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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和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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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和排水工程设计规范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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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和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灌溉和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篇一: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方案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方案 本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应注意与其它工程施工的配合与衔接如与田间路桥工程施工就形成交叉作业,过水管涵的施工应与田间路桥工程施工密切配合,避免二次开挖渠道与新修道路伴行时,必须待道路路面施工完毕后,方可进行渠道两侧的衬砌及渠底砼的浇筑,避免道路工程压实时侧压对水利工程的破坏灌溉与排水工程应视整个工程进展情况有计划地进行 一、施工流程 施工准备→测量放线→沟槽土方开挖→浆砌石(砼)渠道施工→土方回填→养护→报验 二、施工工艺 (一)土方开挖 沟槽开挖之前弄清与施工相关的地下情况、已建管道情况,沟槽以逆流方向进行开挖,使已铺设的下游管道先期投入使用,供后段工程的施工排水根据施工设计图纸、现场地质情况及场地条件,沟槽采用人工与机械开挖相结合方式开挖的槽底标高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先设法降低地下水位沟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管道、沟渠、池槽等构件的基础施工,以免槽底土壤暴露过久,若出现超挖现象,则及时进行处理施工期间应注意保护与开挖的沟槽附近的地上、地下设施对于不明障碍物,应查明情况采取措施清除后才能施工 (二)模板制作与安装 1、模板的设计,制作和安装保证模板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混凝土浇筑和振捣的侧向压力和振动力,防止产生移位,确保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准确, 并有足够的密封性,避免漏浆。

2、模板采用现场制作木模板,模板的制作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建筑物结构外形,其制作允许偏差控制在规范的规定标准之内;支架材料采用钢脚手架,模板的金属支撑材料应符合金属支撑要求 3、模板木材的质量达到 材质标准,腐朽、严惩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 4、木模面板厚应不小于 3cm ,析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他表面缺陷 5、安装按施工图纸进行模板安装的测量放样,重要结构应设置必要的控制点,以便检查校正;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满足的临时固定设施,以防变形和倾覆;结构混凝土模板安装的模板允许偏差,遵守规范的规定 6、模板的清洗和涂料,模板在每次使用前应清洗干净,为防锈和拆模方便,木模板面应采用烤涂石蜡或其他保护涂料,不得采用污染混凝土的油剂,不得影响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质量,若发现在已浇筑的混凝土面沾染污迹,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除 7、拆除,模板拆除时限,除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外,还遵守下列规定:不承重侧面模板的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而损伤时,方可拆除,底模应在强度达到规定后,方可拆除 (三)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施工程序:测量放样→检测→支模→浇筑混凝土→拆模→养护。

2、混凝土施工方法 进行基槽开挖并人工修整工作面,结构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经监理单位检测和质量评定后,支模、检测,混凝土浇筑,拆模、洒水养护混凝土的浇筑由混 凝土搅拌机提供混凝土熟料,混凝土浇筑完成 12 小时后,人工洒水养护,并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养护时间不少于 14 天混凝土在施工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试验 (2)混凝土标号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其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混凝土拌制:混凝土拌制在保证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配合比进行拌制,施工中应经常测定河砂、卵石的含水量,及时调整加水量,以保证水灰比符合要求混凝土在运输中应尽量减少运输时间,减少转运次数 (4)混凝土振捣:混凝土振捣是否密实而又不过振是保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措施振捣采用插入式振动器振捣,振捣时应严格控制振捣时间,既要振捣密实又要不过振 (5)混凝土的养护;一般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 6 小时开始进行洒水养护,夏季养护应有覆盖措施,养护时间不少于 14 天 (四)浆砌石工程 1、施工放样 主要河岸护砌、斗渠的轴线及高程进行控制,放样时保证能够符合设计要求,能对高程进行控制。

2、垫层施工 有反滤要求及渠底需进行浆砌的渠需进行垫层施工垫层或砂砾石混合垫层,铺设时按设汁要求进行施工,并做隐蔽工程记录与签证 3、砌石体施工基本要求 砌石体施工基本要求是:平整、稳定、密实、错缝 平整;砌体的外露面应平顺和整齐,挡墙的同一层面应大致砌平稳定:石块的安砌必须自身稳定 密实:砌体以 35×35cm 断面石,选型配砌浆砌石保持一定间隙,水泥砂浆应填实饱满插捣密实干砌石应相互卡紧 错缝:同一层内相邻的和上下相邻的砌石均采用错缝法施工 4、浆砌石的材料 浆砌石的石料使用施工图纸规定或监理单位批准的石料石材质坚实新鲜,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 5、浆砌石体砌筑 砂浆为,施工前有试验配合比,强度满足设计要求砂浆抹面为 M10,应按实有砌缝开槽勾平缝,勾缝密实,粘接牢固,墙面洁净砌石体应采用辅浆法砌筑,砂浆必须饱满砌石体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有关规定6、砌筑砂浆 拌制砂浆要求: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和 4h 内使用完,不允许使用过夜砂浆 (五)土方回填 土方回填用料应按监理单位指定地点选取,土方回填应分层夯实,土料的铺料与压实工序应连续进行,以防止土料被晒干,影响填土质量:对表面已风干的土层,应作洒水湿润处理。

