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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间税收与税源均衡:理论内涵与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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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间税收与税源均衡:理论内涵与实现路径我国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以分税为核心,逐步理顺了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强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 控能力,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然而,此次分税制改革对 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使得区域间 财政分配一直缺乏法律指导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 地区间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非均衡趋势加剧,其中一个 重要的体现就是税收与税源的非均衡,即地方政府间出现了 有税源无税收或有税收无税源的现象这不仅有悖于社会公 平的实现,还进一步加剧了地区间经济水平和财力的差异, 给政府间财政均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带来了挑战因此 稅收与稅源的均衡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一、国内外研究动态在国外,汤姆斯•西文•亚当斯较早地关注了税种设计 在税收利益分配关系中对联邦、州及地方的影响,并强调在 国内税制框架的约束内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优先真正对税收 分配关系的关注是与财政分权、稅收竞争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其中,以Tie bout “用脚投票”理论最具代表性之后 AlbertoPorto和Nat aliaPorto考虑了中间人投票规则和政 治因素,通过Porto模型证明税收竞争下税收与税源背离会 产生公共产品过度供给的结果,且其成本由税收转出地承担 从稅种角度,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税收背离研究中最受关 注的税种。

M clure用一般均衡模型分析出资本报酬是影响 美国各州政府稅收与稅源背离的重要因素;1983年提出增值 税归中央,才能减少税负转嫁造成的稅收背离;而企业所得 税归地方,并在分配中坚持分立核算、因素法等收益原则 Longo和Purohit认为,以属地原则征收的增值税转移方向 取决于辖区内生产过程处于何种阶段;若是以属地原则在消 费地征收,将对输出导向型地区不利Mark oKthenburger 发现加拿大所得税收入对投资、政府收入和税基弹性的影响 取决于企业如何在各省之间配置为了解决税收转移的问题 OECD通过限制稅收立法权、税收递减、限制税项利益和控制 税收程序等形式避免税收转移2 1世纪以来,国外更多地 利用数量分析技术和定量模型分析政府间税收收入关系在 各种税收政策下产生的变化及造成的影响在国内,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确立初期,只有少数学 者意识到地方政府收支矛盾和稅收竞争会带来税收转移,进 而影响地区间经济均衡发展对这一问题真正引起注意是 2001年协调三峡电站税收分配开始XX年,许善迗同志任 组长,成立“税收与税源研究”课题组并展开调研,也引发 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

从研究视角看, 现有的研究成果主要围绕财政分权理论、税收竞争理论、新 经济地理理论、消费贡献理论、总部经济理论等角度展开从研究层面看,既有稅收背离的宏观研究,也有对陕西省、 湖北省、江苏省、云南省等省份的微观研究;既有税收背离 的总体分析,也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单税种非均衡的研 究研究呈现多样化状态,定量分析方法越来越受到重视二、地区间税收与税源均衡的理论内涵所谓地区间税收与稅源均衡,简单地说就是税收收入与 税源的一致性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往往以政 府的统计数字为具体表现税源是税收的来源,即税收收入 从哪里来从理论上讲,税收源于劳动者创造的价值,是劳 动力创造价值向政府转移的部分因此,区域税收收入与价 值转移的相同或一致应是稅收与税源均衡的内中要义那么,如何将这种价值转移量化就成为衡量税收收入与 稅源是否一致的关键问题首先,在经济生活实践中,我们 通常用国民生产总值等指标来统计一定时期劳动者创造的 价值,因此,税收实际上是政府所占有或分配的国民本生产 总值部分其次,消费是创造价值的真正实现,可以作为价 值转移的衡量指标我国税收体系中商品税仍然占主体,因 此,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为指标来衡量价值转移对商品 课税的贡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再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为劳动者价值创造提供了必要的保 障换而言之,地区公共产品的供给构成了税收贡献的要素 之一根据价值转移的判断标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 解区域税收与稅源均衡:区域税收收入与税收能力的一致性一个地区税收收入 与税收能力呈现正相关的关系一个地区税收能力的大小与 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产业结构等多种因素相关,其中, GDP是较好的衡量税收能力的基础这与价值转移的衡量标 准是一致的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税源较为充裕, 税收能力强,税收潜力较大,则税收收入较高;反之亦然区域税收收入与税负归宿的一致性税负归宿是税收负 担的落脚点和实际承担者,是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让渡 是税收收入的源头区域稅收收入与税负归宿的适应就是实 现经济利益让渡与税收收益归属的一致性这一原则是确保 区域政府以公共支出的形式对居民经济利益牺牲予以补偿 或交换的内在要求,在商品税税收收入与税源均衡方面尤其 具有指导意义区域税收收入与税收管辖权的一致性国际税收中通常 将税收管辖权分为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当居民管辖权 与地域管辖权出现交叉和重叠时,国际税收协调的管理通常 优先于地域管辖权,并采用税收抵免的办法避免重复征税。

这一国际惯例可以应用于区域税收协调,即将税收地域管辖 权的实施范围作为税收收入的地域边界,同时通过抵免法等方法实现税收在区域间的横向分配更深层次讲,税收管辖权是一种确保稅收收入的纯公共产品,是微观经济主体享受 当地公共资源的税收价格或税收代价综上所述,地区间税收与税源均衡的核心在于税收收益 与税收贡献的一致性三、我国地区间税收与税源均衡性评价税收收入与税收能力的均衡性评价为了简化计算过程,以国民生产总值来代表稅收能力,同时假设在相同税收制度和征管能力前提下,相同的国民生 产总值含税量是相同的因此,可以某一地区税收收入占税 收总收入的比重与地区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国民生产总值 的比重来衡量[1]两个比重越接近,税收收入与税收能力 越均衡表1的数据反映出我国税收收入与税收能力非均衡 的现状,一些地区如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江 苏省地方税收入占比高于经济总量的占比,即这些地区税收 收入高于其自身税收能力,这就意味着税收收入从其他地区 的流入另外一些地区如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河北省、 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则出现税收收入低于其自身税收能 力、税收收入流出的现象无论是税收收入的流入还是流出, 税收与稅源都有非均衡的表现。

