价 制度,就是引进压力,引进动力与活力从理论上讲,新的评 价制度将能促进教师有效地提高责任心和教学水平,增强 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教育的信赖感由于试行或实施了 全新的评价制度和采取了其它举错,“指导能力不足教师” 人数近年呈下降趋势,据文部科学省的调查,全日本“指导 能力不足教师”的人数由2007年的371人降至了2008年 的306人文部科学省给“指导能力不足教师”的定义为:缺 乏教育者所具备的资质、使命感不强、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没有深刻的理解、对学生缺少关爱、对所担任学科课程不具 广泛的学养等 针对全新的评价改革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东京都教 师工会认为新的教师评价制度是将竞争引入教职工队伍, 它将使教师队伍之间的友好协作关系遭受打击和破坏,造 成教师相互之间的不信任感还有不少学校反跌,能力评 价、态度评价标准设置很困难,很难确保评价的公平性、透 明度和客观性;还有学校反映,听课、面谈、资料收集整理增 加了校长和教师的工作量。
对于被评价教师不服评价结果, 也只有长野县等少数教委开辟了教师不服评价结果进行申 诉的渠道,所以有人建议要在评价框架中增加“教师申辩” 这一评价流程,以便能彻底澄清事实,让教师得到正确真实 的评价结果 如何抓好教师的管理工作,建立起既能约束教师,又能 激励教师的考核评价制度将是日本乃至全世界教育改革的 重大课题▲ 教育情报参考团2010.NO.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