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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市委XX年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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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市委XX年考核意见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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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市委XX年考核意见为认真完成共青团**市委XX年度工作目标,不断推进 团的事业全面发展,团市委决定,继续对各区、市、市直 团组织的工作进行目标考核一、考核内容以《共青团**市委xx年工作要点》为基本内容,综合 考核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团费收缴、计划生育、作风/匕、建设、党政表彰、政策支持、新闻宣传、信息调研、信I 化建设、典型推广、细胞工程、青年中心、青春创业行动 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青年科技创新行动、创新工作、希望 工程、“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志愿者工作、外来务工青年 文化驿站建设和交办任务等工作二、考核办法本办法中X X考核年度是指X X年12月1日至XX年11月30日年初,各区市、市直团组织根据《共青团**市委XX年 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确定全年 重点工作目标(各区市要将少先队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 目标)工作目标要求通过电子团务网站一工作考核”栏 目中的“重点工作项目”栏目提交,经团市委常委会审定 后实施工作目标通过审定后,市直团组织可适时提交各 项工作进度工作目标的确定要与《共青团**市委XX年工 作要点》精神相一致,要体现创新发展要求,并经过党的 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团市委备案。

考核根据“一票否决+目标考核+奖励加分+作风建设 (扣分)+实地抽查(扣分)”的原则,采取否决制、积分 制与倒扣分制相结合的办法具体为:(一) 一票否决团费上交达不到规定标准;因团员的违规违纪现象导 致本单位计划生育未达标者;重大情况不上报造成严重后 果的,或因团组织负责人因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及发生 其他有损共青团形象的事件且情节严重的,失去红旗团委 和先进团委的评选资格团费未上交单位,取消参加共青 团系统各类评比的资格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负责实 施二) 目标考核年终,团市委分组召开考核会议,采取团委负责人述 职、考评组评议、互考互评、部门评定、实地抽查等形式 进行考核团委负责人述职内容为本单位全年思想作风建 设情况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评组评议是团市委考评组 对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议打分;互考互评是同 一组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互相评分;部门评定由团市委有 关部门根据各单位日常工作评定打分考评组评议、互考 互评、部门评定分别占40%、20%、40%,满分为100分三)实地抽查为团市委对各区市及市直单位工作进 行抽查,根据抽查所反映的基层工作情况,由团市委常委 会认定是否扣分及扣分额度。

四) 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市委关于切实加强团的作风 建设的意见》(青团发〔XX〕6 5号),重点考核各区、市、 市直团组织全年落实团市委常委会精神情况,以及参加全 市会议、点名调训、材料上报、下基层调研和《团情日 记》撰写情况等,对存在问题者予以适当扣分,年终由团 市委常委会视情认定五) 奖励加分奖励加分是鼓励各单位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的 工作精神,促进工作创新,优化团的工作环境,推动工作 上水平的重要措施1、党政表彰为鼓励各区市、市直单位团组织围绕党 的中心工作发挥作用,各区、市团委、市直单位团组织凡 受同级党委、政府年度考核综合表彰的,每项得10分;受 同级党委、政府单项工作表彰的,每项得2分;受省、市 党委政府单项工作奖励的,每项分别得6分、4分;受国家✓La、市党委、政府部门表彰的,每项得6分、3分、1分组织部负责汇总,团市委常委会认定2、 政策支持为鼓励积极争取优化团的工作外部环境, 规定:凡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制定有利于团的工作的政策 并发文颁布的,每项得12分;有关团的工作政策或意见, 以同级党委办公室、组织部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颁布的, 每项得8分;区市党委办公室、组织部或政府办公室联合 团委发文颁布的,每项得5分(以上三项需报送文件原件)。

团的活动或工作信息被团中央领导批示的,每条得5分; 被市级党政领导、团省委领导批示的,每条得3分各区市 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新建立项、重大改扩建项目或其他重 要硬件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得4一 12分组织部、宣 传部负责汇总,团市委常委会认定3、 新闻宣传为了鼓励宣传我市团的工作,凡被新华 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 青年报》采用一篇团的工作稿件、报道,加5分;中央电 视台《新闻联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 节目中播出一篇稿件加7分;在人民网、新华网(地方频 道除外)发表一篇稿件的加4分,在人民网、新华网的地 方频道及其他中央(国家)各部(委、办)主办的报刊上 发表一篇稿件加3.5分;在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午间新 闻)、大众日报发表一篇稿件加4分;在《山东青年报》 上发表一篇稿件加3分;凡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发表一篇稿件加3分在报纸头版发表分数加倍(以上稿件字数在 200字以下的分值减半)以上稿件均以发表的报刊名称索 引及稿件复制件或证明为准宣传部负责汇总4. 信息调研为鼓励加强信息调研工作,规定:调研 成果获市、省、全因调研奖一等奖的,分别得3分、5分、 10分,获二等奖的,分别得2分、3分、5分,获三等奖的 分别得1分、2分、3分,调研文章自行结集成册的,得1 分,正式出版的,得3分;调研文章被团中央、团省委、 团市委收入理论调研文集的(各级共青团调研奖获奖作品 除外),每篇分别得3分、2分、1分;在《**共青团》、 《山东共青团》、《中国共青团》发表文章,每篇分别得2 分、3分、4分,每采用一条信息分别加1分、1 .5分、2 分。

