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及考核管理办法

枫**
实名认证
店铺
DOCX
54.79KB
约2页
文档ID:457273838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及考核管理办法_第1页
1/2

1、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的以更新、补充、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发展为目的的教育津人社局发〔2014〕4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及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人事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工作由档案所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2、1989年颁布《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02年重新修订颁布《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3、继续教育学习每年需要完成学时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十二天;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从事高新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十八天按照每天8学时换算,12天相当于96学时;18天相当于144学时4、学习内容和形式学习内容包括公需课程学习和专业课程学习两大类公需科目培训学时为32学时;专业培训按照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行业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培训形式主要包括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讲坛讲座、岗位培训、网络培训,接受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以及有计划、有考核的自学等。

学时数认定依据(津人社局发〔2014〕51号)文件要求5、公需课程是指以开拓思路、培养学习兴趣、提升自身素质为目的,以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知识为内容的一类专门课程6、专业课程按照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行业相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也可通过接受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发表论文著作、以及自学专业知识等方式完成7、《继续教育证书》使用本市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填满后,可申请续发新证,原证仍由本人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说明情况,申请补发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其《继续教育证书》可继续使用8、《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继续教育证书》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印制;我中心存档人员可由用人单位出具介绍信统一购买(地址:南开区西市大街66号〈格调春天底商,南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旁〉,天津市原天劳动人事表证销售有限公司〈劳动人事表证服务中心〉原龙凤市场地址不再使用或用人单位开具委托购买介绍信,由我中心统一购买后一并发放9、继续教育学习情况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向所在单位或档当案所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登记。

以自学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的,登记时须提供自学计划、自学情况和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含在“继续教育网”参加的培训内容)如实记入本人《继续教育证书》,由用人单位在相关证明及登记内容上盖章,至我中心办理验证工作>市<业巧F人忖用」忖理人员证10、继续教育年度学习情况考核、验证津人社局发〔2014〕4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及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人事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工作由档案所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按照规定当年学习任务并申请登记学时;我中心自每年11月份至次年1月中旬前办理并完成当年《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工作2月将登记、验证统计情况上报主管机构11、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关系我市1994年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实施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及<报评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的要求>的通知>》(津人〔1994〕47号)中明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时应提交接受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接受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为(人力资源)部门验证盖章的《继续教育证书》和经行业主管部门审验合格的其它继续教育证明材料12、2014年后,继续教育网公需科目培训需登录。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