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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管理办法(内含撰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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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管理办法(内含撰写规范)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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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对学生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综合检查为了规范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湖北省自考办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总体要求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经济技术分析和工作组织能力、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能力、正确运用国家标准和技术语言撰写研究论文和技术报告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二、管理职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助学单位两级管理制度1、学院的职责职业技术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是学院自学考试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⑴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范;⑵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⑶组织有关专家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课题;⑷审定答辩委员会及各答辩小组成员名单;⑸协调各有关单位,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⑹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公开答辩;⑺负责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总结等。

2、助学单位的职责各助学单位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⑴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布置、完成本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⑵建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对本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由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各相关专业教师、助学单位教学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组成;⑶聘请、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⑷组织实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的开题审查、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确保质量;⑸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⑹组建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组织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资料的整理及归档三、选题1、选题原则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训练的内容;要尽可能做到每个学生一题,若有重题,重题率应控制在 10%以下;题目一旦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动的,必须经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审查,并报学院备案2、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类别及工作量要求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类别包括设计类、研究类和软件类三大类,对工作量要求的指导性意见如下:⑴设计类: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一份 7000 字以上的设计计算说明书,折合不少于 4 张 1#图纸(电气信息类设计不少于 2 张 1#图纸)的设绘工作量,设计计算说明书中涉及参考文献不少于 8 篇;⑵研究类:学生必须独立制定详细的研究、开发或实验方案,并独立完成系统研究、开发或实验工作。

撰写不少于 10000 字的研究论文,论文中涉及参考文献不少于 10 篇,其中要有 2 篇外文文献;翻译一篇3000 外文词的与毕业论文相关的英语论文⑶软件类: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一个系统或较大系统中的一个模块,要有足够的工作量;完成一份 8000字以上的软件说明书或论文;如涉及电路方面的内容,应完成调试工作并提供测试结果;如涉及软件开发的内容,要进行程序运行演示并给出运行结果论文(说明书)中涉及参考文献不少于 8 篇;四、组织与管理1、各层次(包括高中起点本科和独立本科段)学生在最后一学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参加答辩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必须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时间不得少于 10 周) 2、各助学单位应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含职称、学科专长、工作单位、指导的学生人数等基本信息)及拟定题目以书面报告(一式两份)的形式报自考办,自考办审核签字后留存一份,另一份返回助学单位留存作为报送考核成绩的依据3、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前要组织学生选题;并将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时间安排报自考办,自考办根据时间安排检查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情况4、需要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学生本人须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同意、报助学单位批准盖章、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由接收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内容包括:课题名称及大概范围;对方指导教师姓名、职称、联系方式、学习保障等) ,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开学校,否则视为缺课。

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应在答辩前两周返校接受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和参加答辩5、各助学单位要认真开展对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并在学期末向自考办提交检查情况书面报告6、各助学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当期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工作,及时将成绩报自考办,督促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和指导教师认真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评审意见表》并装入学生考籍档案五、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1、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资格各助学单位聘请、安排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评阅工作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超过 1∶10同一学生的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不得由同一教师担任2、指导教师职责⑴指导学生选择设计(论文)题目,并提出设计(论文)任务;⑵毕业设计期间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耐心、细致、认真的指导;⑶要全面掌握学生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及时反馈意见;⑷根据要求完成设计(论文)的审查,写出真实反映学生设计(论文)情况的评语;⑸坚持教书育人,做学生的良师益友;3、评阅教师职责⑴认真阅读学生的设计(论文) ,对其主要内容、研究过程、结论等要有基本了解;⑵对设计(论文)的研究内容、论证、创新、外语翻译等情况作出评价六、学生的义务和责任1、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设计(论文)任务; 2、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