对已经检验合格的填筑层,如间隔时间较长,再在上面填筑新土时,应作表面刨毛或清除处理 篇二: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渠(沟)道土方填筑基础面清理施工质量评定表 渠(沟、管)道土方开挖施工质量评定表 管槽土方开挖施工质量评定表 渠(沟)道石方开挖施工质量评定表 渠道衬砌垫层施工质量评定表 篇三:灌溉与排水工程规范 【题 名】: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副 题 名】:Code for design of irrigation and drainage engineering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标 准 号】:GB 50288-99 【代替标准】: 【颁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 【发布日期】:1999-03-02 发布 【实施日期】:1999-08-01 实施 【标准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批准文号】:建标[1999]70 号 【批准文件】: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9]70 号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一九九○年度部分计划(草案)的通知》 (计综合[1990]160 号)附件二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288-99,自 1999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日 【全 文】: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 号文下达的《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 (后更为《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的编制任务,在水利部领导下,由水利部科学技术司、农村水利司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编制组自 1991 年4 月开始工作,1994 年 3 月完成征求意见稿,1996 年 4 月完成送审稿,并于 1997 年 1 月召开审查会议,通过了审查《灌溉与排水工程没法规范》分总则,工程等级划分,设计标准,总体设计,蓄水、引水和提水工程,灌溉输配水系统,排水系统,田间工程,灌排建筑物,喷灌和微灌系统,环境监测与保护以及附属工程设施,共 12 章 36 节356 条和 15 个附录,内容全面覆盖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除结构计算以外的各个方面既有将灌溉排水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的总体设计,也有灌溉工程枢纽和单项灌排建筑物设计;既包括了水源工程、输配水渠道、排水沟和畦灌、沟灌等常规设计内容,也包含了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和喷灌、微灌节水等新技术;既对灌区环境保护设计提出了要求,也对逐步实现灌区现代化管理所必须设置的附属工程设施作出了规定。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各单位应积极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寄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安德路六铺炕,邮编:10001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参编单位: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 西北农业大学 陕西省水利厅 主要起草人:余开德 窦以松 司志明 陈登毅 高启仁 茆 智 瞿兴业 袁可法 丁夫庆 朱凤书 魏永曜 黄林泉 董冠群 朱树人 刘清奎 林世皋 李占柱 廖永诚 王兰桂 仲伯俊 1 总 则 为统一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要求,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保证工程安全,节水节地,降低能耗,保护水环境,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根据流域水利规划和区域水土资源平衡的要求,全面搜集分析所需资料,进行必要的勘察、观测和实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做到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实用,方便管理。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工程等级划分 蓄水枢纽工程等别应根据总蓄水容积的大小,按表确定 │ 规模 │大(1)型 │大(2)型 │ 中型 │小(1)型 │小(2)型 │ ├────────┼────┼────┼───┼─────┼────┤ │总蓄水容积()│>10 │10~1 │1~│~ │<│ └────────┴────┴────┴───┴─────┴────┘ 引水枢纽工程等别应根据引水流量的大小,按表确定表 引水枢纽工程分等指标 ┌──────┬─────┬─────┬───┬─────┬─────┐ │ 工程等别 │ Ⅰ │ Ⅱ │ Ⅲ │ Ⅳ│ Ⅴ │ ├──────┼─────┼─────┼───┼─────┼─────┤ │ 规模 │大(l)型 │大(2)型 │中型 │小(l)型 │小(2)型 │ ├──────┼─────┼─────┼───┼─────┼─────┤ │引水流量()│>200│ 200~50 │50~10│ 10~2 │<2 │ └──────┴─────┴─────┴───┴─────┴─────┘ 提水枢纽工程等别应根据单站装机流量或单站装机功率的大小,按表确定。

当 提水枢纽工程按单站装机流量和单机装机功率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等别时,应按其中较高的等 别确定 ┌────────┬─────┬─────┬───┬────┬────┐ │ 工程等别│ Ⅰ │ Ⅱ │ Ⅲ │ Ⅳ │ Ⅴ │ ├────────┼─────┼─────┼───┼────┼────┤ │ 规模 │大(l)型 │大(2)型 │中型 │小(l)型 │小(2)型 │ ├────────┼─────┼─────┼───┼────┼────┤ │单站装机流量()│ >200 │200~50 │50~10│10~2 │<2 │ ├────────┼─────┼─────┼───┼────┼────┤ │单站装机功率(MW)│ 30 │30~10 │10~1 │1~ │< │ └────────┴─────┴─────┴───┴────┴────┘ 注:“装机”系指包括备用机组在内的全部机组 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所属枢纽工程的等别与建筑 重要性,按表确定表 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 ┌──┬───────────┬──────┐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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