设网络信息基准分,上传“青少网”、“山东共青团网 站”和“中国共青团网站”区市团委1 20条以上,市直团 组织30条以上,得5分;每被“青少网”采用一条信息得 0.1分,被“山东共青团网站”和“中国共青团网站”主页 采用一条分别得0.2分和1分信息被团中央、团省委和 市委信息刊物采用,每条得3分;被《团的情况》采用, 每条得1分配备信息员,能够参加调训或能组织开展培 训的,得3分研究室负责汇总信息化建设凡创建属于本单位团组织的共青团网站 (页),与“青少网”进行连接,并能通过网络传送工作信 息,内容充实,维护及时,运转性能良好,最高加5分 研究室负责汇总5、典型推广团的各类工作典型,在全市推广的加3 分,在省级以上推广的加6分,在全国推广的加10分以 文件、会议正式通知、发言材料(复印件)为准✓La为鼓励选树优秀青少年集体和个人典型,规定:凡受市 级以上表彰,在共青团影响较大,在推选过程中没有分配 数量指标的竞争性评比中获奖的青少年典型,其中,全国 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分别加5分、4 分,全国、省、市+大杰出青年、十佳少年、分别加5 分、4分、2分其他省、市级表彰在1 0个以内的优秀青 少年集体、个人典型,对典型所在区市、市直单位分别加3 分、1.5分,对在全国获奖的优秀青少年集体、个人典型所 在单位加4分。

以上各项,由组织部负责汇总,常委会认6、团建“细胞工程”深入推进团建“细胞工程”有总体方案,有措施,有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到个 人的,得3分;层层确定团干部联系点,调研和指导工作 有力,取得成效的得3-5分;召开团建细胞工程现场推进会 或工作会议的,得5-10分;认真使用《市直团组织工作手 册》和《基层团(工)委工作手册》,记录规范完整,各项 工作有创意的,得1-3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力 量举办学校、社区和农村等领域积极创新组织设置方式和 工作方法,并获得团市委“团建创新奖”的,得5-10分; 完成团市委下达的基础级团干部岗位培训目标的加20分; 加强团员意识教育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有典型,收 效明显,得8-10分;认真使用**市电子团务系统,基层组 织信息、团干部信息等相关内容能够及时提交、更新,熟 练准确地使用电子团务系统提交各种工作资料,得5-10分 在全国、省基层组织建设简报和市团建“细胞工程”典型 案例中发表一篇文章,分别得3分、2分、1分;积极参加 全国、省、市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全国、省级五四红 旗团委创建单位分别加5分、4分,全国、省级五四红旗团 委分别加10分、8分。

组织部负责汇总7、青年中心建设争取党政支持,制定青年中心建设 优惠政策,得5分;每成立一个青年中心(必须在民政部 门注册),且青年中心有理事会、秘书处,建有完善的工作 制度和运行机目,运转情况良好,能够发挥引 导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得2-5分;已成立的青年中心 运转良好,视情况分别加2-10分,大力推进青年中心规范 化建设,已建青年中心拿证率达到100%加10分,90%加9 分,80%加8分,以此类推,拿证率为零的不加分;青年中 心报送青年中心工作信息,被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有关简报采用1篇分别加3分、2分、1分;被团中央、团省 委推广的青年中心典型(以在全国、省会议上发言或在 《中国共青团》、《中国青年报》、《山东共青团》、《山东青 年报》刊发文章为准),分别得5分、3分青农部、权益 部负责汇总8、青春创业行动按照《关于深化青春创业行动的通 知》(青团字[XX]52号)文件要求,争取政府部门联合制定 出台青年创业优惠政策,得5分;各区市年创 业就业的专业化机构(团组织独立管理的得5分,联合其 它部门管理的得4分);完成年度培养小老板不少于20人 帮助青年就业不少于20 0人,培训青年不少于200人工作 目标的,得10分(每多培养3名小老板加4分、每多安排 50人就业加2分、每多培训5 0名青年加2分);建立有实 质合作内容的青年创业实践基地,每一个得1分,最高5 分;建立青年创业导师团或,并发挥其作用, 开展经,加3分;每签订并实施一个青春创业 行动项目(创业类、就业类、培训类),根据项目实施情况 加2-5分;每举办一期SYB培训班,培训人数不少于20人 纳入市团校SYB培训计划并备案的加10分;在中国青年创 业行动简报和省、市青春创业行动工作简报每发表一篇信 息分别得3分、2分、1分。

青工部负责汇总9、青工技能振兴计划争取党政支持,将青工技能振 兴计划纳入本单位工作日程,出台配套政策得8分;帮助每名青工建立了自己的技能发展规划(建有率达到80%), 得3分;建有本单位的青工技能培训、实践基地,得3 分;组织青工技能培训,80%以上青工获得培训得5分;举 办了不少于50人次参加的青工技术比武活动,每次3分; 年度内,有一名35岁以下青工获高级技师、2名获技师、5 名获高级工资格的各得1分(每多一名高级技师、2名技师 5名高级工加1分);青工部负责汇总10、 青年科技创新彳丁动争取党政和社会支持,出台 相关鼓励政策,建立青年科技创新基金,得3—5分;成立 由各界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组成的青年,计划周 密,项目明确,制度完备,全年开展动不少于3 众不少于500人次,得3—5分;建立青年科技 创新示范基地,经常开展活动,能够发挥科技创新示范带 动作用,得3—5分统战部汇总11、 创新工作由各单位申报,限报3项,每项得5 分组织部负责汇总,团市委常委会认定12、 希望工程每捐建一所希望小学加5分,捐建一 个“爱心电脑室”加3分,捐建一个“爱心电教室”或“爱心图书室”加2分年内向市希望工程助学基金(一 般性捐款)或**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款5000元以上加1-10分。

本项最高分15分,希望办负责汇总13、“学士后流动站”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区市联合人事、劳动、民政等部门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得5 分;加强“学士后流动站”规范化建设,运转良好,区市 每增加1个加4分,市直单位每建立一个加5分;区市组织 6家以上“学士后流动站”建站单位举办专场招聘会,每次 得5分;被团省委、团市委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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