有事或有病,要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并按学校请假制度,申报各级批准否则视为旷课,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规则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安全;4、注意保持工作环境整齐清洁,参加实验室公益劳动七、答辩要求1、各助学单位应成立专业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 1 名(必须由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 ,委员 3-5 名,秘书 1 名根据工作需要,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3-5 人,设组长 1 名,秘书 1 名(可由答辩小组成员兼任) ;原则上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所在答辩小组的答辩小组成员2、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组成、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答辩时间和地点等应在答辩前 1 周通知自考办;3、答辩前 7-10 天,各助学单位到自考办领取《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评审意见表》发给学生填写,学生应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整理装订成册,连同填好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评审意见表》送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在学生答辩前给出评语和评分对于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要求的学生,应及时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反映情况,对其答辩资格进行审定;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的;成果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的;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论文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在文字上或其他方面未满足规定的最低要求的;因故缺毕业设计(论文)时间达 1/3 以上的;答辩委员会认定不能参加答辩的;5、助学单位至少应在答辩前 1 天公布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单、答辩时间、答辩地点;6、答辩过程中,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 20 分钟,其中学生简要叙述设计(论文)内容为 10 分钟,回答 3 个以上问题;答辩委员除对学生设计(论文)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有关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答辩秘书要做好记录和文档管理工作。

八、成绩评定1、学生必须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成绩根据学生实习单位评语和毕业实习报告评定,按合格、不合格两级分制记分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组成(评分标准参见附件) ,各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 40%、20%和 40%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原则上,各分数段学生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为:60 分以下~69 分占 15%,70 分~79 分占 40%,80 分~89 分占 35%,90 分以上占 10%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判原则及标准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以答辩委员会评定的成绩为准,并填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评审意见表》中“答辩委员会意见”栏内九、资料管理1、答辩结束后,助学单位应将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整理归档装袋(包括实习单位评语、实习报告、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论文等)妥善保管,直到学生毕业证书办理完毕后三年2、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设计(论文)公开发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成果转让十、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1、成立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对本单位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做出总体安排(组织机构、时间安排等) 。

2、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会同有关专家拟定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课题3、根据本管理办法选聘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4、上述工作于每年五月中旬或十一月中旬前报自考办审核5、学生选题、分组6、学生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参加毕业实习7、指导教师评阅实习报告8、实习报告通过后,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9、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做出成绩评定评阅教师评审并做出成绩评定10、成立毕业设计(论文)专业答辩委员会,选聘专业答辩小组成员11、组织学生答辩12、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13、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对学生进行综合成绩评定14、上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评定(四月中旬或十月中旬) 15、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挡16、对本单位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十一、本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武汉理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08 年 9 月 28 日附件 1: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附件 2:毕业设计(论文)评分参考标准附件 3: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手册附件 4:毕业设计(论文)封面附件 1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一、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毕业论文应科学客观地反映论文撰写期间的全部工作和成果。

其内容包括:①题目:应确切、鲜明、简短,既概括全文,又引人注目②目录:应列出各组成部分的大小标题、分章分节并逐项标注页码目录按二级标题编写(即:1……、1.1……) ,要求标题层次清晰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③摘要:应将全部论文内容高度浓缩概括说明本论文(设计)的目标、意义、研究的主要问题及其结论、独到见解或创新点等,字数一般为 200~500 字在摘要之后,要另行列出 3~5 个关键词④绪论:是论文的开场白,应说明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前人相关成果和预期目标等⑤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可分为若干章节,陈述全部的实验过程及研究结果一般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手段、研究结果分析、讨论等内容应结构合理严谨、层次清晰、逻辑性强正文(包括绪论)中引用他人的文章、数据或论点时,均应按先后顺序,在所引用部分的字句最后右上角处用方括号标明数字编码⑥结论:是整篇论文的归结,起画龙点睛的作用一般应列出几条结论性意见或还需继续研究的问题⑦谢辞:为了尊重他人劳动,学生应感谢相关的教师和实验人员的帮助谢辞应以简短的文字对在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过程中曾直接给予帮助的人员,表示自己的谢意,这不仅是一种礼貌,也是对他人劳动的尊重,是治学者应有的思想作风。

⑧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罗列顺序号码应与绪论及正文中出现的参考文献编号一致,写法应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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