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一、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业务流程图 ...............................................................................................1二、劳动保障服务大厅综合信息 ...................................................................................................1三、用工登记业务常见问题及解答 ...............................................................................................3四、退工备案及失业资格确认业务常见问题及解答 ...................................................................7五、 《就失业证》业务常见问题及解答 .......................................................................................13六、政策兑现业务常见问题及解答 .............................................................................................141一、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业务流程图企业招聘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建立劳动关系起始时间 30 日内办理用工登记员工在企业服务期间企业与员工之间准备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退工备案退档(天津城镇户籍人员)1、 核实其目前是否已与其它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 通过《就失业证》和《养老保险手册》了解其以往的职历。
1、 请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30 日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 具体请见《用工登记程序》 1、 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2、保管员工的《就失业证》和《养老保险手册》 ;3、履行劳动合同约定,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1、 确认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理由合法;2、提前 30 日告知对方(一方过失的,不受 30 日限制) ;3、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4、企业主动提出时,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5、企业主动与批量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需提前 30 日提出报告;(详见《规模退工程序》 )6、核实员工失业保险缴纳情况及是否领过失业金;7、核实员工是否已做过用工登记;8、核实员工人事档案的存放情况1、 企业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15 日内办理退工手续;2、终解劳动关系时,员工须在失业保险有效期内;3、终解劳动关系次月,必须办理社险减员,不得为其续缴社会保险;4、退工后,将需交给个人的材料及时交给个人1、 凭《转档通知书》去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提取档案;2、 将档案退回到员工户籍所在区县的人力社保局2二、劳动保障服务大厅综合信息服务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档案馆七楼劳动保障服务大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四 9:00-16:30 (11:30-13:00 是午餐时间,窗口留有值班)周五 9:00-11:30政策、程序、表格下载地址泰达政务网() => 选择“政务泰达” => 页面最下方“部门网站群” => 选择“管委会(党组) ” => 点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点击 “就失业管理科” => 下载相关公告、政策、办事指南及相关表格。
相关业务经办咨询服务:25201111 59833504用工登记:59845276 66936690退工备案:59833554 59845266失业登记:59845277 59833524政策兑现:59845278 598452793三、用工登记业务常见问题及解答1、企业招用新员工,员工入职前企业在用工管理上需注意哪些问题?(1)核实其已与其它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能够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本人做出书面声明)(2)通过身份证件和《就失业证》和《养老保险手册》了解其以往的工作职历,本人的一些个人信息等;做到准确掌握录用的员工情况2、为什么企业要办理用工登记?用工登记是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关键环节,是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天津市就业促进条列》对此有明确规定,用工登记也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必要前提条件,所以企业录用新员工后必须及时办理用工登记3、企业如何办理用工登记?企业用工后,要在建立劳动关系 30 日内携带《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工登记表》办理用工登记就业登记时限起点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所以企业要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保证其要满足做用工登记的条件,建议企业以向员工发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约方式合理区别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责任,要约可以要求员工携带必要的证件和材料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个人无法及时提供证件材料到时无法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由员工负责。
4、企业办理用工登记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开发区注册企业,企业需要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30 日内为其办理用工登记;(2)企业做用工登记需填写《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工登记表》一式一份;内容机打;加盖公章合同起止日期要与签订的《劳动合同》保持一致;( 3) 企业需要留存《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 (内容机打,加盖公章)时,所填写的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与二期网一致时,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核准盖章;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与二期网不一致时(导入数据或企业办理超期用工登记时“二期网”允许的最接近劳动合同起始时间) ,企业需先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并持劳动合同管理部门盖章的《就业、劳动4合同登记名册》 (内容机打,加盖公章)到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标注二期网合同起止时间后盖章;(4)对曾就职天津市企业的人员,须本人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已解除劳动关系,或提供该企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复印件;5、用工登记有时限要求吗?《天津市就业促进条列》规定企业必须在建立劳动关系 30 日内,为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不及时为员工办理用工登记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照每人 1000 元对企业进行处罚,企业同时要为未及时办理用工登记承担所有责任。