税收收入与税负归宿的均衡性评价 从税种属性看,商品税是容易转嫁的税类,在商品交易中纳税人通过价格波动将所缴纳的稅负转嫁出去在我国增值稅实行价外稅,并采用稅款抵扣的计算方法,这决定了上 游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将通过商品交易最终转嫁给消费者承 担因此,本文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增值税收入为指标, 考察我国地区间增值税税收收入与税负归宿的均衡由表2 的数据可以看出,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广东省、江苏 省、浙江省等地区增值税收入比重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比重,说明这些地区存在增值税收入流入的现象,换而言之, 其他地区承担了增值税税负,但税收收入却由这些“净流入” 地区所有而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辽宁省、吉林省、 黑龙江省、河北省等多个地区则属于增值税收入“净流出” 这充分体现了增值税收入与其税负归宿的非均衡性税收收入与税收管辖权的均衡性评价区域稅收管辖权可以简单理解为某一地区税务机关按 照法律规定所拥有的征稅权力分税制后我国税收权力高度 集中,地方政府主要拥有税收的征收权和解释权其中,税 收征收权是地方政府税收管辖权的核心我们可以以纳税地 点为标准作为税收管辖权的范围边界和收入区域归属的法 定依据。

从纳税地点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税收制度设计中也在 尽可能地避免税收与税源非均衡问题,如增值税、营业税的 总分机构分别在其机构所在地交税,确保了税收收入归属与 公共资源耗用的一致性;XX年实施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 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确立了企业所得税的区域间 税收收入横向分配办法,理顺了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地方 稅稅种基本采取就地缴纳,由于税源缺乏流动性,基本不存 在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资料来源: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律、 法规整理而来四、影响我国地区间税收与税源均衡的因素 财政分权体制下,各级政府拥有一定财权并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正是这种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和刚性支出责任, 使得地方政府对筹集税收收入有了强烈的诉求市场经济条 件下,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常态化,使得税源的 流动和税收的转移成为可能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影响税收与税源均衡的制度性因素 我国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通过划分税种的方式确定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税收权力和税收收益,规范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但是,分税制实施中有 几个问题越来越突出,导致了税收与税源的非均衡1. 收支责任的非对称性,刺激了地方政府对税源和税收 的争夺。

分税制使得税收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有效地提高 了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与此同时,支出责任却更多地下放给地方政府,加剧了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困难XX 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而财政支出却占全部 支出的%为此,很多地方政府在严重依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同时,对稅源和税收的争夺也更加激烈如非规范性的 招商引资政策、短视性的产业投资、跨区域经营行为税收分 配甚至国地税征收管理的摩擦等现象都体现出地方政府对 自身经济利益的追逐,也导致了税收收入与税收贡献的背离2. 税收制度设计为地方政府争夺税收收入提供了可能分税 制虽然确立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的稅制模式,但是 实际上仍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的主体地位尚没有真正确立 根据国家稅务总局的数据统计,XX年流转税收入比重接近 55%,而所得税比重为32%相比而言,流转税更容易进行税 负转嫁而我国对流转税纳税地点的规定一般优先机构所在 地,这就使得税款缴纳地与税负归宿地出现了分离,即生产 地政府取得税收收入,销售地居民承担税收负担,从而导致 稅收收入与稅负归宿的非均衡当然,随着企业经营形式的 多样化和人力资源流动的频繁性,也使得所得税的税收与税 源均衡问题更加复杂。

3. 固定税源的薄弱,加剧了地方政府对税收收入的争夺 分税制以来,地方政府缺乏独立的财源,尤其是固定税源相 对匮乏,不得不依赖流动税源和共享税收入XX年地方税收 入中,纯地方税收入主要由财产课税和资源课税等固定税源 组成,占比不足25%,而以商品流转额和所得额为税基的共 享税收入超过75%由此可见,财产税体系建设的滞后和共 享税比重过大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将税收努力投向其他地区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是影响税收与税源均衡的市场性因素1. 企业组织形式对稅收与稅源的影响企业在经营发展 战略中常常采取总分公司或母子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了促进 集团经济发展,便于企业财务管理,我国的税法对很多税种 规定了汇总纳税或合并纳税的方法,这使得总机构与分支机 构取得的营业收入与其在机构所在地贡献的税收出现不一 致,导致总分机构之间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源呈 现出明显的流动性强和不稳定的特点,在总部经济模式下更 为突出XX年1月1日实施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 司企业所得税跨地区转移的问题但自实施以来,也带来了 税源跨省市转移、税收利益重新分配、征管难度加大等复杂 问题。

[2]2. 企业跨区生产经营影响税收与税源均衡随着市场经 济的不断深入,企业跨区生产经营活动逐渐增多,尤其是国 家一些重大工程项目如水电工程建设、铁路建设、油气工程 等项目的实施,往往跨越行政区域界限,这就涉及跨区经营 以及税收属地管理的问题目前,我国也出台了一些针对跨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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