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数的加法扩展材料“+”加号(正号),“-”减号(负号)从小学起,我们就和“+”、“-”这两个符号打交道了.但人们认识和运用这两个符号,却有一段漫长的历史.公元前 2000 年的古巴比伦人遗留下来的泥版和公元前 1700 年古埃及人的阿摩斯纸草中,就有了加法和减法的记载.在埃及尼罗河里,长着像芦苇似的水生植物,它的阔大的叶子像一张张结实的纸,后人称之为阿摩斯纸草.在这些纸草上,用一个人走近的形状“ ”表示加法,比如“1 2”代表“1+2”的意思;用一个人走开的形状“ ”表示减法,比如“ 21”代表“2-1”的意思.古希腊人的办法更高明一点,他们用两个数衔接在一起的形式代表方法.例如用“”表示“ ”;用两个数中间拉开一段距离的形式表示减法,例如用“3 ”表示“ ”;14 世纪至 16 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欧洲人用过拉丁文 plus(相加)的第一个字母“P”代表加号,比如“3P5”代表“3+5”的意思; 用拉丁文 minus(相减)的第一个字母“m”代表减号,比如“5m3”代表“5-3”的意思.中世纪以后,欧洲商业逐渐发展起来.传说当时卖酒的人,用线条“-”记录酒桶里的酒卖了多少.在把新酒灌入大桶时,就将线条“-”勾销变成为“+”号,灌回多少酒就勾销多少条.商人在装货的箱子上画一个“+”号表示超重,画一个“-”号表示重量不足.久而久之,符号“+”给人以相加的形象,“-”号给人以相减的形象.当时德国有个数学家叫魏德曼,他非常勤奋好学,整天废寝忘食地搞计算,很想引入一种表示加减运算的符号.魏德曼巧妙地借用了当时商业中流行的“+”和“-”号.1489 年,在他的著作《简算和速算》一书中写道:在横线“-”上添加一条竖线来表示相加的意思,把符号“+”叫做加号;从加号里拿掉一条竖线表示相减的意思,把符号“-”叫做减号.法国数学家韦达,对魏德曼采用的加号、减号的记法很感兴趣,在计算中经常使用这两个符号.所以在 1630 年以后,“+”和“-”号在计算中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我国古代用算筹进行加减法运算,没有用“+”和“-”号.当时要计算213+121=334,用算筹是这样进行的:上面两个方框的意思是:左边方框的上位加下位,等于右边方框的中位. 这是我国古代加、减运算的特色.顺便说一下,在引入了正负数概念之后,加号和减号又多了一个新名字.规定正数前面的“+”叫做正号,负数前面的“-”叫做负号.正、负号指出了数的性质,把它们叫做性质符号。
例如单独的一个数+3,-5, ,…这里的 “+”和“-”是性质符号对于含有加减法的混合运算,如+5+ ―2.5,―20+5-7+ 如果不对以上两个算式施行交换律,那么算式中的第一个数+5 和-20,前面“+”、“-”号表示的是性质符号,而在它们后面的“+”“-”号,既可以看作是运算符号,又可以看作是性质符号,具有双重的意义.在有理数乘除算式中,如 (+3)×(-5),(+6)÷(-2).这些算式中的“+”“-”号,只能是性质符号了.实际运算中,判断“+”和“-”是运算符号,还是性质符号,没有十分严格的界限,只能根据具体情况,灵活确定.。