6、用工登记是否可以实现网上办理?由于用工登记使用的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线网络,目前无法实现外网的网上办理7、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工登记表》的主要信息从哪里采集?(1)员工个人信息主要采集渠道:员工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2)员工用工信息主要采集渠道:《劳动合同》 (合同起止日期、岗位) 8、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工登记表》内容必须机打吗?此表要求内容机打9、如果想把员工的人事档案调入到开发区本企业名下,需要如何办理?城镇户籍人员调档时,企业提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关系登记表》 ,工作人员核实用工登记信息后,在表上加盖标志章(“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登记专用章” )企业持此表到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调入事宜10、企业可以不办理用工登记吗?企业不办理用工登记有什么影响?不可以企业不办理用工登记将导致失业员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转、子女无法入学等后果,企业须为此承担责任,同时企业也无法享受天津市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各项补贴政策11、企业有部分员工未按时做用工登记,能否补办?可以补办,但超过规定时限办理用工登记的,网上登记的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为网上允许的最早录入时间(现系统允许录入的时间为经办日前 58 日内)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负责。
12、办理用工登记发现个人信息与网上有冲突时,该如何办理?5办理用工登记发现个人信息与网上有冲突时,企业应配合提交以下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填写数据修改表报市局进行修改1) 姓名、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 曾经更改姓名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本更名信息页复印件;(3) 网上有多条信息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二期网显示的从业单位的曾就业证明、 《就失业证》复印件(限曾领取过《就失业证》的天津城镇户籍人员) 13、用工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是什么关系?目前社会保险增员和用工登记属于不同部门相互独立的业务,企业既不能因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而不办理用工登记,也不能因没有办理用工登记而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14、企业为员工办理补缴劳动合同期内的社会保险或办理员工落户手续时需要《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 ,该如何办理?企业需要《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 (内容机打,加盖公章)时,所填写的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与二期网一致时,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核准盖章;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与二期网不一致时(导入数据或企业办理超期用工登记时“二期网”允许的最接近劳动合同起始时间) ,企业需先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并持劳动合同管理部门盖章的《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 (内容机打,加盖公章)到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标注二期网合同起止时间后盖章;15、通过提前用工登记的时间,能实现补缴社会保险吗?不能。
用工登记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时限要求,无法通过办理超期用工登记达到实现补缴保险的目的16、企业在用工期间,需要关注哪些用工管理问题?(1)确定是否为员工办理了用工登记;(2)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3)企业需保管好员工的《养老保险手册》及《就失业证》 (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 ;(4)对没有《就失业证》的人员需准备 2 寸照片 1 张;6(5)清楚员工以往的工作职历及缴纳社会保险情况;(6)保存好用工登记时采集的个人信息及《劳动合同》 7)履行劳动合同约定,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17、如何查询企业的用工登记信息?企业经办携带 U 盘及有效证件,凭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号到用工窗口查询企业用工登记信息,并拷贝电子版本(PDF 格式) (注:PDF 格式文件的打开软件可以到咨询台拷贝)18、员工已经离职了,经过用工查询,发现该员工仍在本企业名下,请问此时要如何办理,这样对企业有何影响?(1)2010 年 4 月 1 日之前倒入的已离职人员用工登记信息,暂时保持不变;(2)2010 年 4 月 1 日之后,由于企业原因未及时办理退工手续的,由企业承担相关责任;由于员工个人原因导致企业无法办理退工手续的(企业已做到充分告知) ,由员工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19、企业法人是否需要做用工登记?通过咨询 12333 及相关部门确认,法人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需要做用工登记注:企业法人在投缴保险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均不需提供《劳动合同》) 20、企业注册地由天津市其他区县变更至开发区后,需办理什么手续才能在开发区办理用工登记?可在开发区办理用工登记业务但同时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的复印件办理行政区县变更手续21、律师事务所无《营业执照》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律师事务所做企业信息登记需要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22、企业可否为未毕业的学生做用工登记?不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允许与未毕业的学生签订劳动合同23、员工在试用期内需要做用工登记吗?需要《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724、企业法人发生变化,还需办理企业信息变更吗?不需要25、企业返聘退休人员,能否为他们办理用工登记?通过咨询 12333 及相关部门确认,企业返聘退休人员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故不需要做用工登记26、办理用工登记时,对入职人员有没有年龄限制?用工登记对入职人员没有年龄限制,凡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都可以办理用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