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H中原油田企业标准Q/SH1025 0900—2013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查及佩戴规程2013 - 07 - 01发布2013 - 10 - 01实施中原油田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原油田HSE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应急救援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革生、张克勤、王浩、景新选、李海涛、黄伟、张永刚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查及佩戴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检查、佩戴、脱卸及HSE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检查、佩戴与脱卸(以下简称空呼)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226 一般压力表《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一种呼吸器,人员自携贮存压缩空气的贮气瓶,呼吸时使用气瓶内的气体,不依赖外界环境气体,任一呼吸循环过程,面罩内压力均大于环境压力。
3.2 中压导气管工作时承受减压器输出压力的导气管4 检查4.1 气瓶:表面无划伤,碳纤维丝无外露、无断裂4.2 背托架:无油垢、无脱落、无断裂4.3 瓶箍带:气瓶与背托固定牢固4.4 气瓶压力:空气储存压力不低于25 MPa4.5 导气管气密性:导气管充满空气后,关闭气瓶瓶阀,观察压力表读数,1 min内压力下降不大于2 MPa为合格4.6 报警哨:关闭气瓶瓶阀,将导气管内空气慢慢释放,压力表指针指示到(5.5±0.5)MPa时,报警哨应发出连续声响报警或间歇声响报警,且连续声响时间不应少于15 s,间歇声响时间不应少于60 s,发声声级不应小于90 dB(A)4.7 面罩组件:视窗、口鼻罩、头带、颈带、环状密封、进气口部件完整4.8 面罩气密性:将面罩佩戴于头部,用手掌捂住进气口,无法正常呼吸则气密性完好5 佩戴空呼5.1 头顶式法5.1.1 空呼放置距离操作者正前方0.5 m,气瓶在下,背托朝上,气瓶阀朝前5.1.2 双手抓住背托将空呼举过头顶,双手松开背托快速上举,背托落在人体背部5.1.3 调整、固定肩带和腰带5.1.4 将颈带挂于颈部,面罩置于胸前。
5.1.5 一手托住面罩由下颚至头顶使面罩与脸部贴合,另一手将头带后拉罩住头部5.1.6 收紧头带5.1.7 打开气瓶瓶阀2周,即可正常呼吸5.1.8 头顶式戴法示意图见图1图1 头顶式戴法5.2 侧背式法5.2.1 空呼放置距离操作者正前方0.5 m,气瓶在下,背板朝上,气瓶阀朝向佩戴者5.2.2 一手抓住肩带,轻甩背托至后背,另一手穿过肩带,将背托置放于人体背部5.2.3 调整、固定肩带和腰带5.2.4 颈带挂于脖子,面罩置于胸前5.2.5 一手托住面罩由下颚至头顶使面罩与脸部贴合,另一手将头带后拉罩住头部5.2.6 收紧头带5.2.7 打开气瓶瓶阀2周,即可正常呼吸5.2.8 侧背式戴法示意图见图2图2 侧背式戴法5.3 先戴面罩后背背托法5.3.1 空呼放置距离操作者正前方0.5 m,气瓶在下,背托朝上,气瓶阀朝前5.3.2 颈带挂于脖子,面罩置于胸前5.3.3 一手托住面罩由下颚至头顶使面罩与脸部贴合,另一手将头带后拉罩住头部5.3.4 收紧头带5.3.5 打开气瓶瓶阀2周,即可正常呼吸5.3.6 佩戴背托按照5.1.2、5.1.3的要求执行。
5.3.7 先戴面罩后背背托法示意图见图3图3 先戴面罩后背背托法6 脱卸空呼6.1 关闭气瓶瓶阀6.2 扳开头带扳口,卸下面罩6.3 打开腰带扣6.4 松开肩带,卸下空呼6.5 按下供气阀强制按钮,放空导气管内空气,压力表指针归“0”7 HSE要求7.1 空呼在每次使用前应处于完好状态,使用后检查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7.2 空呼检查为个人(班组)每日、车间级每月、厂级每季度开展1次,检查记录保存1年7.3 空呼使用中压力降至(5.5±0.5)MPa时,应立即撤离7.4 噪音环境中不宜过度依赖声响报警,应随时观察压力表指示数值7.5 空呼不得用于水下作业7.6 空呼气瓶外部应有防护罩7.7 佩戴眼睛者应将眼镜镜片内置于空呼面罩内的安装架7.8 压力表检定应符合GB/T 1226的规定7.9 气瓶检验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7.10 面罩和背托检测周期为一年7.11 空呼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并便于取用的地点7.12 空呼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不得不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